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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与权势:谁掌管美国_[美]大卫·哈伯斯塔姆【完结】(20)

  默罗是合适时代在正确的位置上的当然人选。这位雅致的人担任着一份当时不算雅致的工作。此人纯属世上少见,他像谜一样扑朔迷离。他的崛起异常雄健,以至于迄今仍然不为人所遗忘。他的事迹在许多方面恰似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广播的新闻一样,今天仍不会被人遗忘一样。他易于害羞,面容痛苦,与人谈话往往局促不安。不过他极善于抑制感情,像发报机一样灵敏。他的影响超越大洋两岸,没有任何一个人像他那样使广播事业更受后代那些才气过人的广播家们的敬佩。由于他的贡献,以至于二十年后,在广播仍然大受敬重而电视声名不佳之时,他毅然涉足电视,使其一下名声大振,在新闻界取得了合法地位。他不像一名新闻界人士,倒似一位教育家,利用自己的职业和技术,在美国从昏昏欲睡,景况萧条的孤立国家转向主要的国际超级大国的过渡阶段教育了全国,随着美国羞怯地、缓慢地步入更广阔的世界,终于发现自己竟是超级大国。如果说他在以后的国内政治进程中专门报道这一新的国际角色的成效,如果说他在这一题材上震惊了上司,使自己在成为众矢之的的同时又是新闻传播者的话,那是另一回事了。开始起关键作用的,是他和他雇用的追随者们的盖世才华。这些人跟他一模一样,据此标准又把跟他们一样的人引进了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以及其他联播网。尽管他在1961年离开公司时疲惫不堪万分沮丧,但他所建立的大多数的规章制度是永存的。他的遗产是一种报道传统,无论公司的官员们的个人感觉如何,这些传统无法更替。

  他的来临是独特的,没有任何一个广播新闻记者在公司内外树立的权威可以与他匹敌。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多,其中一部分在于广播本身是充满着试验性质的新鲜玩意儿。当他以高强技艺引起轰动后,国内当无足以压倒他和限制他发展的系统。这颗冉冉上升的新星的个人的天空无比广阔,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也前程无量。他带着公司同步飞升,联播网因他杰出的才能直接受益。开始时,他的影响比联播网本身还要大,因而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止他,限制他在狭窄的现实范围内的权力。一方面在于他正报道的那场战争的性质。这不是指越南战争,不是一场复杂的分裂性战争,而且一场事关西方文明存活的,在一切战争中最富有英雄主义色彩的战争。他报道着操英语民族的生死搏斗。每一位走得与默罗一样远的电台评论员,一个全心全意支持民主事业的人〔他没有在希特勒(Adolf Hitler)和丘吉尔(Churchill)之间保持不偏不倚〕是绝不得罪他的听众的。相反,他代表着和体现着听众的情绪。当战争结束后,他便成为了与艾森豪威尔一样的那个史诗般时代的英雄和名流,在那个时候,不需要看到德国的景象,不需要去报道孤立主义的感觉,新闻记者相信的是自己的理念和本能。(令默罗吃惊的是,在随后的年代里,为了虚假的公正,要求平衡各种观点的压力日益增长,他得试着去平衡耶稣和犹大的观点。)

  这是一个英雄主义的时代,他就是一位真正的英雄。当一场不那么英雄的或者令人困惑的战争——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出现时,美国的生存在这些战争中并非危如累卵,就没有哪一个美国的电台评论员,可利用公众,或利用自己的公司,建立可与之相比的声誉。在越南战场上建功立业的记者们,到头来也众议纷纭。他们得到名流和同事的尊敬,却受到政府的诅咒,经常弄得公司脸面无光。而默罗的行为则使战争、使那个时代富有特色,因而他与众不同。他不仅同自己的同伴一道挣来了令人头晕目眩的荣誉,同时他还为公司的管理阶层争了光。他为他的老板威廉S.佩利打开了英语国家取之不尽的财富大门。(埃尔默戴维斯一度惊讶地发现,一个从未在采访部呆过的人,能发出那么多的报道。)

  在风平浪静的时代,默罗是无法成为默罗的。上流社会的新闻报道可以取悦知识分子和他的同事,但却会惹恼大多数的听众,引起政府愤怒,从而把他置于与管理阶层永远对抗的地位。但第二次世界大战非常特殊,他本人也并非等闲之辈。罗斯福是第一位在电台作专门讲话的政治家,而他则是第一位伟大的职业广播行家。他的播音充满智慧谦虚,包含同情和敏感。这样一来,他在公司内的资本大增,这是十分关键的。这意味着当他回美国后,他将是一颗超级明星,享有无比的特权和自由,备受同事和公司的敬重。他在后来,并不仓促地决定使用自己在公司积累下的资本,当国内舞台上一个畅所欲言的通讯员,受同行的信赖。这是第一流的广播网内的优秀记者做出的最佳决定。他还是那个高标准的默罗,然而报道一场英勇悲壮的战争与揭露国内阴暗面则是迥然不同的两码事。〔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那位英雄的艾森豪威尔将军,当他成为总统候选人时,他的朋友乔治马歇尔(George Marshall)遭到约瑟夫麦卡锡(Joseph McCarthy)的诋毁,他却作壁上观,从而变得不那么英勇一样。〕勇敢的变种太多,默罗对此心中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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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众服务的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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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众服务的教育者

  他漂亮得不可思议!在电视时代尚未到来之前,他看起来就像沃尔特皮金(Walter Pidgeon)在电视上所扮演的他的形象一样。比尔夏勒(Bill Shirer)第一次遇见默罗,就为他的英俊所震服。他暗忖:他正是人们所期望广播这污浊的行业中应有的清秀之气。默罗是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记者,但这竟成了不起的能人。英语口语与文字新闻的措辞、韵律存在巨大的区别。他样样精通。口语宜通俗,报刊文字若大声朗读,则必然呆滞生硬。默罗是迁移于美国远西地区的南方人,他和他的家人,都保留着高地英语的韵味,这种带诗味的语言正在美国以极快的速度销声匿迹。他年轻时当过伐木工人,这段经历不单使他把名字从埃格伯特(Egbert)改为爱德华(Edward),还使他爱上了普通人民的机智和敏捷。他从人民那儿学到了一种独特的语言能力:简洁与含蓄。进入大学后,他研究戏剧,学习华盛顿州那些优秀教师的声调,因而自己的语言节奏和韵律感大大加强〔特别是口语教师艾达卢安德森(Ida Lou Anderson),很早就发现了他的天赋。后来,默罗去英格兰时,她还特别强调默罗在“这是……伦敦”之间略加停顿〕。从此,他的口语极富感染力。他懂得了如何有效地使用停顿和省略,这是他与其他记者大不一样的地方。他运用得恰到好处,声音的戏剧性效果为工作增色不少,听起来毫无矫揉造作之感。这是一种时髦。默罗的时尚感无可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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