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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师余秋雨_哈马忻都【完结】(46)

  先是有人跑来告诉我,说有人说你老师余秋雨在深圳有别墅啊,是别人送的。我说胡说,我去过他深圳的家,我还不知道。后来又听到一些关于这件事情打官司的细节,尤其听到一审判决在查明余老师并没有收取别墅的情况下,依旧判的余老师输,原因据说一是“商业

  社会收取别墅是正常的,无所谓”,二是“这样的造谣并没有影响余秋雨,他的书照样卖得很好”。

  这是余老师第一次“打输”官司,虽然还只是一审,但我还是有些替他着急。这个官司是在北京打的,我弄不明白人们是怎么想的,也许商业社会收取别墅确实是正常的,但却不能忽略人家是不是真的收取了别墅这一事实啊!还有第二种说法,认为造谣并没有影响余秋雨的生活——如果在这里换一个比喻也许就一清二楚了,这就好比说有人偷了李嘉诚的钱,却声称并没有因此而影响李的生活,就不算偷了,就偷得有理了!这肯定是不通的。

  我给余老师打电话,说我才知道别墅官司的事,是朋友看到报道告诉我的,怎么,你没有生气吧。余老师当然说我没有生气,我不生气,我正在准备上诉。

  我从电话里感受到,他还是那样地达观,信心百倍。又要打官司,我在心里想,但愿真的像他上次说的那样,这些事情并不会影响他的写作和生活,他不会让自己成天陷于其中的。

  上班的时候,又有人把一张报纸递到我眼前,让我看。我望了一眼,一整版,上面有一张人脸,一些文字,是说有人挑了一百多处余秋雨文章中的“错误”,并为此写了一本长达二十几万字的《石破天惊逗秋雨》。我把报纸推向一边,很淡地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的。

  因为自己一向就对那种吹毛求“屁”的东西提不起兴致,更对别人打着余秋雨的名字搞炒作有反感,所以拒看了那篇报道,对边上的人提到的那本相关的书,更表示要拒看。在我的眼里,这都是些与自己的观念、方式相去甚远的“土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完全只是听凭自己的第一反应,淡然处之。

  后来才知道,事情并非我以为的那么简单和单纯。我低估了大陆多数媒体所谓“颠覆名人”的心理与能量,也忽略了受众对余秋雨这么一位名人、大家的浓烈兴趣。更没想到这件事情的覆盖面会有那么广。

  我从一位长期在北京工作的上海人高滨先生的《为上海感到难过》一文中,了解到当时的情况:

  “前些天回上海探亲,亲眼目睹了这种机制性弊病的实际运作方式。当时,上海的两家报纸正在大规模地‘开涮’余秋雨先生,也就是被《中关村》杂志评为上海目前有全国影响的仅有的几个文化人中的第一人。‘开涮’的方式非常‘上海化’,有精巧设计有新闻效应,有经济效益。

  “先是《咬文嚼字》杂志的编辑金文明先生宣布不满意余秋雨先生发表的反盗版宣言,更不满意余秋雨先生的秘书拒收《咬文嚼字》的赠送,便在上海报纸上发表《我为什么咬余秋雨》的整版谈话,说是找出了余秋雨先生书籍中的一百多处的所谓‘文史差错’,并且宣布已经为此出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石破天惊逗秋雨》。

  “初一看这是一个‘学术争议’,其实不然。如果是‘学术争议’,为什么大规模地交给市民报纸,就像文革中的广场大批判操作?如果是‘文史差错’,哪怕是真有,又哪里谈得上全社会的‘石破天惊’?毫无疑问这是要利用上海小市民的围观起哄心理,用一种消解有资格的评判机制的手法,制造一个低劣的‘文化新闻’。他们预计到余秋雨先生必然会本着‘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对读者有一个声明性解释,这又被快速组接成了‘两人争论’。争论需要有‘调解人’,上海报纸推出来的恰恰是《咬文嚼字》的主编郝铭鉴先生,他的‘调解’面带笑容,称兄道弟,但用词用语又远比金文明厉害。当主要当事人冒充了调解人和审判者,只能是这个结果。他‘调解’一完,有关报纸可能收到太多读者的反映,立即停止讨论,于是,上海的结论就做在《咬文嚼字》的那个主编身上了。这整个过程,明显有一种故意炒作的‘私设公堂’性质。

  “余秋雨先生作为名扬全球华文文化界的作家学者,突然‘后院失火’,当然成为一条重大新闻。据我所知,全国绝大多媒体都报道了,全球绝大多数华文媒体也都报道了,但采用的都是上海报刊的结论。由于如此大规模的操作,金文明的那本《石破天惊逗秋雨》的书因余秋雨的名字而十分畅销,登上了《亚洲周刊》排行榜,金文明先生顷刻之间成了富翁。这个结果也是纯‘上海化’的。”

  原来如“比”!这让我这个早对上海人就有成见的人更加地不屑。这位高滨先生作为在北京工作的上海人,身怀双重身份,是上海人的“他者”,也是上海人“自己”,他把上海人看得很清楚,他的文章里更多对自家人所做“不上路”事情的难过,是在为上海这个城市难过和痛心。

  其实在上海的文化界,理解和认同余秋雨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不久前就看到上海复旦大学周洪林教授的一篇文章《文化人的人文素养——由余秋雨的苦恼想到的》,觉得他文中的许多说法,建立在对余秋雨散文有全面研究与把持的基础之上,最要紧他同样清醒地意识到这次炒作事件所带出的学术上的根本性分歧,也正好是我自己过去和现在所领悟和倾向的。他说:

  与“××”共舞(2)

  “长期来下苦功作为专题专门搜集、研究余秋雨差错的批评者,这次‘愤慨之极’是因为余秋雨的一段话触发的。余说:‘我认为,年轻人热爱文史知识不错,但是大量非专业的年轻人没有必要过度沉溺在浩如烟海又真伪难辨的古代文史细节间。因为这样做既是个人的不幸,也是中国文化的不幸。’依我看,这节话不但没有错,而且正说明了余秋雨高于一般文化人的地方,不停留于就事论事,还发展到个人治学道路、特别是中国文化历史与全局上,视野广多了,抓住了主要的倾向性问题。”

  周洪林作为一名大学教授,也由此想到了我国现时的中学语文教学状态,清醒地指出其弊端:“长期来我国的语文教学,从总体上、主要倾向问题看,在于过多地钻牛角尖、死抠死记硬背冷僻词语掌故,弄得支离破碎,学生不堪重负、兴味索然;而对于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范文阅读欣赏中思想、情操、意境的感悟、揣摩、影响反而没有突出,实际上这是最重要的。把生动活泼的范文,异化为枯燥乏味的烦琐考证,是语文教学中的左道旁门!我所接触的大中学生,他们之所以喜欢余秋雨的散文,主要在其大气、大开大合、思路开阔,想象力丰富,又通俗易懂、不难读,更无陈词滥调繁琐说教,这是与青少年生气勃勃的特征是相一致的,真正少年老成、之乎者也,也喜欢咬文嚼字的毕竟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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