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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石头:蔡义江论红楼梦/名家解读红楼梦_蔡义江【完结】(3)

  曹雪芹这样构思的意图,后人不太了解,以为“神瑛”之名本亦“宝玉”之义,又何必在石头幻为美玉之外,又另写一神瑛侍者,不如就将二者合为一体,倒能免滋读者疑惑。于是就将小说原来的叙述加以改写。在脂评本中,“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句,原是另外叙起的;到了程高本,便在它的前面凭空添上几句话,说:

  只因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引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后同,第一回)

  经这样改动,石头就成了神瑛侍者了。可是却发生了许多令人无法理解的矛盾。前面写石头因为“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这里却说它“落得逍遥自在”;前面写石头遇见僧道后,即被那癞僧袖了而去,原来也是癞僧与跛道一起,“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交割清楚”的,这里却又说它到“各处去游玩”,并且自己“来到警幻仙子处”,成了“神瑛侍者”,这岂不叫读者无所适从了?有的研究者发现了程高本对脂评本作了这样的改动,不但不认为这样改有什么问题,反而责怪脂评本写石头是石头、神瑛是神瑛不妥,使人搞不清贾宝玉究竟是石头投胎呢,还是神瑛投胎(应该说是自己不了解作者意图,又没有细心去读),认为应该合二为一。甚至由此而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脂评本既写石头,又写神瑛侍者,是一个破绽,证明小说这部分的文字是由两种稿子拼凑而成的:“石兄”旧稿写石头投胎为宝玉,曹雪芹新稿则写神瑛侍者投胎为宝玉。他在缀合新旧二稿时,没有来得及把相互矛盾的地方统一起来,以致留下了明显的接合痕迹。如果《红楼梦》真的一开卷就如此矛盾,它还能成为最优秀的古典小说?如果曹雪芹只会拼凑别人的成稿,而且连在两种稿子所写的不同开头中只保留一种,或统一成一种都不会,他还算得上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显然,这样的说法是太不了解作者在构思上所花的一番苦心了。

  石头变成通灵玉被贾宝玉“夹带”到世上来后,虽则被挂在宝玉的脖子上,却并不同于薛宝钗的金锁或史湘云的金麒麟。它是有意识、能思想的,它在十分留心地观察着周围的事物,包括观察据有它的那个人——贾宝玉;它的职能就是把这一切记录下来,写成《石头记》。

  在早期脂本中有不少表明石头在整个故事发展过程中总是执行着自己任务的文字(有的还是石头的自白),因为后人不甚了解作者的意图,有一些被当作是误植入正文的脂评文字而剔除了。有一些则干脆被认为是作者自己多余的说明,也将它删去了。现将有关文字举例如下:

  其口碑排写得明白,下面皆注着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脂评:忙中闲笔,用得好!〕,今据石上所抄云:(甲戌本第四回)

  按:程高本将这几句连同“贾不假……”四句口碑下面的作者原注一并删去,是很不合理的。

  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脂评:妙谦,是石头口角。〕逐细言来。方才所说这小小一家……(甲戌本第六回)

  按:“诸公若嫌”至“逐细言来”数句,戚序本有;己卯、庚辰本无。俞平伯同志说:“此殆作者初稿,校本从己卯、庚辰本删去。”意为己卯等本缺此,是后来作者自己改掉的。这不可能。因为有了石头的这样一段插话,下面继续说到刘姥姥家时,才用“方才所说”等字样。己卯、庚辰本只删石头口吻的插话,而不删“方才”等字,前后不合榫,可知必非作者所改。

  那顽石亦曾记下他这幻相并癞僧所镌的篆文,今按图画于后……(甲戌本第八回)

  凤姐因怕通灵玉失落,便等宝玉睡下,命人拿来,塞在自己枕边。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脂评:忽又作如此评断,似自相矛盾,却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隐去,则又有何妙文可写哉!……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甲戌本第十五回)

  说不尽这太平气象,富贵风流。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脂评: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

  按:石头说的这一大段话,甲戌本已移作批注,程高本全删。

  岂无一名手题撰,竟用小儿一戏之辞苟且搪塞……诸公不知,待蠢物〔脂评: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同上)

  按:程高本删石头自言等文字。

  从以上数例,我们看到石头确像通常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一样,时时向读者表明他是事件的经历者,一切都系“追踪蹑迹”所得,并非任意编造。这些表白是不可少的。否则,读者就可能弄不清作者为什么要虚构一块石头通过僧道之助,让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来到这温柔富贵乡;也可能想不到这块石头在贾宝玉身上,就像现代人利用科学成就,为获取情报而特制的、能够用伪装形式安置在人或动物身上的一架微型的自动摄影机。当然,为这样的目的而作的表白也不必多,它毕竟是一些“闲话”,只要能让人记得石头是了解这些事情的就行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值得注意的:故事情节既是石头见闻,石头又只跟着贾宝玉,那么,这位“随行记者”的见闻不是也要受到它活动范围的限制吗?怎么在叙述故事时,就可以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自由展开呢?

  这使我想起曹雪芹的同时人纪晓岚的话,纪晓岚以为小说不论是自叙或代言,只能写叙者可能的见闻,所以《阅微草堂笔记》虽为志怪故事,却都要交代从何闻见所得。他对《聊斋志异》的写法曾有微词说:“今燕昵之词,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信,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又所未解也。”(盛时彦《〈姑妄听之〉跋》中述其语)这话对于《聊斋志异》当然是落空的,因为蒲松龄写狐鬼异事,并不局限于见闻,自不妨大胆想象,随意虚构。那么,如果将这话用之于《石头记》呢,是否因为小说既已作为石头见闻,而又描写了石头的主人贾宝玉所未曾在场的种种情事细节,而显得指责有点道理呢?也不。“何从而闻见之”的诘问是难不倒曹雪芹的。他在构思全书时早就把这个问题考虑到了,所以才特意让石头充当记者的角色。石头是通灵宝玉,顾名思义,是灵性已通的宝物,所以,贾宝玉没有看到听到的事,石头却能够看到听到。石头不是人物形象,但在观察、了解周围事物上,却有着超人的功能,这就是曹雪芹的小说之所以能够兼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种叙述方式之所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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