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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鲁斯特哭泣_林煜【完结】(38)

  母亲只好下楼。

  母亲在院子里惊喜地喊起来,可不是吗,真有一颗杏梅果呢。

  第二天,母亲拿了根长竹竿把杏梅树搜索了个遍,可是一无所获。

  初中升学考老早就过去了,可是小吉一直没有来。我问母亲,母亲说小吉到省城读高中去了,寒假的时候才能回来。我发现我的胸膛一下子变得空落落的,像跟芦苇,用手指一按,就发出咕咕的响声。而母亲正一天天地变得衰老,母亲的嗓声不再是清脆而圆润的了,而是像河水一样浑浊。母亲的手肿得都快像粗糙的萝卜了。

  母亲怕我孤单,给我买了个收音机,母亲花了一个小时时间教会我收听各地的电台。电台里的声音显得很遥远,听久了,就给人一种恐怖而腻烦的感觉。只是有一次,我胡乱打开收音机,小匣子里传出一种像水珠一样清纯的女中音。这次节目是“生理卫生知识讲座”。

  那些日子里,我天天都在收听那个惊心动魄的节目。我虚脱了似的,什么话也不想说,什么事也不想做,只是让那女中音一点点地充塞我胸中的所有空间。那个女中音使我害怕,使我羞愧,使我想起小吉和我童年时代的回忆。

  我钻进被窝,把被子拉过头顶,那声音却像幽灵似的,点点滴滴地渗进被窝,钻进我的耳朵。

  节目一完,我就“吧嗒”一声关掉收音机,蒙头就睡。我觉得残留在我胸中的女中音慢慢地变成了空气和水,而我,就像一根在水里泡过的麦秸杆。一切都在生长,我,小吉和其他孩子。而我以前却不知道。我因为无知而过分地延长了自己的童年。这时候,我想起了那只美丽的小鸟,小吉已经是一位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了。我这样想着,眼泪就像泉水一样涌出来,再也止不住。我知道,我再也见不着小吉了。

  小吉。

  五

  我静静地站在窗前,一切就是这样。时光在我的身躯之外飞逝而过,并且很随便地在我身上留上一道新的痕迹。我这样想着,就怀念起院子里那棵叫杏梅的树。春天,我和小吉围着树转;夏天,我把枝头的青梅果打下来,小吉在地上拾。现在杏梅树一定像母亲一样衰老了,黑黝黝的树干一定会皴裂无比,上面满是岁月的老茧和伤疤。我想看看那棵杏梅树。

  我摸着楼梯的扶手一步一步地下楼。我的腿抖得厉害。我的脚接触地面时我转了个弯。我避开凳子,小方桌,穿过厨房,迈出门槛。

  杏梅树就在眼前了吧。

  有一步我迈得太大,我摔倒了,滚下台阶,下巴磕在地上。

  母亲惊叫着跑过来,带着哭腔。

  你想做什么呀,孩子。

  妈,我想看看那棵杏梅树呢。

  唉,去年电力局的人来架线,树就被砍掉了。

  母亲的话一说完,我的泪就洪水一样倾泻而出。

  怎么啦,孩子。

  妈,没什么。我不过想,以前院子里有棵树叫杏梅呢。

  1991年5月

  【永安之死】

  永安,这是一个多么可怜和偏僻的地方啊。我曾经在那里死过一次。我把我青春的躯壳扔在了那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现在我常常想起这个地方。那时候我年轻,过于神经质,容易被伤害。我想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一个我从来都没有到过的地方去,把我生命的一部分消磨掉。我还希望从那个地方出来以后,我会重新迈开步子,回到人们中间去。

  我是在夏至日后的第一个星期天动身去永安的,我选择这个时间有自己的理由,我想在永安待上五个月,在秋天树叶开始大面积掉落之前离开那里。这种想法后来被证明是幼稚的,如果我在春天或者秋天到永安去,情况也许会好一点。

