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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_熊逸【完结】(35)

  “然则物无知邪?”

  曰:“吾恶乎知之!虽然,尝试言之。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且吾尝试问乎女: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猨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庄子·内篇·齐物论》)

  齧缺问王倪:“你知道万物有共同的标准吗?”王倪说:“我怎么知道!”齧缺又问:“你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事吗?”王倪说:“我怎么知道!”齧缺又问:“那么万物就无从知晓了吗?”王倪说:“我怎么知道!虽然我一概不知道,但凑合着说两句吧。你怎么知道我所谓的‘知’不是‘不知’呢?你又怎么知道我所谓的‘不知’其实是‘知’呢?我来问你,人睡在潮湿的地方就容易生病,泥鳅也会吗?人爬到树梢上就会惊慌,猿猴也会吗?人、泥鳅、猿猴,这三者之中,谁的生活习惯才算是标准的生活习惯呢?人吃肉,麋鹿吃草,蜈蚣吃小蛇,猫头鹰吃老鼠,谁的口味才算标准口味呢?毛嫱和西施是公认的美女,但鱼儿看见她们就会沉入水底,鸟儿看见她们就会高飞而去,麋鹿看见她们就会撒腿飞奔,怎样的美丽才算标准的美丽呢?在我看来,何谓仁义,何谓是非,纷繁复杂,我怎么区别得了呢?”

  庄子的这番话首先涉及一个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认识论问题,虽然看似极端,其实还可以更极端一些:如果我的左手冷,右手热,双手同时浸在一盆温水里,于是左手觉得热,右手觉得冷,但这一盆水可能既冷又热吗?

  同一个人,同一个时间,对同一盆水却产生了不同的感知。这是贝克莱举过的例子,看上去给了庄子很大的支持,但约翰·洛克会这样质疑庄子:一朵花到底是什么颜色,在人的眼里和在猫的眼里可能迥然不同,但这朵花的形状无论对于人还是对于猫,可有什么不同吗?这是“一朵”花,而不是两朵或三朵花,这无论对于人还是对于猫,可有什么不同吗?

  这就是洛克对主性质与次性质(或称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的区分,所谓主性质,就是与物体不可分离的那些性质,比如形状、数量、充实性、广延性,它们就存在于物体本身;而所谓次性质,就是颜色、气味、声音之类,存在于知觉者当中。

  洛克的意见绝对比庄子的意见更容易被普通人接受,但在哲学上讲,反而错的是洛克。贝克莱站在庄子的一边,提出洛克对次性质的描述同样也适用于主性质。而吊诡的是,从功效上讲,“一直到现在有量子论兴起时为止,它(洛克的这一理论)支配着实际的物理学。不但物理学家们或明说或默认,总拿它当假定,而且它到底成为许多极重大的发现的一个根源,有了丰硕的结果。”(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册,p135,184)

  求真还是求用,这真是一个亘古的两难。如果我们抛开实用主义的观念,不把真与用当成一回事的话,那么,仅仅在求真的意义上,我们应该采信庄子的话吗?——这还有点难讲,庄子虽然击退了洛克的问难,但他还必须接受另外一个质疑:主观性难道就不可以有标准吗,哪怕这种标准是相当模糊的;一个“至大无外”的群体或许欠缺共同的主观标准,但在不同的小群体里难道也不存在这种标准吗?

  时至今日,就连诗歌语言也有共同标准了,至少是有了对共同标准的追求,这就是T.S.艾略特的提出的所谓“客观对应物”,要诗人不是放纵感情,而是逃避感情,不是张扬个性,而是放弃个性,使诗歌象征在诗人的心里和在读者的心里产生一样的联想。对这种论调,不但不熟悉现当文艺理论的读者会嗤之以鼻,庄子肯定会大摇其头的。

  艾略特或许走进了一个极端,但庄子难道不是走进了另一个极端吗?可想而知的是,人和泥鳅的生活习惯虽然不同,但人有人的常规生活习惯,泥鳅也有泥鳅的常规生活习惯,我们的确不能以泥鳅的生活习惯来评判人类,但问题是,庄子所讨论的内容,百家争鸣的是是非非,毕竟都是在人类社会之内发生的,并没有超越物种。把物种内部的不同等同于物种之间的不同,这样也可以吗?

  这问题要两说,首先,仅在人类世界里,是否存在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观念呢?——中国人很容易回答这个问题,“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是传统上的主流看法,而在西方世界,围绕着这个问题可谓烽烟四起,千年不绝,先验论与经验论各擅胜场:前者是发源于柏拉图而大成于莱布尼茨的“天赋观念”说,后者是肇始于亚里士多德而以洛克为顶峰的经验主义“白板说”,是否存在某些被“普遍同意”的东西正是两派争论的焦点。i基督教也为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火上浇油,经院哲学家会用《新约·罗马书》2:14-15为“天赋观念”作证:“其实,没有律法的外族人,若按着本性行合乎律法的事,那么他们虽然没有律法,他们对自己来说就是律法。这就表明,律法的要求是写在他们心里,他们的良知也一同作证,种种思念互相较量,有时指责自己,有时为自己辩护。”(新汉语译本)这就暗示着,上帝把律法预先写在了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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