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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传奇_齐鲁【完结】(22)

  虽然王其梅功高位显,但他一直艰苦朴素,对文恬武嬉骄奢淫逸之风深恶痛绝。1955年实行军锅制后仍十分注意节俭,除买书和接济困难同志外。他从每月三百多元工资中省下二百元。虽然他与王先梅已有五个孩子,需要抚育,而他认为让孩子们自幼多吃苦,有好处。“三年灾害”期间,他将五年来节省下的一万多元全部献给国家,以解国困于分毫。据认为,这是当年有此义举的唯一高干。

  康生等人酿造了“三六” 大案,身患重病的王其梅在1967年8月就被害辞世。他在北京的家,也早被查抄封门。他的妻子王先梅是十四岁(1938年)参加新四军、十五岁参加共产党的老同志,此刻与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分住四处。年岁稍长的大女儿要求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或云南农场都被打了回来,说是“没资格”。为了生存,她自己执火车去了内蒙阿荣旗插队务农。王先梅后来把分住几处的八岁到十六岁的两儿三女都收拢在一起,去了她所在的轻工部江酉“五七”干校。

  1973年5月, 江西干校撤销,按规定,没工作的孩子应随父母回北京,王先梅才把孩子们带回北京。周总理再次批示,才开始发给这些孩子的生活费。但轻工部仍未能对这些孩子一视同仁,而将他们的户口,转去河北固安县五七干校。后来,大男孩掌握了制作和修理大小提琴全套工艺,并会修理钢琴做道具,报考海政歌舞团,文化素养、艺术技能、个人历史等等全部合格,只因其父在“三六”专案中一直悬而未决,而未被录取。小女儿在外地读初中,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到北京读高中,又被评为三好生,并被选为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在天安门广场先后召开的毛主席追悼大会和粉碎“四人帮”庆祝大会,学校其他各班的团支部书记和支委都参加了,唯独她这个团支部书记不能去,也因其父是“三六”案成员。

  历遭如此许多不平事, 王先梅心境很难平静。1977年12月8日,她向小平同志写了申诉信,信中简单叙述了孩子们的遭遇。

  经过一番辗转投递, 此信到达邓小平面前已是12月25日。 邓小平当即批示:“请东兴同志批交组织部处理。王其梅从抗日战争起做了不少好事。他的问题不应影响其家属子女。建议组织部拿这件做个样子,体现毛主席多次指示过的党的政策。”汪东兴看了也接着批:“请耀邦同志阅办。毛主席历来有指示,应区别对待,不能歧视。”

  12月31日中午,胡耀邦才看到了党中央两位副主席阅批过的这封申诉信。他立即找了几位同志研究决定:应把这个问题的解决,当作彻底平反“三六”大案的突破口。

  当天下午三时许,胡耀邦委派的中组部一位副局长王建梅和王盛湖两位同志,就找到了右安门王先梅家的两间房,传达了两位副主席的批示和胡耀邦的嘱咐。王先梅和她的子女都激动得流着泪,一再表示感谢党中央对他们的关怀;党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从政治上解放了他们。当问到还有什么要求时,王先梅说:对王其梅的结论应该重新做。至于我自己,组织上已经十年没让我工作了,我要求尽快恢复工作。另外按党的政策,应该给孩子们出路,够参军条件的,就该让他们去。

  l978年元旦后不久,王先梅回到了轻工部,担任科研室外事处长,仍做外事工作;大儿子被批准参军,去了海政文工团;学医的二儿子,去了北京市政府附近的植树医院;小女儿考上了北京医学院。

  1978年2月18日, 《人民日报》 发表了为王先梅及其子女落实政策的消息和《王先梅同志写给中央领导同志的信(摘要)》,并发表了该报评论员文章:《落实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组消息、信件摘要和评论员文章的发表,并经中央电台的多次广播,引起广泛反响。 各地给中央组织部、 《人民日报》和王先梅个人的信件纷纷而至。熟知“六十一人案”的人认为,对王其梅同志家属和子女的政策的落实,评论员文章又说了那样的一大段话,说明康生们蓄意制造的“三六”大案的平反昭雪已指日可待,刘少奇冤案的平反也只是迟早的事。

  然而,人们对这种事常常想得太天真。

  那些专案组,其凶残冷酷狡诈犹如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刑讯、逼供、诱供和制造伪证成了公开的秘密。然而胡耀邦要求对重大案件进行复查处理时,汪东兴觉得有必要釜底抽薪。

  一天,胡耀邦向主管中央级重大案件的汪东兴和中央办公厅的一位副主任又一次写信提议,是不是把包括“三六”专案在内的这些重大案件统统转交中组部复查处理的时候,汪东兴等人仍然不以为然。他们说:只能把中央专案组第一、第二、第三这三个办公室对一些案件的审查结论交给中组部,而有关的旁证材料、审讯记录、被审查人的申诉等等的文书档案,仍由中央专案组保管。同时,胡耀邦与中组部同志的这些举动,都—一被人传到了汪东兴等同志那里。后者觉得,有必要予以釜底抽薪。

  汪东兴说:中央专案组的第一办公室和第三办公室,是“文革”刚起步时党中央决定成立的,由华国锋同志和我们三个(指汪本人和纪登奎、吴德)直接负责的。这两个办公室的材料是否有失偏颇?我们今天复查这些案件,比方“六十一人’的案子,都是经过毛主席批定的。现在应继续贯彻毛主席的指示,也要贯彻华主席的指示。“六十一人”的问题是经过毛主席和党中央批准才定案的。不能随便翻过来。还有彭德怀、陶铸等人的问题,也不能随意翻过来。所以,关于这些案子,还是原来的那句话:结论材料可以交给组织部,而文书档案不能交。另外,关于一、三办的所有其他案子,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的,也可以交给组织部;属于敌我矛盾的,都不能交。

  第一办公室的人更盛气凌人。他们一位姓范,来自海军某部门;一位姓杨,来自陆军某个学院。他们以命令的口气对胡耀邦和陈野苹说,中组部不得为“六十一人”翻案,并说,帅孟奇(深受大家尊敬的帅大姐)的“叛徒”案也绝对不能翻。

  胡耀邦明白:这实际上是开他的批判会。

  他先洗耳恭听,然后才开始答辩。他说:真正的材料都在文书档案里。比方说,这个案子缘何而起?调查所得的旁证材料究竟如何?结论中所引用材料是否有失偏颇?我们今天复查这些案件,比方“六十一人”的案子,那个“启事”是有的,但这个“启事”是怎么来的?只有摸清这些背景,才能真正地分清是非功过,分清组织与个人的责任。“六十一人”问题,早在“七大”时就已作过正式结论。当时我们很多人都在延安,记忆犹新。事隔三十年,为什么又要翻开这本已经一清二楚的旧账?对这本账,康生本人也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他是唯恐天下不乱,蓄意整人,抬高自己,浑水摸鱼。

  胡耀邦最后说:中央专案组第一办公室、第三办公室的案子,几乎都是“叛徒”、“特务”之类的敌我矛盾,哪有什么人民内部矛盾?为了对党对同志负责,我们的意见还是交给组织部复查,还是统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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