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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石头:蔡义江论红楼梦/名家解读红楼梦_蔡义江【完结】(16)

  欧阳健无视这些宏观存在的事实,为独创其程甲本是现存的最早版本这一怪论,他把几种本子的一些有异文的句子排成长长的表,企图通过其正误优劣的比较来增强其立论的可信性,这纯属是一种对《红楼梦》版本问题缺乏常识的简单化做法,是没有什么科学价值可言的。再说,这样写论文也太方便了,因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汇校本》一书已经把现存的十余种本子的异文全都列出来了,你根据自己需要选些例句,抄成表还不容易?它本身并不说明问题,得看用这些例句想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所论述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所以我们还是来看看欧阳先生讲的道理究竟怎么样。

  甲戌本第一回写顽石下凡,比其他诸本(当然也包括程甲本)多出四百二十余字。研究者曾据脂批提到删去天香楼一节所减少的字数、页数,推算出甲戌中的底本每页的字数,谓诸本最初依据之本在过录时恰好漏抄了双面一页,这结论是可信的。因而在这一点上,甲戌本就很有价值。这一段文字写顽石求二仙携带下凡,二仙事先提出警告,劝他别去,顽石不听。从情理上说,是不可缺少的,否则,像诸本所写那样,二仙主动提出要带它去,岂不等于诱骗石头下凡,哪能是作者的本意?但欧阳健却认为这四百余字是“甲戌本的妄加”,对其评价是“简直粗俗不堪”。你说精彩,他说粗俗,你说很妙,他说不堪,这不大争论得清。还是看欧阳健提出的理由。他说了三点:

  其一,“二仙师居然对红尘中荣华富贵称羡不已,而石头更是凡心大炽、欲到富贵场温柔乡享受几年的俗物,都与全书的基调相格。”说一僧一道称羡荣华富贵,完全是凭空捏造,这段文字根本没有那样写。其实石头思凡,又不是这四百余字中独有,小说接着就写僧答应带他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石头听了,喜不能禁”,这不是在说僧人之言正中石头下怀吗?此回中还说“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盛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不也是同一个意思吗?再有写宝玉神游太虚境而生“邪”思,“但不知何为‘古今之情’,何为‘风月之债’?从今倒要领略领略”。如此等等,欧阳健居然都视而不见,硬说这样写就是“俗物”,就“与全书的基调相格”。我不知欧阳健心目中的小说主人公该是怎么样的圣洁人物。

  其二,“前文既已交代此石经过锻炼,‘灵性已通’,但此段又说‘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前后矛盾。”我初读《贵州大学学报》时,疑惑排字工人排错了,或者欧阳健一时笔误,才出现“性灵却又如此质蠢”这样完全不通的话。后读《复旦学报》,欧阳健另文中又说:“说石头‘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已与上文‘灵性已通’矛盾”。这才完全排除了排错和笔误的可能。原来欧阳健读不懂《红楼梦》的字句,把一句并不难懂的话,读了破句,又解释错了。小说原文是:“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用现在通俗说法,即:“如果说你聪明灵巧,可是你的样子又长得这么粗大笨重。”是说他的外表还不能与其内质相称,所以才要变化其外形,欧阳健竟把上一句中的“性灵”二字硬割下来,安置在下一句头上当主语,曲解成“头脑(或心灵、智力)却又如此之愚蠢”,以便指责其“前后矛盾”。“性灵”者,即所谓“灵性已通”也,不是名词,不能解作智力、智商;“质蠢”者,形象粗大丑陋也,此“蠢”字,不作愚蠢、弱智解。——我要像教学生那样逐字逐句地解说,确实感到丧气。连这样的句子都读不懂,居然敢讥笑别人“粗俗不堪”?我不知道究竟是曹雪芹“不堪”还是妄评者“不堪”。

