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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洛克菲勒回忆录_[美]戴维·洛克菲勒【完结】(11)

  18. 六种不同个性(1)

  我的兄弟姐妹们觉得我实在太小,不配跟他们一起玩耍。我们几个当中,最大的是姐姐阿比—我们都叫她巴布斯—比我大12岁。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她已经开始了社交活动,每天夜里出门,直到清晨;有一两次,我记得我正在系溜冰鞋准备去学校的时候,她才刚刚回家。比巴布斯小两岁半的约翰排行老二,已经穿上了长裤—真的,我们家的孩子都穿着灯笼裤、长袜子,直到我们长到十好几岁—因此,我也把他看成是准大人阶层。内尔森和劳伦斯也比我稍大一些,分别是7岁和5岁。跟我年龄最接近的是温,比我大3岁。

  很有意思的是,尽管家庭管教和基因遗传相似,兄弟姐妹之间却有着巨大的差异。最大的两个—巴布斯和约翰—首当其冲地受到父亲自己严谨的教养和刻板个性的影响。

  在我最早的印象里,巴布斯已经进入了叛逆阶段,而这个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持续了她的整整一生。父亲显然希望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做的事情让他觉得是有教养女士所应当做的。他的确很宠爱巴布斯,但他在急于把她塑造成十全十美的谦恭、慈善的典范的过程中,经常絮絮叨叨地给她上行为端庄、财富责任方面的课。巴布斯却总是反其道而行之。如果父亲希望她做什么事情,她总是拒绝,或者做出相反的事。例如,父亲强烈反对烟酒,提出如果我们在21岁之前不吸烟,就给我们每人2 500美元;如果我们一直到25岁都没有吸烟,则另外再给2 500美元。考虑到我们得到的生活津贴的数额,这笔钱还是相当可观的。我觉得巴布斯压根就没有努力过。当着我们父母的面,她尽可能明目张胆地吸烟。

  巴布斯在拒绝慈善捐款方面是最顽固的。祖父和父亲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学习他们的榜样,并鼓励我们拿出我们津贴的10%,捐献给教堂和其他慈善事业。刚开始的时候,那是一笔很小的数目—每个月只有几美元—但是在父亲眼里,这是我们品德和家教的一个根本部分。巴布斯拒绝掏哪怕一分钱,以此来表示自己的独立性。她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因为父亲对她不像对他的5个儿子那样慷慨。

  这种反抗对双方来说都是痛苦的。父亲对她的行为沮丧透顶,并为她对他的敌意而伤心。对巴布斯来说,日子变得越来越不好过。在她20刚出头的时候,有件事对她的生活产生了长期的影响。她因为驾驶她那辆斯图兹超速而收到了罚单,十分害怕如果被父亲发现他会说什么。她的未婚夫戴夫•米尔顿是个律师,试图通过他所认识的一个法官把罚单的事情“铲平”。媒体获悉此事后,在街头小报的头版连续报道了数日。我父母十分恼怒,但我的姐姐却更为沮丧。最后,看到她的确很痛苦,父亲理解了她的处境,没有作出她所害怕的反应。但是,从那天开始,她对自己的声名狼藉惊恐万分。她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不再是从前那个欢快爱玩、喜欢聚会的女孩了。

  巴布斯聪明伶俐、漂亮能干,可是出了那件事以后,情绪就一直不稳定。她喜欢旅游,但最微不足道的不便或耽搁都能给她带来沉重打击。如果洗澡水温度不合适,如果吃饭的时间不是绝对准时,如果没能带上适合天气或晚餐聚会的衣服,她都会极度沮丧。结果,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把自己所有的出行看成是失败。她的叛逆似乎掉转“枪口”对准了自己—斗争还在继续,永远得不到解决。

  在我10岁、巴布斯22岁那年,她嫁给了戴夫•米尔顿。他家一直是我们家的好朋友,无论是在锡尔港,还是在波坎蒂克。起初,她把婚姻看成是躲避父亲的一个途径,而她在主理家庭大事,与母亲保持着联系的同时,她的生活与我们完全脱离了。

