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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底波澜_傅国涌【完结】(29)

  5月,杭州《惠兴女学报》因刊出《社会主义与女学之关系》等文,宣传无政府主义,主张恋爱自由,反对三从四德及夫死不嫁,受到浙江巡抚严重警告,作者之一江亢虎被勒令驱逐出境。

  6月10日,天津《北方日报》因报道奥租界(近代惟一的奥匈帝国在华租界)有疫情的消息,奥租界当局勒令停刊,并罚金25元。

  9月7日,四川《蜀报》因反对铁路国有、揭露邮船部尚书盛宣怀十大罪状被川督赵尔丰封禁,同一天被封的还有《蜀风杂志》、《白话报》、《启智画报》、《西顾报》等。6月26日创刊、发行高达1.5万份的《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也在劫难逃。

  9月18日,北京《帝国日报》因报道禁烟公所徇私舞弊消息,被京师地方审判厅以“有碍名誉罪”,判罚50元。该报发表《帝国日报控地方审判厅及检察所文》以示抗议,并声明上诉高等审判厅。

  9月19日创刊的广州《中原报》因倡导“人道主义”、“复仇主义”、“尊攘主义”等三大主义,21日即被当局勒令停版,主笔郭唯灭遭广东高等审判厅传讯。

  10月15日,东三省总督赵尔巽以违反报律等莫罪名查封奉天《大中公报》,拘捕经理杜葛岭、主笔沈肝若。当地各界人士为此“大动公愤”。

  11月18日,杭辛斋在杭州创办《汉民日报》,年轻的邵飘萍担任主笔。

  日本人于1909年元旦创办的日文《长春日报》,因言论激烈被勒令停刊。

  第二部分

  1912年:“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

  民国成立,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出现在地平线上。3月2日,孙中山的南京临时政府宣布废除《大清报律》,两天后,内务部公布《民国暂行报律》三条,不料引起一场轩然大波。3月6日,上海报界俱进会及《申报》、《新闻报》、《时报》、《民立报》、《时事新报》、《神州日报》、《大共和日报》、《天铎报》等各大报纸联名致电孙中山:“今杀人行劫之律尚未定,而先定报律,是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7日,章太炎在《申报》、《大共和日报》刊出《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各报争相转载。9日,孙中山令内务部取消《民国暂行报律》,认为“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之效力”。

  3月11日,经参议院通过,孙中山正式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中第六条第四项确认:“人民有言论、着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十五条又规定:“本章所载人民之权利,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得依法律限制之。”正在主持《民立报》笔政的章士钊当即对此提出驳斥,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非常紧急”、“必要”这些都缺乏一定的界说,伸缩性太强,有悖言论自由的原则,与第六条构成了冲突。

  清廷退位,中山让位,举国共和,一时报纸蜂起,达500种之多,总发行量4200万份。到年底仍坚持出版的还有270种,全年通过邮局寄发的报纸、印刷品总数达3700多万件。历史似乎翻开了全新的一页,然而,这一年的言论史上却洒满了牺牲者的血雨。

  广东代理都督陈炯明钳制舆论、杀害报人,首开恶例。1月10日,广东各报刊出“燕塘新军解散”消息触怒陈,《国事报》被迫停刊,其他各报编辑受到警告。12日,陈以“扰乱军心”嫌疑,勒令他们更正。23日,广州17家报纸联名发表《广州报界全体布告同胞书》予以拒绝,抗议陈炯明对报纸的“无理干涉”。同月,陈炯明不准报纸登载军队的消息,甚至拘留主笔、记者,迫使《粤东公报》、《公言报》、《人权报》、《光华报》、《光汉报》等多家报纸集议公决“关于广东军队事,嗣后概不登载”。3月18、19日,陈下令查封《广州公言报》、《陀城日日新闻》等报。4月6日,两报主持人陈听香被捕。10日,他以“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莫须有罪名被枪决。4月9日,曾创办过《世界公益报》等多种报纸的黄世仲,因不满陈排除异己而遭到逮捕。尽管在4月11日,广东省临时省议会向民国政府电劾陈炯明背弃《临时约法》,“剥夺人民生命,钳制言论自由”。但在胡汉民取代陈炯明之后,黄世仲仍于5月3日遭枪决。

  2月,湖南《岳阳日报》主笔李澄宇因发表《阅岳州筹饷分局公拟办法章程之诤言》社论,对筹饷办法提出不同意见,遭到逮捕。长沙各报联名致函湖南都督谭延闿抗议后才获释。4月,长沙《大汉民报》因发表文章指责湘军师长王隆中酗酒杀人,被谭延闿罚令停刊7天,罚款30元,旋即停刊。6月,长沙各报联合组成湖南报界联合会,拒绝承认谭延闿制定的《湖南报纸暂行条例》。

  6月2日,北京《中央新闻》报因披露内务总长赵秉钧营私舞弊等丑闻,经理、主笔、校对等11人被捕。4日,《国风日报》发表《中央新闻》记者吴山所写的《启事》,抗议赵秉钧以“政界之公仆”不受“主人翁之监督”,倒行逆施,“虽专制时代,无此横暴。”时值中国报界俱进会在上海开会,专门致电参议院,严正要求弹劾“擅用军队,侵害法权,破坏共和大局”的“行政官”赵秉钧。当晚,赵设宴招待北京各报、上海各报驻京记者,表示《中央新闻》一案已“和平了结”,一方面请新闻界“原谅”,以示安抚,并借此“联络情意”。于右任在答词中说:“在报界所求者,言论自由四字,政府之对报界,亦望以言论自由四字为爱护报界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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