  其三,“程甲本写……僧道来到青埂峰下,‘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甚属可爱’,便托于掌上。在石头的外观和大小之间,加一连词‘且’,文从字顺,十分自然;而甲戌本中,石头是那僧大展幻术,‘登时’变成美玉的,这本是一刹那间完成的过程,根本不需经过‘变成’、‘缩成’两个阶段,‘且’字就完全不通了。”这又是误解句意而生出来的歪理。甲戌本写石头变美玉哪里有什么“两个阶段”,它只是说石头在那僧大展幻术下,质地和大小两个方面都变了:由粗糙的石头变为莹润的美玉,用“变成”;由大变小,用“缩成”,中间用“且”字连接,表示同时完成,一点也不错。比如我们说“歌且舞”,就是边唱边跳,而不是先歌后舞“两个阶段”。

  如果真要挑“不通”的毛病,那倒是程甲本的改文。如前所述,由于被其他诸本作底本的最初过录本漏抄了一页四百余字,“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这句话,只剩下了后半“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与前面僧道来到青埂峰下的情节连接不上,遂添上“见着”二字,将它连了起来。己卯、庚辰等诸本便是如此。后来程甲本整理者重新披阅时,发现有问题:前面只说顽石,从未提到过“美玉”,怎么这里忽然说见到一块美玉呢?于是就把“美玉”二字改为“石头”,而却没有想到把形容美玉的四个字“鲜明莹洁”(以后形容通灵宝玉还几次用过相类的词)也改一改,把连接两个动词、表示同时发生的“且”字删去。这一来,闹了笑话:“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的大顽石,居然可称之为“一块鲜明莹洁的石头”!再说,石头又怎么能自己缩小呢?只好在前面“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之后,横生枝节,再添上“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八个字。但问题仍没有解决,只说石可变小,不说已变美玉,难道后来挂在贾宝玉脖子上的是一块小石头?上句缺了动词“变成”(换作“见着”,主语就不是石头),只剩下一个动词“缩成”,前面仍保留作连词的“且”字,这样的语法,还能说是“文从字顺”吗?

  如此理解,令人哭笑不得宝玉太虚幻境惊梦一节,甲戌本与诸本差异甚大,我曾有《〈红楼梦〉校读札记之一》一文论及其文字最近原著;欧阳健则以为是脂本擅改。他举出伴宝玉午睡之四婢中的一个名叫媚人的,以为此即擅改留下之破绽。因为此人“从此不再复出”。其实,八十回前光点到名字而不写的,并非只有媚人,作者构思中后来与史湘云结缡的卫若兰,也是早在送秦氏出殡时先出现一下名字而不再交代的。八十回后原稿已佚,焉知其人“从此不再复出”?欧阳健又说“媚人之名,当依袭人而来,只能是先有袭人,后有媚人,而不可能相反”。我不知他有何根据这样说。他反问:“此名出何僻典?”还说:“‘媚’的本义为取悦、巴结、逢迎,又通‘魅’字,总之不是一个好的字眼,贾府诗礼簪缨之族,绝无可能以之为丫鬟之名,容忍其去媚惑主子的。”我只能说,欧阳健又错了。“媚”字不是个坏字眼,其本义更非“巴结、逢迎”,那层意思是后来才引申出来的,不信你去翻翻词书。“媚人”之名也不出于“僻典”,而出于经典。《诗·大雅·卷阿》:“维君子命,媚于庶人。”朱熹注:“媚,顺爱也。”“媚于庶人,顺爱于民也。”又《诗·大雅·下武》:“媚兹一人,应侯顺德。”朱熹注:“媚,爱也。一人,谓武王。”“言天下之人皆爱戴武王以为天子……”后来“媚”字更多的是作美解。如武则天十四岁被太宗召为才人,因其美,赐号武媚。《聊斋·道士》描写石家姊妹“一细长,如弱柳;一身短,齿最稚;媚曼双绝。”何垠注:“媚,言神情之美;曼,谓声音之细也。”其实,也不必多引书,林黛玉不是就有“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的诗吗,难道忘了?取为丫鬟之名,我看雅致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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