  约翰,当然,是带着“名头”的。他是约翰•D•洛克菲勒三世,是长子、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在所有的孩子当中,约翰的个性最像父亲;他工作很努力,很勤奋,责任感很强。但是,父亲的标准太高、太严格,约翰从来不能指望从他那里获得最终的或完全的认可。所有成就、成功都是理所应当的—归根到底,洛克菲勒家的人就应当如此表现—进一步说,你必须小心不能因此而飘飘然,以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由于尽善尽美成了惯例,因此,约翰惟一能做的就是失败。虽然可能没有明说,可父亲的反应总是让他感到他应当能够做得更好。

  约翰具有“紧张个性”是不足为奇的。在社交环境中,他表现出极度的忸怩羞涩、腼腆拘束,会为自己说过的话或有过的想法自责好些天。他跟父亲一样,患有某种疑心病,总是担心自己的身体,儿童时期各种过敏、小恙不断,虽然没有一次病得很严重。也许因为他太像父亲了,因此除了巴布斯以外,约翰注定与他矛盾最大,可是这一点到若干年后才得以暴露。

  约翰和阿比在与父亲相处问题上,采取的是相反的方式。阿比处处反抗,尽可能在所有方面表现出不同;约翰—尤其是年轻的时候—则努力要取悦于父亲,惟命是从,尽量按照父亲希望的那样做个善良、尽职、宽厚的人。在有些方面,他的努力是徒劳无益的。在普林斯顿上学的时候,约翰问父亲在班级舞会的那一周能不能带一辆车。父亲满足了他的愿望,但表示出深深的不悦。父亲习惯性地将儿子向父亲提出的简单而几乎非常普通的请求—使用家里的车—提升到一个高度,演变成一堂品德教育课。他说,自己上大学的时候,连一匹马都没有,因为他不希望跟别的男生有什么不同。他强调了约翰可以扮演的重要的“民主”角色—即“在别人有车的时候自己没有车也能处之泰然”。约翰在回信中说,在洛克菲勒家的人有责任做出牺牲来促进民主精神方面,那种牺牲应当有个限度。这是约翰允许自己做出的最大嘲讽,而事实上,他在信的最后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19. 六种不同个性(2)

  在内尔森总是找茬儿的时候,约翰的日子不可能好过。内尔森是我们这代人中第一个成功地测试出父亲在孩子教养方面诸多清规戒律的极限的人。

  约翰与内尔森的反差是巨大的。约翰羞怯腼腆得叫人生怜,而内尔森则擅长交际、性格外向,喜欢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让约翰感觉不堪重负的责任和义务,在内尔森看来似乎是小菜一碟。内尔森好像研究了巴布斯和约翰的情况,并决定在处理与父亲的关系问题上不会去重犯他们两人的错误—不去做徒劳无功的反抗,也不臣服于洛克菲勒的形象。如果他坏了规矩,就像巴布斯那样,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地让父亲大光其火,而是为了好玩,而且能够逃避责罚,或者取得某个重要的结果。如果他像约翰那样准备取悦于父亲,那是为了实现某个明确而精心设计的目标—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他常常能如愿以偿。

  内尔森是随着外祖父内尔森•奥尔德里奇参议员起的名字。但是,尽管内尔森既仰慕祖父又仰慕外祖父,他觉得重要的是,自己是在祖父洛克菲勒的生日那天出生的。他让人从该巧合中认定他是真正的洛克菲勒家族的旗手。然而,他自己的事业却与外祖父奥尔德里奇更加贴近—从政。不论怎么说,在我们家,内尔森在政治上很精明,甚至很狡猾。他是个天生的领袖人物,充满了自信。责任的重担—根据父亲的定义—并没有把他压垮,而且他似乎为自己是名门家族的一员而感到欣然。他还是家里最淘气的一个:他常常在我们早晨祈祷的时候偷偷地用橡皮筋弹我们,而且对父亲的斥责满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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