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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那些人那些事_陈瓷【五册完结】(485)

  杀伏皇后有点麻烦,因为皇后与天子同尊,杀皇后就是弑君。

  那就先废掉皇后吧。汉献帝以前所未有的激动表示反对:这怎么行!是啊,十多年前的一封信,再大的罪恶也在岁月中风化了,何况,仅仅是一封信而已。

  而且,她是皇后,废后不废后,也应该由皇帝来决定。

  有一点刘协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伏皇后信中所言并无不实言辞。

  废后要由皇帝颁发册书,正如老百姓家休妻要有休书。在曹操的威逼之下,汉献帝颁布了废后册书。他毕竟保护不了她。

  册书说她出身卑贱却占据高贵的侯位,既不是贤妻良母,又不懂谨慎处事,“阴怀妒害,苞藏祸心”,不可以承受天命,敬奉祖宗。这道册书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当然是曹操授意写的,皇帝是被逼迫的,但是这道册书还是让她感觉到绝望,因为这道册书毕竟是以皇帝的语气写的,而且是皇帝签字的。曹操的威逼让她愤怒,刘协的舍弃让她绝望。

  御史大夫郗虑持节前来宣读废后册书。节本来是皇帝赠予大臣的信物,让大臣代表行事,可是废后明明是违背皇上意愿的。权力利器可以威胁任何人,但是当握有它的人无力掌控时,就会被它伤害。按照册书的要求,要伏寿交出皇后玺绶,退避中宫,迁于他馆。

  听起来,迁于他馆也是一个很照顾皇后体面的处理,但是这仅仅是废后程序罢了。

  曹操不能落下弑后的恶名,先把皇后废掉,让她成为普通人。杀一个普通人,总不至于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吧。做皇后的时候,她总是把一个普通人的死看作平常事,现在轮到她是普通人,才意识到普通人的生命原来也是宝贵的,可是已经没有人来为她呼吁。

  尚书令华歆作为郗虑的副手,带兵入宫搜捕伏寿。士兵们搜遍宫中,连伏寿的影子也没找到。

  蒸发了不成?这时,曹操发挥知人善用的优点,让尚书令华歆参加搜捕伏寿的行动。尚书令负责皇帝与大臣之间的政令传达,与皇帝交往密切,常来皇宫,对宫内地形熟悉。

  华歆带人来到一间闭紧门窗的屋子前,下令破门而入。进去后,屋子里还是空空如也,但是华歆直接来到墙壁前,推了推,上面的暗门开了,然后他闯进去,一把就抓住了蜷缩在角落的伏寿。

  伏寿徒劳地挣扎,试图留在墙壁的暗洞里,但是华歆紧紧抓住她的手,用力地向外拽。皇后乃万金之躯,臣子跪见皇后时,只能老老实实地低头,看一眼皇后都是罪,现在她的手却被一个不相干的男人紧紧拉着。

  她的头发散开了,鞋子掉了,但是没有人维护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就这样被押着走到外殿。

  伏寿乞求地望向刘协,哭着说:“皇上,你不能让我活下去吗?”

  “我也不知自己能活到什么时候呢!”刘协与郗虑坐在一起,回头对郗虑说,“郗公,天下有这样的事情吗?”

  她最后望他一眼,想起他说过的话:亏欠了你的,我都会给你的。

  十一月二十日,她被关进了暴室。暴室本来是内宫官署,其职责是织作染练,故取暴晒为名。宫中妇女有病及嫔妃、宫人有罪,都幽禁于暴室从事苦力劳作,以示惩罚。但是像她这样的“重刑犯”,是没有劳作资格的,只能是等死,不能确定的是曹操会让她以何种方式死。像她这种有地位的罪犯,一般是鸩杀,还算是维护尊严。何太后处死王美人,董卓处死何太后和少帝刘辩,都是鸩杀。伏寿生的两个儿子,因为是皇子,免去了诛杀的侮辱,是被鸩杀的。

  谁都以为,伏寿也会被鸩杀。但是,曹操的心思向来不同寻常,他给了她一个不同寻常的死法:幽崩。

  幽崩是种怎么样的死法呢?对这种神秘的死刑,至今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

  明代的王夫之在其著作《识少录》中说:“传谓‘男子去势,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幽闭”也就是“幽崩”,在王夫之的这条记述里,是专用于女性的刑罚,与男子的“去势”并列。“去势”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宫刑,例如司马迁就曾经遭受过此种刑罚。受当时外科技术的限制,宫刑受刑人的创伤很难愈合,受过宫刑的人怕风,需要在温暖、密闭的房间里静养,一百多天后方可自由活动。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说的“蚕室”,就是这种暗室,这也与“幽闭”的字面意思相连。因此可以确定一点,幽崩是一种施加于女性的刑罚,用外科的手段摧毁女性的性器官,使她失去作为一个女人的基本生理条件,正如阉割男人使其不能再作为男人一样。

  对男人的宫刑,操作方法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对女人的幽崩,却没有人能说明白。鲁迅在其杂文《病后杂谈》中说,对于幽崩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鲁迅是学过西医的,他的话是可信的,但是遗憾的是他没有细说“幽闭”是怎么回事,想来是不忍叙述其“凶恶”吧。

  明代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有一段话,详细地解释了“幽闭”的操作:“用木槌击打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王兆云说这个说法得自“刑部员外许公”,想来是专业人员的说法,可信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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