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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_熊逸【完结】(221)

  460 参见刘师培:《春秋左传答问》,《刘申叔遗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民国廿五年本,第314页。

  461 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65页。

  462 李学勤:《先秦人名的几个问题》,《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李学勤:《邿子姜首盤和“及”字的一种用法》,《中国文字研究》(第一辑),广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

  463 一说幽伯为祖宗长者之神灵,幽姜为祖宗母氏之神灵。铭文“亦我考幽伯幽姜令”意为:亦是我父考以上祖宗之神灵与祖母之神灵保佑我和命令我。详见赵英山:《古青铜器铭文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七十二年,第一册,第392页。

  464 李仲操:《两周金文中的妇女称谓》,《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辑,中华书局,1992年。

  465 这里有个汉字简化带来的小麻烦:“后妃”之“后”繁体字是“后”,“后面”之“后”繁体字是“後”,简化以后都变成一样的“后”了。

  466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隐公元年》:《释诂》云“元,始也。妃,匹也”。始匹者,言以前未曾娶,而此人始为匹,故注云:言元妃,明始適夫人也。妃者,名通適妾,故传云“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大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元者,始也,长也。一元之字,兼始適两义,故云“始適夫人也”。然则有始而非適,若孟任之类是也。亦有適而非始,若哀姜之类是也。妃者配匹之言,非有尊卑之异。其尊卑殊称,则《曲礼》所云“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是也。郑玄以为后之言後,盖执治内事在夫之后也;夫之言扶,言能扶成人君之德也;孺之言属,言其系属人也;妇之言服,言其服事人也;妻之言齐,言与夫齐等也。庶人之贱,见其齐等也。以上因其爵之尊卑为立别号,其实皆配夫,通以妃为称。《少牢馈食礼》云“以某妃配某氏”,是大夫之妻亦称妃也。

  467 吕思勉:《释夫妇》,《吕思勉读史札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78-279页。

  468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第338-339页。

  469 《后汉书·皇后纪》旧注:元妃,嫡夫人也。《史记》曰:晋献公伐骊戎,得骊姬,爱幸,立以为妃。

  470 参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471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2页。

  472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中华书局,1959年,第799页:尝见故老云:国初历日,自洪武以前,俱书本年支干,不用元旧号。又贸易文契,如吴元年、洪武元年,俱以“原” 字代“元”字。盖又民间追恨蒙古,不欲书其国号。如南宋写金字俱作今字。

  [清]郝懿行《晋宋书故·元由》:“元,始初也;由,萌蘖也,论事所起,或言元起,或言元来,或言元故,或言元由,皆是也。今人为书,元俱作原字……盖起于前明初造,事涉元朝,文字簿书率皆易‘元’为‘原’。”

  473 陈垣:《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陈垣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第216-217页。

  474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2页。

  475 赵世超:《说“室”》,《瓦缶集》,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79-80页:父系社会确立以后,妇女的活动渐渐被局限在房舍室屋之内,故原本专指房舍的室字,进而也用以指代丈夫之妻。……先秦典籍常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室字。

  476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诸侯始娶,则同姓之国以姪娣媵。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

  477 [芬兰]韦斯特马克:《人类婚姻史》,李彬、李毅夫、欧阳觉亚/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020-1021页。

  478 《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另:从《左传》记载来看,“带着你的妹妹一起嫁过来”的情况远较“带着你的侄女一起嫁过来”为多。刘兴均《姪从媵考》(《四川师大学报》,1995年第2期)做过统计,娣从媵《左传》凡四十见,姪从媵仅有三见,且只见于齐、鲁两国。

  479 [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释例》曰“古者诸侯之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姪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

  480 谢维扬:《周代家庭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9页。

  481 李仲操:《两周金文中的妇女称谓》,《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辑,中华书局,1992年,第401页:郭沫若谓:“此殆许与秦同时嫁女,或许嫡秦为媵,秦嫡许为媵,故铸器以分媵之。”此说“同时嫁女”甚是,而谓“许嫡秦为媵,秦嫡许为媵”则非。因为簠铭“孟姜”与“秦嬴”并列,并无嫡媵之分。如分嫡媵,势必二女同适一国,其对女子的称谓当是在女子本姓前冠以所适国之国名,而不称女子本国本姓。可是“秦嬴”明显是本国本姓,与媵器中家长对出嫁女子的称谓不合。

  482 蔡锋:《春秋时期贵族社会生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91-203页。

  483 [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九者,极阳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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