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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坛:这张魔鬼的床_马瑞芳【完结】(4)

  三 《百家讲坛》是不是魔鬼的床

  先说“魔鬼的床”。

  这个说法的“著作权”是属于马瑞芳的,其“论证”之文就收在本书。但读过这篇文章的人只要不算弱智,谁都看得出马老师是在调侃。她的态度,则是“抱怨并快乐着”。实际上这篇文章要讲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学者怎样上电视。或者说,一个学者,怎样才能从“做学问的”变成“做电视的”,从“学术人”变成“电视人”。

  这可是一个并不简单的过程。

  马瑞芳绘声绘色地讲述了这一过程,并把它称之为“艰苦而有趣的”。说艰苦,是因为在她那里,有好几道过不去的坎,绕不过的弯。说有趣,则因为终于迈过去、绕过来了。不但如此,她还看见了一片新天地,开辟了一个新领域,岂非“不亦乐乎”?

  尽管事后说起来眉飞色舞,我相信马老师在上那“魔鬼的床”之前,一定是“满脑门子官司”;而她遇到的问题,也是所有走上讲坛之学者的共同问题。比方说,不能全面、系统、完整,行吗?不能按部就班、引经据典、追根溯源,行吗?不能像平时上课那样,讲人物按生平,讲历史按年代,行吗?甚至一个技术性问题,也能把人难死。比方说,按照学术惯例和职业道德,引用他人观点是要把出处注出来的。要求严格一点,还必须注明版次、页码。但在《百家讲坛》,至少后面这点做不到,引用过多也成问题。别以为这是小事。对于一个学者来说,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他所做的这件事有没有学术性,也意味着他还是不是一个做学问的人。古人有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学问,是每个学者的“安身立命之本”。丢了学问,就和“失节”差不太多了,岂能随意?难怪魏学来告诉马瑞芳应该怎么讲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照你说的这样讲,还有学问吗?”

  这样看,《百家讲坛》还真是“魔鬼的床”。

  然而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事实上,学问、学术、学术性,与格式、规范之类并不打等号。格式中规中矩,出处、版次、页码、关键词都注得清清楚楚的“学术泡沫”和“学术垃圾”,我们见得还少吗?反过来,没有这些玩意的作品,语言优美文采飞扬的作品,也未必就没有学术性。这一点,读读古人的论文就知道,用不着我多说。问题是,《百家讲坛》与学术到底是一个什么关系?它是“学术”的呢?还是“非学术”的呢?甚至“反学术”的呢?换句话说,它究竟是一个什么栏目?

  我们必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问。

  第一个问题:《百家讲坛》是学术论坛吗?我的回答很直接:不是。《百家讲坛》不是学者发表最新研究成果的论坛。电视不是干这个的,学者发表最新研究成果,也用不着上电视,开会写论文就好。所以,批评节目中没有最新研究成果的,算是打错了靶子。

  这就有了第二个问题:《百家讲坛》既然不是学术论坛,那么,是说评书的吗?我的回答也很直接:不是。《百家讲坛》如果是评书讲坛,那他们干脆聘请评书演员好了,效果肯定比请学者好得多。

  接下来就会有人问第三个问题了: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百家讲坛》到底是什么?难道非驴非马不成?

  恭喜你,这回说对了。《百家讲坛》的特点,正在于“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是什么?是二者之间的“第三者”,是两极之间的“第三极”。不要以为世界上只有两极。实际情况是,两极之间有着广阔的中间地带。而且,这个中间地带,往往比两极更适合生存。我们人类,不就生活在地球南北两极之间的中间地带吗?同样,在学术与非学术之间,也存在着一个“中间地带”。如果一定要定位,要命名,无妨姑且称之为“半学术”。这个“半学术”的“中间地带”也许并不广阔,甚至还疑云重重不被承认,但它应该存在,必须存在,有理由存在!现在,《百家讲坛》把这个“中间地带”展示出来了,而且大受欢迎,这正是这个栏目的贡献。

  那么,在学术与非学术之间,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中间地带”呢?因为学术原本就有两种类型,或者两种任务,这就是研究与传播。质疑《百家讲坛》学术性的人,其实是把学术单一化了,即把学术等同于研究,忽视了传播。或者说得重一点,是根本就不承认传播。实际上,研究与传播不但不矛盾,而且相辅相成。严格的说,没有哪个人是完全不做研究就可以做传播的。比如阎崇年先生,没研究过清史吗?马瑞芳教授,没研究过聊斋吗?当然,同为研究,深浅不一。闻道有先后,水平有高低,学问有大小,方法有对错,这都是事实。但要说毫无研究也能上去讲,怕是小看了传播,也低估了观众。事实上,那些人云亦云照本宣科的讲座,从来就不会受欢迎;而不受欢迎的讲座,则其实不是传播。

  同样,做研究的人也没有一个不传播。否则,他的论文为什么要发表,他的著作为什么要出版?显然,没有传播不传播的问题,只有向谁传播、怎样传播和在什么范围传播之别。一般学者是向小众传播,向同行传播,用论文著作在学术界传播;《百家讲坛》则是向大众传播,向外行传播,用电视媒体在全社会传播。这才是区别所在。

  于是我们便又有了一个问题:这样一种对象、方式、范围的传播,有必要吗?

  四 学术为什么要向大众传播

  这就要说到根本上了。这个“根本”,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有学术,尤其是要有文史哲这样“百无一用”的学术?

  我的回答是:为了人的幸福。

  文史哲这三门学问,通常被称之为“人文学科”。它们表现出来的精神,叫“人文关怀”。为什么要有“人文关怀”呢?因为人与动物不同。动物只要能够存活就行了,人却还要活得幸福,活得像个人样。这就要有专门的学问和学科,来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所谓“人文学科”,就是用来干这个的。

  这样一说,也就清楚了。人文学科的目的既然是人的幸福,那么,这里说的“人”,包括不包括现在就活着的人,包括不包括我们的人民大众呢?不会有人说不包括吧?那好,既然你这个学科的研究,是为了人的幸福,其中就包括我们这些现在就活着的人民大众,那么,你的研究成果该不该告诉大家,以便大家分享呢?不会有人说不该吧?既然应该,那么,不传播,不向大众传播,行吗?不行吧?

  所以,“学术”一词,必须包括两个内容:研究与传播。所谓“学者”,也应该包括两种人:研究者与传播者。当然,这里可以有一个分工,比如一部分人做研究,一部分人做传播。也可以有一个比例,比如做研究的多一点,做传播的人少一点。他们甚至还可以交叉,重叠,比如做研究的也做传播,做传播的也做研究;或者一段时间做研究,一段时间做传播,就像“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一样。至于那比例是三七开、四六开、二八开,倒无所谓。反正不能没有研究,也不能没有传播。以研究压传播,认为只有做研究才是真学者,做传播就低人一等,要打入另册,不但违背学术的初衷,而且简直就“没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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