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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与周作人_孙郁【完结】(40)

  1925年3月,鲁迅结识了自己的学生许广平,开始了通信的交往。这是他一生的重大转折。如果不是这位女性在他的生活中出现,他后半生的状况,或许更坏。一个多月后,鲁迅与许广平的情感由师生渐向情侣的方向发展,随后不久,双方都投入了热恋之中。这时鲁迅已是人过中年了。他似乎已没有了青年的激情。那是成熟的生命之爱,在近于死亡了的爱欲的土壤里,所生长的,是苍绿的新芽。被强烈的传统所压榨的鲁迅,带着沉重的历史重负,果敢而艰难地迈出了爱的一步:

  我先前偶一想到爱,总立刻自己惭愧,怕不配,因而也不敢爱某一个人,但看清了他们的言行思想的内幕,便使我自信我决不是必须自己贬抑到那么样的人了,我可以爱![13]

  鲁迅的这一选择,透着苍凉的悲壮,也带着雄浑的生命内驱力。1926年,他的南下,实在是爱情的缘故。他们预计暂时分手一段时间,再投入新的生活。我一直觉得,鲁迅与许广平的结合,是他一生中最充满自由感的人生之举。拖着历史的长影,从旧的牢笼中奔跑出去,这对他,是何等艰苦而辉煌的抉择!生命是需要爱抚的,没有爱的婚姻,是人间最大的不道德。我们现在读《两地书》,便可感到鲁夫子的沉重和可爱。这用血和泪换来的人性的苏醒,对鲁迅来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但鲁迅的事情却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风波,文坛上围绕鲁迅的私生活,时有讽刺之语。1928年,一位署名周伯超的人,给鲁迅写了这样一封信:

  鲁迅先生:昨与×××××××诸人同席,二人宣传先生讨姨太太,弃北京之正妻而与女学生发生关系,实为思想落伍者,后学闻之大愤,与之争辩。此事关系先生令名及私德,彼二人时以为笑谈资料,于先生大有不利,望先生作函警戒之。后学为崇拜先生之一人,故敢冒昧陈言,非有私怨于××二人,惟先生察之。

  敬颂

  著祉!

  后学周伯超上言[14]

  中国人向来好从人的私生活上做文章,欲把一个人搞臭,多以两性的关系入手,所谓马路新闻、花边消息云云,其无聊,已近于发指地步。这是世俗人的劣性,殊不为怪。但文人们对鲁迅此举的干涉,便匪夷所思了。高长虹等人对鲁迅的攻击,如今看来,可笑得很。但最为令人难解的,是周作人对鲁迅的婚姻选择,持一种蔑视的态度。在他看来,鲁迅与许广平的同居,乃色情心使然,系旧文人纳妾之举。一贯主张个性自由和健康的性道德的周作人,此时竟不容忍于自由恋爱的人生之旅,想起来,很是令人费解。

  舒芜先生在《周作人对鲁迅的影射攻击》一文中,曾例数周作人在爱情婚姻上对鲁迅的诸多讽刺,颇为详备。周作人在《中年》、《志摩纪念》、《周作人书信·序言》、《论妒妇》、《责任》、《蒿庵闲话》、《家之上下四旁》、《谈卓文君》、《记杜逢辰君的事》、《十堂笔谈》等文章中,不指名地挖苦鲁迅多妻、纳妾、色情等等,这样的恶语,在他一生中是少见的。例如,1930年4月17日发表于《益世报》上的《中年》云:

  世间称四十左右曰危险时期,对于名利,特别是色,时常露出好些丑态,这是人类的弱点,原也有可以容忍的地方。但是可容忍与可佩服是绝不相同的事情,尤其是无惭愧地、得意似地那样做,还仿佛是我们的模范似地那样做,那么容忍也还是我们从数十年的世故中来最大的应许,若鼓吹护持似乎可以无须了罢。我们少年时浪漫地崇拜好许多英雄,到了中年再一回顾,那些旧日的英雄,无论是道学家或超人志士,此时也都是老年中年了,差不多尽数地不是显出泥脸便即露出羊脚,给我们一个不客气的幻灭。这有什么办法呢?自然太太的计划谁也难违拗它。风水与流年也好,遗传与环境也好,总之是说明这个的可怕。这样说来,得体地活着这件事,或者比得体地死要难得多,假如我们过了四十却还能平凡地生活,虽不见得怎么得体,也不至于怎样出丑,这实在要算是侥天之幸,不能不知所感谢了。

