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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大儒_舒大刚/杨世文【完结】(119)

  谁知宦途多故,风波难测.当初谏议大夫柏耆将出使沧州军前宣谕,李翱曾赞成此行.不久柏耆因擅入沧州遭到流放,赐死,李翱也因谬举获罪,降为少府少监,后来又被逐出朝廷,任郑州刺史.太和五年十二月,改为桂州刺史、御史中丞、充桂管都防御使.李翱遭受这次打击,心情极为沉重.他在《与翰林李舍人书》中说:

  翱思逃后祸,所冀存身,惟能休罢,最惬利志,从此永已矣,更无健羡之怀.

  乞得余年,退修至道,上可以追赤松子房之风,岂止于比二疏尚平子而已!

  他表示自己已厌倦仕宦,想从此归休林泉,修身养性.

  大和七年(833年),改授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八年十二月,李翱被征还朝,任刑部侍郎.九年转户部侍郎,七月,任检校礼部尚书、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使.唐武宗会昌元年(841年),李翱去世,终年70岁.后来议谥为"文",称为文公.

  李翱一生没有任过什么显赫的官职,政治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建树.他的仕途屡遭挫折,郁郁不得志.他在当时以文章见推,而对后世的影响却在思想上的创造.

  他与韩愈等人一道,排击佛教,致力于儒学的复兴.

  李翱的著作流传下来的很少.今有《李文公集》18卷,另有他与韩愈合著的《论语笔解》2卷流传于世.他的思想观点主要集中在《复性书》、《从道论》、《命解》、《去佛斋》、《平赋书》、《正位》、《学可进》、《杂说》、《答朱载言》、《与陆亻参书》、《论事流表》、《疏用忠正》、《疏屏奸佞》、《疏改税法》、《疏绝进献》、《疏厚边兵》等文章中.

  二、重文德之治 知生民疾苦

  李翱的政治主张大体上根抵儒家学说,但并不系统.他主要针对现实政治生活中的种种情势,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表现出鲜明的时代性.他赞成中央集权,反对藩镇割据.李翱生活的时代,正是唐代中央政府与藩镇势力进行激烈斗争的时代.

  唐宪宗即位以后,任用裴度为相,平定了当时最骄悍的割据势力——淮西镇吴元济.

  李翱对朝廷的这一举措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是大唐中兴的先兆.但他认为,"定祸乱者,武功也;复制度、兴太平者,文德也."(《新唐书》卷177《李翱传》).

  他针对当时的政治现实,提出"修文德"的六点意见:用忠正、屏佞邪、改税法、绝进献、厚边兵、通雍弊.他认为"此六者,政之根本,太平之所以兴."他劝宪宗说:"如不惑近习容悦之司,选用骨鲠正直之臣,与之修复故事而行之,以兴太平,可不劳而功成也".如果不以这六条根本为意,那么大唐中兴就难以成功.李翱向宪宗提出自己的担忧:"若一日不以为事,臣恐大功之后易生逸乐,而君臣进言者必曰天下既以太平矣,陛下可以高枕而为宴乐矣,若如此,则高祖、太宗之制度不可以复矣.制度不复,则太平未可以遽至矣."他满怀信心地说,如果能将他所提出的这六条完全做到,并保持五年不变,那么五年以后,"臣必知百姓乐康,蕃虏入侍,天垂景星,地涌醴泉,凤凰鸣于山林,麒麟游于苑囿"[注],这是和气感应的结果.在这里,他援据先儒的天人感应说,为自己的主张张目.李翱比较重要的政治主张有这样几点:

  1.用忠正之士,屏奸佞之人.

  李翱认为,国家兴亡的关键,在于君王是否能够信任大臣,大臣是否能以忠正辅佐君王.忠正是"百行之宗".针对有人感慨忠邪难辨,他认为辨忠邪是有办法的,"能尽言忧国而不希恩容者,此忠正之徒也."但忠正之土往往被指责为朋党.

  他指出,"夫忠正之人,亦各自有党类.邪臣嫉而谗之,必且以为相朋党矣."李翱总结历史上的经验,说忠正之士,都是以道德仁义相往来,"邪人嫉而谗之,且以为朋党,用以惑时主之听,从古以来皆有之矣."如两汉的萧望之、周堪、刘向是忠正之士,却被邪臣所胜,汉元帝不能辨别忠邪,任用邪臣,造成汉朝中衰.所以,能讲逆耳之言的,往往是忠臣,君王要能加以分辨,"用忠正而不疑,则功德成"[注].

  李翱认为用忠正就必须屏奸佞,二者是统一的,对忠正之士虽加以任用,如果"杂以邪佞",则太平必不能成.孔子说"远佞人",李翱解释说:言不可以共为国也."李翱认为奸佞之人也并不难于分辨:"不知大体,不怀远虑,务于利己,贪富贵,固荣宠",这类人就是奸佞之徒.而且这类人喜欢用"甘言谄辞"来投合人主之意,"主之所贵,因而贤之;主之所怒,因而罪之;主好利则献蓄聚敛剥之计;主好声色则开妖艳郑卫之路;主好神仙则通烧炼变化之术;望主之色,希主之意,顺主之言而奉承之",这类人往往能得到人主的欢心.李翱警告说,君主如果信用奸佞之臣,"大则亡国,小则坏法度而乱生矣",必须加以警惕[注].

  李翱关于忠正奸佞之辨是有所指的.当时朝廷中党争很激烈,唐代后期的朋党政治正在形成,他也难免卷入其中.他用儒家的君子、小人之辨去分析现实政治中的党争,有一定的进步作用.

  2.改革税法,减轻百姓负担.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为了解决当时的财政危机,推行"两税法",代替过去的租庸调制度.到唐宪宗元和末年,这种"两税法"产生了一系列弊病,给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从建中初到元和末四十年来税额未变,但物价变化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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