  永安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好地方,唯一的三户人家分散在三个不同朝向的山谷里,人们老死不相往来。我住在朝东的那户人家里,早晨,阳光可以一直照射到我的床头。站在窗前,可以看见巍峨的括苍山脉,像头狮子耸立在左前方。它是如此遥远,你简直不能相信永安坐落在它的中心地带。叶家渡是离这儿最近的可以称为村庄的地方,从这里步行过去要四个小时。

  在永安的第一周,我的生活简单而丰富,就像我梦想的那样。我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洗脸刷牙,然后活动一下身子。永宁的溪水清凉可口,每次我刷牙的时候总要忍不住咽下几口。早饭是烧得稀烂的米粥,它对我那脆弱的常常患病的消化道来说,倒是一种难得的安慰。晚上照明用的是松明,在松明微红的光线下静坐,有一种似梦非梦的感觉,往往是我还捧着书,斜靠在床上,就迷迷糊糊地睡去了。这真是一个好地方,我要在这里好好地生活,和陌生的人们好好相处。我还准备去搜集一些遗落在乡间野岭的民风民俗。然而,我不知道,这是一项多么复杂的工作啊。

  也许是因为旅途劳顿,头两个晚上,我睡得又香又沉,如果不是房东扛朱锄出门的声音惊醒了我,我一定会一直睡下去。第三天晚上,我发现了零零星星的蚊子,他们在我的身体周围飞来飞去,试探性地落下,又迅速地飞走。到了第六天晚上,蚊子越聚越多,像黑压压的战斗机群。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蚊子,它们体型细小,三角形的翅膀似乎刚刚长成,可是嘴巴却针尖一样硬。它们在我的耳边嗡嗡地叫着。终于,它们发现我软弱可欺,开始劈头盖脸地叮过来,它们疯狂地折磨着我,使我无法入睡。后来我用毯子和衣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留鼻子露在外头透气,才好不容易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我发现鼻子已被叮得又红又肿,像只烂番茄。这倒不是一件大事情,但足以让我感到尴尬。我向女房东借蚊帐。她见我这副模样,表情很不自在,连连说帮我想想法子。从她的目光中,我隐隐感到一种轻蔑。女房东说,永安空气新鲜,溪水清爽,蚊子很难生长繁殖,即使有也仅仅寄居在竹园里。他们山里人从来不挂蚊帐,也不怕蚊子叮咬。她吩咐小儿子陪我去认识一种叫艾草的植物。可是九岁的小儿子一天忙到晚,打野兔、捉鳖什么的,根本顾不到我。直到后来我卧床不起了,还不知道艾草是种什么样的植物呢。

  白天,我一半时间用来看书,偶尔也写点东西;另一半时间我干活去。男房东让我每天砍倒五棵松树,把它们锯断,劈成木柴,并用篾条捆起来堆在院子里的空地上,以待冬天取暖之用。木柴越堆越高,不久就挡住了早晨照射进我房间的阳光,这让我难受。后来,我在房屋后面的山岗上整饬了一块平地,把木柴搬到那里去。这样过了半个月,我的手掌长起了硬茧。我常常把双手举到头顶,对着太阳观察这些半透明的硬物,它们使我原先的双手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

  打野兔是我向往山里生活的另一个原因。在慢慢地熟悉永安周围的地形以后,我向房东的小儿子提出了自己的愿望。我尽量使说话的口气委婉一些,以便即使遭到拒绝也不至于太难堪。我说能否允许我跟他一道到山上去,我可以帮他打手电筒,提猎物,甚至,必要的时候我可以背他走一段路。头几次,他说什么也不答应,往往是没等我把话说完就转身走开了,他说我这个人怪模怪样的,会把野兽吓跑。我有点吃惊,想再跟他商量一下。然而他再也不愿意说话。后来,夏天快要过去了,我整天卧病在床,我才明白,小家伙讨厌的是我身上的香皂味。虽然到那时,我已无法跳到小溪里洗澡,小家伙也终于答应带我打野兔去,可是我哪里还有力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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