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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经济变革得失_吴晓波【完结】(47)

  在20世纪80年代,中央政府做对了很多事,尤其是包产到户的土地政策以及轻减财政支出的财税大包干政策,激活了民间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而其在货币政策上的冒进则导致了1988年的大失利,这再度印证了土地、财政及货币在中国宏观经济治理中的核心意义。在放权让利的过程中,历史上一再出现过的景象也毫无悬念地重现,那就是权威旁落,中央财政长期处于窘迫的赤字状态,到1992年,全国财政收入3500亿元,其中,中央收入约1000亿元,只占总收入的28%,地方收入约250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约2000亿元,赤字1000亿元,因此被讥笑为“讨饭财政”,时任财政部部长的刘仲藜回忆道,当时连某些中央机关都已经到了不借钱,工资发不出去的境地。

  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则出现了自主权限扩大和苦乐不均的景象。五大包干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而由于各地的包干基数是按80年代初期的数据核定的,所以一些在改革开放后迅速崛起的沿海省份上缴数额偏低,而传统强省(市)则相对较高。比如,上海市一年上缴数额为120多亿元,广东省则为10亿元,山东省(除青岛外)仅为2.89亿元。苦乐不均的结果,自然造成各自为政、“诸侯经济”泛滥的混乱局面,妨碍了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省俱以邻为壑,为争夺资源打得不可开交,以资源小省江苏和浙江为例,两省每年春季为了争夺春茧在交界处必打“蚕茧大战”。

  总而言之,从1978年到20世纪90年代的最初两三年间,是民间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的时期,改革的动力来自于计划体制之外,由下而上,由外而内,因而也具有天然的违法性,曾有民间改革家自诩“一切改革都是从违法开始的”。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社会面目全非,很多坚硬的东西崩解了,四大利益集团的格局陡然改变。

  20世纪90年代初期四大利益集团的新格局图

  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意识形态趋于保守,尽管邓小平在1992年重新推动经济的市场化运动,但是,自由化所可能造成的对大一统制度的威胁为最高当局所警惕,尤其是1990年苏联的解体以及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变色”,更是让中国共产党感到了空前的执政危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弱中央、强地方”、“弱政府、强民间”的模式遭到质疑,经济集权主义成为必然性的选择。

  第十二讲 改革开放(下):集权主义的回归

  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的经济政策发生了微妙的目标性转移:前十余年的目标是复苏经济,解决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放纵民间,举凡有利于生产力提升的俱得到鼓励,即便突破了法律底线,亦受到容忍;自此之后,改革目标已转移为加强执政集团的领导能力,增强控制力以及在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于是,中央向地方收权,政府与民间争利,集权主义再度归来。

  1991年年底,年届60岁的朱镕基被邓小平从上海市委书记任上抽调入京,出任主管经济的副总理。朱镕基自大学毕业不久即进入国家计委,其后在石油工业部、国家经委、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上海市工作历练,熟悉宏观、产业、学术及地方经济各个环节,是一位罕见的实务及理论大家,其为人不苟言笑,以严厉、高效、清廉著称。在他的治理下,经济变革呈现出鲜明的集权化特征。

  分税制:从增量改革到整体改革

  朱镕基上任之后,即以霹雳手段整顿经济秩序,他采用银行注资周转和政府直接干预的方式,解决了国有企业之间的“三角债”难题,快刀斩乱麻的手法让人耳目一新,随即他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争议颇大的沈太福集资案中,力排众议,将沈太福处以极刑。1993年,中国经济再度出现投资过热,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9%,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上涨44.7%。国务院出台“国十六条”紧急“降温”,其中包括:提高存款和贷款利率,全面削减基本建设投资,重新审查地方批准的经济开发区,整顿海南、广西北海以及上海的房产投资热。这些措施呈现出行政主导、积极干预的明显特征,并迅速取得成效。

  在这一过程中,中央政府形成了新的改革思路,在决策层看来,走过了15年的渐进式增量改革之路后,应该进入整体改革的新阶段,经济体制乃是一部配置资源的机器,长期在体制外打“外围战”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必须把改革的对象与重点放在体制之内,使之与蓬勃发展中的、市场化的体制外力量形成制度性的匹配。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改革战略,宣布未来的改革将不只在边缘地带进攻,而且要在国有部门打“攻坚战”。

  在这一战略的引领之下,吴敬琏等人提出的整体配套体制改革方案被接纳,中央政府围绕价格、财政和税收三大主题,实施了一系列的重大变革,主要政策安排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建立新的财政税收体制。将沿用多年的财政包干制改造为新的分税制,从而改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及税收关系。

  其二,启动金融—银行体系的改革。建立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体制,推进现有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和商业银行的多元化。

  其三,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宣布取消双重汇率制,自1994年的1月1日起,两种汇率实行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定为8.72:1,比之前的官方汇率5.7:1贬值33%。其四,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建立以股份制改造为目标的现代企业制度。

  其五,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

  这些政策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分税制的提出,它对后来的中国经济格局影响最大,同时,也最具有争议性。

  以分税制取代财政大包干制,目的就是改变中央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被动局面。在朱镕基和他的幕僚们看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必须进行重新的“合理设置”,否则,宏观调控将缺乏坚实基础。如果中央政府在改革中行动迟缓,地方则积极试点和力求扩展,那么,加快改革很容易被理解为自下而上地冲破中央的领导和管理。

  1993年7月23日,朱镕基在全国财政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分税制的想法,一个多月后,分税制改革的第一个方案出台,中央将税源稳定、税基广、易征收的税种大部分上划,消费税、关税划为中央固定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人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75:25的比例分成。为了说服各省,朱镕基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奔波全国,一一说服,其间颇多拉锯、妥协。那段时间,朱镕基压力非常之大,到处都是反对之声,他首站去的就是在财政大包干制度下得益最大的广东省,自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朱镕基成功地说服了广东省,作为“代价”,他同意将土地出让收入部分归于地方政府,这为日后的“土地财政”埋下伏笔。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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