  人是动物,这一句老实话,自人类发生以至地球毁灭,永久是实实在在的,但在我们人类则须经过相当年龄才能明白承认。所谓动物,可以含有科学家一视同仁的“生物”与儒教徒骂人的“禽兽”这两种意思,所以对于这一句话人们也可以有两样态度。其一,以为既同禽兽,便异圣贤,因感不满,以至悲观。其二,呼铲曰铲,本无不当,听之可也。我可以说就是这样地想,但是附加一点,有时要去综核名实言行,加以批评。本来棘皮动物不会肤如凝脂,怒毛上指栋的猫不打着呼噜,原是一定的理,毋庸怎么考核,无如人这动物是会说话的,可以自称什么家或主唱某主义等,这都是别的众生所没有的。我们如有闲一点儿,免不得要注意及此。譬如普通男女私情我们可以不管,但如见一个社会栋梁高谈女权或社会改革,却照例纳妾等等,那有如无产首领浸在高贵的温泉里命令大众冲锋,未免可笑,觉得这动物有点变质了。我想文明社会上道德的管束应该很宽,但应该要求诚实,言行不一致是一种大欺诈,大家应该留心不要上当。我想,我们与其伪善还不如真恶,真恶还是要负责任,冒危险。

  矛头直指鲁迅,这是无疑的。晚年,周作人在致友人徐■的信中,为自己当汉奸辩解时亦说,自己的两个兄弟,均抛下前妻不管,他要照料云云,把鲁迅、周建人的再婚看成“弃妻”。羽太信子也把鲁迅与许广平同居之事,看成多妻的行为。《两地书》中,鲁迅记有羽太信子在朱安和鲁瑞面前,讲鲁迅、许广平坏话的字样,想必周作人夫妇对鲁迅择偶的不满之情,甚为深厚。其实,周作人在男女爱情上,是很明义理的人,他深知自由恋爱乃人类的进化。但为什么偏偏对鲁迅如此苛刻呢?我觉得一是因羽太信子之故而结下的怨恨,二是从朱安的角度考虑问题,觉得朱安太可怜。后一种原因,我以为颇符合他的思路。他曾认为,爱是不能给他人带来痛苦的,否则,便是非道德之举。他在谈《结婚的爱》一书时说:“篇首引圣保罗《与罗马人书》的一句,‘爱是不加害与人的’,可以说是最深切的标语。有些人知道两性要求的差异,以为不能两全,只好牺牲了一方面,‘而为社会计,还不如把女子牺牲了’,大多数男子大约赞成这话。但若如此,这决不是爱了,因为在爱里只有完成,决没有牺牲的。要实现这个结婚的爱,便只有这相互的调节一法,即改正两性关系,以女性为本位。这虽然在男子是一种束缚,但并非牺牲,或者倒是祝福。我们不喜那宗教的禁欲主义,至于合理的禁欲原是可能,不但因此可以养活纯爱,而且又能孕育梦想,成文艺的种子。我想,欲是本能,爱不是本能,却是艺术,即本于本能而加以调节者。向来的男子多是本能的人;向来的爱只有‘骑士的爱’才是爱,一落在家庭里,便多被欲所害了。”[15]周作人在这里明确地表明了欲与爱的区别。他是站在女权的角度,来思考人类的婚恋,不可谓不深刻。鲁迅的南下,周作人同情的是朱安,在他看来,鲁迅此举,多源于欲,而非爱。此事拯救的是鲁迅,牺牲了的是朱安。所以他在许多文章里,痛骂中国的多妻主义,《记杜逢辰君的事》说:“一个人过了中年,人生苦甜大略尝过,这以后如不是老成转为少年,重复想纳妾再做人家,他的生活大概渐趋于为人的。”周作人的观点,可谓代表了家族势力的意见,但细想一下,亦有破绽之处。问题是,鲁迅与朱安的结合,在道义上是否合于人性?倘这个前提不弄明,结论便不好下。包办婚姻在晚清是一种风俗,谈不上什么爱情。一个人和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是痛苦,从人性的理论看,亦无道德可言。对于像鲁迅这样一个有深切痛感的人而言,选择自己的爱,现代人恐怕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朱安没有这种选择的自由,她便成了真正的牺牲品。这确是一个残酷的选择。人要在自我超越中,达到“自他两利”,是多么的艰难!鲁迅内心深处,或许也有这种无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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