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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以上,水面以下_恭小兵【完结】(55)

  一回家我就叫来江洪夫妇,让他俩火速发动广大群众,在全市范围内,替我捕捉九头鸟。我开始怀疑九头鸟已经携款潜逃。江洪说没事,世界不过是个球,他能跑哪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过你现在赶回来,可能已经为时已晚。因为证券公司已经在强行替他平仓。节哀顺便,你报盘吧。

  第二天中午,江洪终于替我弄到九头鸟的准确消息:天堂鸟集团已经派员进驻本市。核对副总九头鸟控制过的所有帐面。而九总本人,因为承受不住股市超跌的心理压力,巅病复发。这回,他看上的座位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人们送他进精神病医院的时候,他还这样呼喊:“那个位子,别人能坐为什么我就不能坐?在复旦,我还跟乔治.索罗斯合过影!他是金融界的  Financialguru!那我就是经济界的举人老爷!别人当得我就当不得?你们小看人!”

  我不知道这回九头鸟是真疯还是假疯。但我投在天堂鸟身上的钱,截止九头鸟发疯之前,一百九十八万拿出去,最后连十九万八也没收回来。幸亏政府及时出台了不许大户透支的新规定。也感谢那个报盘小姐,幸亏我没听江洪的话,没在她身上搞什么感情投资。否则她一时冲动,真的私自替我透支出一比一的现金,那么我的下场可能比九头鸟更惨。我会直接去跳楼或者卧轨,而不会像他那样,去装疯卖傻。

  总之我觉得:眼里,耳里得来的许多消息,都像是一个个不经意就被惊醒的梦。很多的梦使得我头昏眼花。像是自己十六岁时,无法体验到性爱的美好一样。许蕾和九头鸟相似,他们俩都是强奸犯。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他们又非常无辜。刨根问底的话,谁又强奸过他们?

  要是能从天空推开一面窗户,一探头就可以看见大海,那就更好不过了。我记得,我曾坐在高高的云端之上,看见过一片深蓝色的大海。为了那片我说不出来的蓝,我还曾哭过。如果说,一个人的眼泪可以证明自己的话,那么,很多事,就并不全是什么恶梦。所以没钱的时候,我能够更加清醒地看到自己,但还要再看透一些,我才真正有救。我开始觉得,这样的思路,很利于自己日后搞创作。

  几天后,王葳也闻讯赶了过来。看来这次她准备彻底逃课了。风尘仆仆的王葳见到我,第一句话就说到了我的心坎里。那天她这样安慰我:“好在我家混蛋还没发疯,那就比什么都强。以后就给趴在小阁楼里,老老实实地写小说。小说写好了,好歹也算是自力更生。”我忽然恍然大悟般地说,对对对,这不正中你下怀?我现在鸟是鸟蛋是蛋的,你终于可以高枕无忧了是不是?

  恩,聪明。我就是不想让你钱太多,那样容易被你那帮混蛋哥们拉下水。为此,我还特地去城隍庙里拜过菩萨,祈求菩萨保佑你迅速破产。为什么我要在床上不停地折腾你?还不是不想让你保存精力去外面沾花惹草吗?现在你没什么大钱啦,我也就放心啦。你给我乖乖地呆在T  大,写写文章做做学问哪也别跑。等毕业后我会拿钱出来,咱们开家夫妻店?

  我有气无力地说,你做孙二娘我当菜园子,咱们开家黑店还差不多。你爸又不是中银董事,你个黄毛丫头,从哪拿钱来开夫妻店?

  第五节 想象里的通风坟墓

  我和旅美同学九头鸟合作阻击天堂鸟的结局如同这样:眼看着自己悠闲地坐在九头鸟的身上,他背着我朝某个快乐的天堂飞去,即将飞上中国钱山的顶峰,我们满怀喜悦,还互相设想着峰顶的一些无限风光,真是辗转不能成眠呀,那时候。可中间只不过是做了个美梦的工夫,最后美梦终被惊醒,一切就已经变得面目全非:酷爱赌马的九头鸟变成了疯子,酷爱做梦的周一平变成了穷光蛋。

  挥泪辞别股市之后,在与王葳的历次肉搏中,我终于重振雄风。在床上,常常可以弄得她惨叫连连欲生欲死。于是在某天的电脑文档里,我这样写道:“我想替自己和爱人建造一个巨大的通风坟墓,然后再买来够我们俩吃一辈子的成品食物。我们一辈子也不下床行走,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想象。”

  写完后我就打电话这样问王葳:“你飘过吗?像月光下水里的那些波纹一样,曲线地飘动?”  那天的王葳没有上课,据说是去机场秘密迎接一个身份特殊的外国亲戚,并神秘兮兮地说,回来后要给我一个致命的惊喜。可能是我的那个电话弄得她莫名其妙,得知我又猫在硕士楼里写小说后,她马上急冲冲地打断我的想象:“混蛋,别写啦别写啦!快快打扮一下。今天晚上,我要带你去见你真真正正的丈母娘。”

  就是这么回事:王葳的爸爸的确不是中银董事。可她亲妈却是个富得流油的中年贵妇,而且跟我曾有肌肤之交。电视里常常出现的那些庸俗情节,有时候也会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那天晚上,及至我与那个自称是王葳生母的女人正面接触时,我的心跳、脉搏、思维乃至呼吸,在瞬间就差一点彻底紊乱。

  王葳的生母居然就是,就是那个,那个往日出现在巨星李连杰武打戏里的某个武功高强的丫鬟,我在美国的顶头上司。那时候,她曾经像个机智勇敢的美国女警察一样,抓住了某个中国失足青年的小辫子。我在美国,不知道是为了祝她生辰快乐,还是为了自己免受异国的牢狱之苦?具体、到底是为了什么,现在我已经搞不清楚。总之我曾为之献身过一回。还差点成了她名正言顺的丈夫。设若真是那样的话,那现在的王葳应该叫我叫什么呢?爸爸?伯伯?叔叔?反正她不会像现在这样,常常面对面地叫我“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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