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_熊逸【完结】(66)

  至于生称谥的例子,《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赐析朱锄谥曰成子,而以齐氏之墓予之”,联系上下文来看,北宫喜等人刚刚为卫侯立了大功,所以因功而获赏,并非因死而赐谥。杜预注也说:“皆未死而赐谥及墓田,传终而言之”,所以这一例常被作为春秋时代生称谥的证据。

  但是,疑云又起,阮元校十三经比对其他版本,认为杜预注释里的“皆未死而”应作“皆死”,这一来意思就完全反过来了。575另外,无论取哪个意思,杜预也没有给出什么依据。杨伯峻的注释则回到了生称谥的说法,证之以洹子孟姜壶铭,这似乎就有了较大的说服力了。576

  杨伯峻的论据详见于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洹子孟姜壶跋》,后者的论据则见于《史记·田敬仲世家》,田成子施惠于民,大斗放贷小斗收,在齐国很得民心,于是民间唱起了这样的一首赞歌:“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杨树达以为,这首民歌正是当时的齐国人对田成子的歌颂之词,既然歌中唱到了田成子,可见田成子在活着的时候就有了这个谥号,况且歌中“芑”字与“子”字押韵,更是确证。577

  但这个论证却有几分可疑。首先,史官追记久远的歌谣,未必能得其真,如《韩非子·外储说》同样记载这则歌谣,词句却是:“讴乎其已乎,苞乎其往归田成子乎!”再如《史记》载有关淮南王刘长的歌谣:“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578自是押韵,而高诱《淮南鸿烈解序》却作“一尺缯,好童童;一升粟,饱蓬蓬;兄弟二人,不能相容”,文辞有异,却一样是押韵的。究其原因,一是可能流传有异,二是可能著作之人追记之时加了润色,579故而以此为证是很缺乏说服力的。

  再者,对于这类的所谓生称谥,赵翼和顾炎武早有考释,赵翼《陔馀丛考》举过好几个同类的例子,说明这种“生称谥”的情况属于古代史官的追记之误。比如《左传·隐公四年》载卫国州吁篡位,担心政权不稳,州吁的同党石厚就此向父亲石碏请教,石碏让他们打通陈桓公的关系。陈桓公明明还活着,而《左传》中石碏的措辞却是“陈桓公方有宠于王”;《吴越春秋》载伍子胥对楚平王的使者说:“告诉你们平王,如果不想亡国,就把我的父兄放了!”伍子胥的原话直称平王,而楚平王当时也明明还在世的;《战国策》载齐国使者聘问赵威后,说“臣奉使使威后”,这是当着赵威后的面称呼她的谥号;《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称帝后,见父亲的时候仍行家人之礼,刘父有个家臣劝刘父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高祖虽然是您的儿子,但他是人主,您是人臣,哪能让人主拜人臣呢?”这位家臣的话里是直称刘邦为“高祖”的……赵翼的解释是:古人追叙历史,辞达而已,遣词造句不像后人那么严密。580

  顾炎武《日知录》也举了大量的例证,田成子歌谣也在其中。顾也同样论说这类生称谥的现象属于史官追记之误,前人叙事不如后人那样严谨。《日知录集释》引钱氏的评语,认为史家记事最早出现生称谥的就是《左传·隐公四年》石碏的那句“陈桓公方有宠于王”,《左传》这样的经典尚且出现这样的漏洞,其他诸子杂记里的同类错误就更多了。581

  以上赵翼、顾炎武的论证已经足以动摇杨树达和杨伯峻的生称谥之说,但谥法的来龙去脉仍然疑云密布。

  (2)谥法与禁忌

  无论如何,至少从明确可考的历史来看,谥法的产生确实或多或少起到了一些惩恶扬善的作用,稍微好些面子的国君有谁希望自己背上一个千古恶谥呢?但值得怀疑的是:《逸周书·谥法解》和《白虎通·谥》的那些解释究竟是在阐明一种制度的真实原委,还是在一种制度已然悄悄成型并逐渐发展之后而被附丽上的一些华丽解说?——正如汪受宽所谓“如果说,初期的谥法,不过是人们赞美先人、寄托哀思、诅咒恶人的一种办法,那么,从孔子开始,儒家就有意识地把谥法作为以礼教褒贬人物,挽救引导社会风气,调整人际关系的手段”?582

  正所谓“好恶者,先王制礼之大原也”,583至少,谥法除了上述之外还有着另外一层涵义(也许是更为本质的涵义),即人们在心理上对“名字”的神秘感。在这层意思上,“谥”和“讳”或许正是一事的两面。

  《礼记·曲礼上》有“卒哭乃讳”。所谓“卒哭”,是一种祭祀礼仪的名称,是人死下葬之后的最后一次祭礼,而后便将死者的神灵附于祖庙,“以讳事神”,从此不再提起死者的名讳,而以鬼神事之。现在很多地方仍有祈求“列祖列宗在天保佑”的风俗,也一样不会对历代祖先指名道姓。

  和后人的习以为常不同,这样一种对名讳的禁忌显然带有宗教的意味——如涂尔干所说:“倘若没有禁忌,倘若禁忌没有产生相当大的作用,那就不会有宗教存在。”584涂尔干化繁为简:“无论这些禁忌有多么复杂,最终都可以归纳成两种基本形式,它们统摄并支配着禁忌体系。”第一种形式是:宗教生活和凡俗生活不能同在一处(这就产生了教堂、修道院和寺庙之类的场所);第二种形式是:宗教生活和凡俗生活不能同时并存(这就产生了宗教节日)。585从这个归纳来看,周人的“以讳事神”就是把名讳与谥号分别对应于宗教生活和凡俗生活,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应用特定的称谓。——谥号原本当是宗教范畴里的一项。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