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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人物传记_郭德宏【完结】(509)

  [47] 《总干上海区干组长联席会议对下列问题的决议》,“我们的话派”内部机关刊物《反对派内部生活》之二,1930年6月15日,油印件。

  [48] 区芳:《反刘仁静政纲》;刘仁静:《反对派统一运动之前途》,1929年,油印小册子。

  [49] 郑超麟:《陈独秀与托派》,《郑超麟回忆录》附录,第283页;陈碧兰:《回顾我和彭述之的岁月(代序)》,《彭述之选集》第1卷,香港:十月书屋,1983,第17页。

  [50] 《陈独秀、彭述之致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1929年10月26日,手刻油印件。

  [51] 《共产国际执委会给中共中央关于国民党改组派和中共任务问题的信》,《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5),人民出版社,1959,第413页。

  [52]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关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十次全会决议的决议》,1929年10月,《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195页。

  [53]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58页。

  [54]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5),第465页。

  [55] 郑超麟:《陈独秀与托派》,《郑超麟回忆录》附录,第285页。

  [56]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2册,第25、426页。

  [57] 《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120号(特字第120号)记录》,1927年8月18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诺罗夫的电报》,1927年10月11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7辑,第70、121页。

  [58] 《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7辑,第513页。

  [59] 《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1929年11月21日于上海,《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21页。

  [60] 《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45、247页。

  [61]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57、258页。

  [62] 《中共中央政治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成员的信》,1929年12月14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271页。

  [63] 《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信》,1929年12月;《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第三次联席会议记录》,1929年12月17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30、331、305页。

  [64] 《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的信》,1929年12月,《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39页。

  [65] 《中共中央政治局特别会议记录》,1929年12月24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11页。

  [66]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第30号记录》,1930年3月3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8辑,第319页。

  [67]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附原电之二,《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7~108页;并参见《根据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员飞行表决结果作的第34号记录》,1930年1月18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第31页。

  [68] 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495-2-162,俄文打字稿。

  [69]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附原电之一,《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7页。

  [70]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1页。

  [71] 陈独秀:《答共产国际的信》,1930年2月17日,《无产者》第2期,1930年,第105页

  [72]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1930年1月30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第38~39页。

  [73]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1930年1月30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信》,1930年3月3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第49、73~74页。

  [74]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第47号记录》,1930年3月23日,《共产国际档案资料丛书》第9辑,第83页。

  [75] 《宋敏之对杨明斋历史情况的一点补充》,《党史通讯》1984年第8期;又见《吉塔连科(М.Л.Титаренко)致余世诚教授的信》,1989年2月8日,《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4期。

  [76] 《毛泽东致中共中央的信》(1929年11月28日),《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

  [77] 周恩来:《彭杨颜邢四同志被敌人捕杀经过》,1929年9月14日,《红旗》1930年8月30日。

  [78] 传单,油印件,中央档案馆藏。

  十四 促进中国托派组织的统一(1930~1931)

  领导托陈派小组织——无产者社

  共产国际不想发表最后谴责陈独秀和批准中共中央开除他党籍的声明,中共中央却采取了坚决的态度,并以联共为榜样,拉开了中共党内肃托运动的序幕。在1929年11月15日开除陈、彭等五人之后,紧接着又陆续开除了一大批跟随陈独秀派的党员。

  陈独秀等人见此状,也不再抱有幻想。不仅在1929年12月10日以他个人名义发表了《告全党同志书》,而且决定把他们的小组织进一步健全,并准备与党决裂。在陈独秀的主持下,他们开了一次“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会议,正式选举了领导机关“常务委员会”,总书记陈独秀,常委彭述之、尹宽、马玉夫、杜培之(不久,杜去做了强盗,被捕枪毙,由罗世藩替代),秘书长吴季严(陈独秀外甥,苏联归国留学生);讨论了本派政纲《我们的政治意见书》。此政纲,先是请刘仁静在他带回的托洛茨基所写的中国托派政纲基础上起草的,最后由陈独秀修改定稿,日期是1929年11月15日,然后在党内征求签名者,到3月公布时,签名者有81人之多。但据签名者之一郑超麟说,其中约1/3用的是假名,以张声势,实际只有五六十人。假名者,一是根本没有其人,如第一名王阿荣。陈独秀的意思是,中国习惯,注意第一名,责任大,弄个假名字。而他自己则签在第47位,可见陈独秀有时也很讲究策略,耍点小聪明,使人想起《汪陈宣言》的签名。二是有待发展的对象,签上他的名字时,本人不知道,但是,有人被签上了名,后来还是不参加托派。李季在1921年曾随陈独秀去广州做教育工作,创办《劳动与妇女》杂志。后留学德国、苏联,回国后在上海大学教经济学。这时,他同情陈独秀派,赞成托洛茨基观点。但他要做一个学者,有公开的职业,即以真名出版译稿和著作,并且正在埋头写《马克思传》,不想参加党派活动,过地下生活。所以见签真名后,很有怨言,说妨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他后来没有参加托派活动,只是在30年代初参加了与共产党的中国社会史论战,竭力以托派观点,说明中国的历史与经济,1934年初脱离托派。也有人拒绝加入,并劝陈勿入歧途。陈独秀的同乡老友朱蕴山是一个老好人。二人关系一直很深,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建立共产党和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朱蕴山在安徽的革命活动,一直受陈独秀的指导。这次,陈独秀特托高语罕送三本托洛茨基言论集给朱,望朱加入托派。朱说不参加,让高把书还给了陈,并嘱陈不要搞托派这个名堂,指出他是中国共产党的“开山书记”,宜慎重;苏联和国际的事,我们弄不清楚,贸然卷入是非旋涡,很难拔出。陈当然认为自己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转向托洛茨基主义的,不听所劝。从此,二人就不谈政治,只有私交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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