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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_李敖【完结】(111)

  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于一九四五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

  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地方、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

  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了!黄中国初审判决的

  案号是“一九七二年度初特字第四十六号(61)秤理字第四二六九号”,我仔细研究了它的

  内容,在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二日,终于完成了“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我共分十四点来

  为他喊冤。写成以后,黄中国对我感激涕零,自然不在话下。

  在为黄中国写状子后两个多月(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在牢里翻到约翰·多恩

  (JohnDonne)的诗(No man is an island,intire of it self;every man is a peece

  of the Continent,a part of the maine;if a clod bee washe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e,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a well as a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because l am

  involved in Mankind.And therefore never sendtoknow for whom to bell tolls。It

  tolls for thee.),译之如下:

  没有人能自全,

  没有人是孤岛,

  每人都是大陆的一片,

  要为本土应卯

  那便是一块土地,

  那便是一方海角,

  那便是一座庄园,

  不论是你的、还是朋友的,

  一旦海水冲走,

  欧洲就要变小。

  任何人的死亡,

  都是我的减少,

  作为人类的一员,

  我与生灵共老。

  丧钟在为谁敲,

  我本茫然不晓,

  不为幽明永隔,

  它正为你哀悼。

  黄中国看到了,似有所悟,他要求让他抄一份,我同意了,于是他趴在本板上,很吃力

  地抄了一份。这时复判判决迟迟不下来,他心中忐忑,自然是人之常情。他一再问我什么时

  候可以下来,我说大概就在这几天吧,我当时已知道军法处的习惯:他们要枪毙人,复判的

  决定,是拖至施刑前一两小时才通知的,通知的时候,已经把人犯五花大绑了。所以,黄中

  国得知死刑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押赴刑场枪毙之时,他是不可能事先得知的,可是,这一

  真相,我是不愿透露给他的。

  由于我对国民党的习性颇有研究,我预感黄中国的案子,虽然经我细心写状,也是无济

  干事的。黄中国的处境,是凶多吉少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一九七二年十一月一日的清早

  五点点钟,十一房的房门突然间被打开,七八个禁子牢头冲进来抓住他,用布条缠住他的嘴

  巴,把他架出房门。黄中国的声音,在布条缠嘴的时候,立刻就由哀嚎转变成另一种嘶咧,

  我一生中,从没听到人类能够发出那种声音。我坐在那里,披上小棉袄,目击全部快速动作

  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远远的,又一两声黄中国的惨叫,在冬夜中,声音凄厉可闻。他

  显然是拖到安坑刑场去了。

  先前黄中国家人送来一堆水果,李国龙说黄中国小气,不肯分给大家吃,我说谁吃这些

  水果,还不知道呢!黄中国被拖出去后,这些水果,胡炎汉、崔积泽是忌讳的,我和李国龙

  分吃了,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本来该在黄中国肚里的,却装进我们肚里了。

  当天晚上,大家谈起清早的事,胡炎汉说:“在那样可怕的情形下,你李敖可以冷静的

  做一个旁观者,还不忘记照顾热水瓶,你可真狠!”我说:“‘希腊左巴’在亲近的人死去

  时候,他提起亲近的人心爱的鹦鹉,走出去了,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

  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十二年后,一九八三年六月九日,我花了十个小时,写了一篇《我最难忘的一个“匪

  谍”》,细述黄中国的哀史,作为国民党统治下千万血泪的一页。黄中国是中国农民,他在

  乱世里,莫名其妙的卷入政治漩涡,阴错阳差的客死异乡刑场。他无识无知,但其遇也哀,

  一如鲁迅笔下的阿Q。黄中国的悲剧是他纯属小人物,人微望轻,以致被当成“匪谍”给

  “缴”掉。他死后,李国龙问我:“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我说:“怎

  么不知道!当然知道。只是国民党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

  腔。在这种邀功缴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

  那么多!”于是,需谍孔殷下,黄中国备位牺牲,伏尸法场矣!

  黄中国被枪毙后,我译的那首约翰·多恩的诗,对我更有苍茫的意味,我就妥为“处

  理”,终于使它偷渡成功,随我一起出狱。后来被胡茵梦看到了,胡茵梦抄袭了它,放在她

  的《死在阿富汗》一文里,又收进她的《茵梦湖》一书里。这是一首我非常喜欢的英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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