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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全传_孙文良/李治亭【完结】(49)

  经济状况同样很糟糕。经过战争蹂躏的辽沈地区,经济惨遭破坏,没有得到充分的恢复。由于后金实行屠杀与奴役的政策,人口大量逃亡,壮丁锐减,田园荒废,加上天灾接踵而来,经济情况更恶化。清太宗即位才半年,即第二年春上就遇到了大荒年,“国中大饥”,粮食奇缺,物价飞涨,每斗米价银八两。银两还不算缺,但买不到东西,所以银贱而东西昂贵。一匹好马值银三百两,一头牛值银一百两,一匹蟒缎要银一百五十两,一疋布要银九两。东西如此之贵,又买不到粮食,出现了“人相食”的可怕景象。社会秩序混乱,盗窃盛行,牛马成了盗窃的主要对象,凶杀、抢劫到处发生。太宗叹息说:“民将饿死,是以为盗耳。”王先谦:《东华录》,天聪元年六月。可以说,经济已到了破产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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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治国新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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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充满了危机的局势也反映到军事上连遭挫折。天命十一年,宁远城下遭明兵重创,是努尔哈赤兴兵以来第一次大失利。从根本上说,这也是他的失策。明将利用汉人和蒙古人对后金的仇恨心理,晓以民族大义,故能众志成城,击败后金兵的强大攻势。就在努尔哈赤去世前三个月,明将毛文龙派兵袭击距沈阳仅一百八九十里的鞍山驿(鞍山西南旧堡),这使努尔哈赤十分慌张,连夜赶回沈阳,诸王忙率兵向鞍山进发。数日后,毛文龙又派兵袭击萨尔浒城。此地距沈阳也只有百余里。已成惊弓之鸟的明兵敢于深入突袭,威胁都城沈阳,这突出说明后金立足未稳。它所赖以维持其生存的,不完全是人心一致,雄厚的经济实力,主要是军事力量,即依靠暴力来支撑它的统治。努尔哈赤逝世前,多少已经意识到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可惜他没有来得及很好解决就去世了。

  作为一个政治家,往往在历史的转折关头、生死存亡之秋,方显出卓越之才。清太宗面对严峻的考验,必须作出抉择:要么维持现状;要么采取新政,力挽危机。他洞悉国内种种弊政,胸有成竹,临危不惧,在极度复杂的形势面前应付自如,毅然实行改革。他不囿于祖宗之法和传统习惯,对他父亲的遗策作了全面调整:有继承,有发展,也有改变,展现了清太宗的政治家的雄才大略。

  二、改善汉人地位

  辽沈为汉族聚居区。进入辽沈地区后,后金如何对待汉族人民,也就是说,采取一项什么样的政策,这关系到满汉民族关系和后金政权能否巩固的大问题。努尔哈赤晚年的败政,集中到一点,就是对汉族采取了非常错误的政策。各地的反抗斗争,几乎都是广大汉族人民搞起来的。太宗清醒地看到,社会的不安主要是满汉的尖锐对立已构成国中肇乱之源。因此,他一即位,首先就提出“治国之要,莫先安民”的总方针。一般说来,一个新统治者即位,宣布一下把“安民”当作是治国的大事,似乎可视为平常的官样文章,而从太宗的行动中看到的却是实实在在的一项新的重要国策。

  太宗针对人心不稳、汉人大批逃亡的现实,把“安民”的着重点放在安抚汉人上。他宣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清太宗实录》,卷1,10页。他表示对待“满洲、蒙古、汉人视同一体”,“譬诸五味,调剂贵得其宜。若满洲庇护满洲,蒙古庇护蒙古,汉官庇护汉人,是犹咸苦酸辛之不得其和。”《东华录》,崇德三年七月;《清太宗实录》,卷42,12页。他采取具体步骤,从多方面来改善汉人的政治、经济状况,调和满、汉之间的矛盾。

  实行“编户为民”的政策,解放奴隶,恢复汉族奴隶的“民户”地位。努尔哈赤统治辽东时期,将大批个体的汉族农民变为农奴,以供满族贵族任意驱使,他规定满、汉人合居一处,要同住、同食、同耕。这对于打破民族隔阂,不无好处。但是,应该看到,由于满族是一个统治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处于优越地位,因而与之“三同”的汉族人民必然受其欺凌与压迫。例如,他们任意索取汉人的财物,用汉人的牛车,强令汉人为他们运粮草等。另一方面,把汉人编入农奴制的拖克索(庄),规定汉人每十三个男丁编为一庄,给牛七头,耕地百日日,为东北地区计算土地的单位,一日地,合六亩。,其中八十日供庄丁自身食用,二十日作为官赋。努尔哈赤按满官品级,每备御各赐一庄,这些庄丁就成了他们的奴隶,“每被侵扰,多致逃亡”《清太宗实录》,卷1,10~11页。。太宗果断地改变前代编汉人为奴的政策,改为每备御只给八个庄丁、两头牛,以备使用,其余的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选择清正的汉官管辖。这一政策,给相当一部分为奴的汉人恢复了自由身份,成为个体农民。同时,把满汉人分开,自立一庄,用汉人管理,也就减少或杜绝满族贵族的直接束缚。这对民族矛盾是个缓和,对生产力是一次解放。

  努尔哈赤时期,奴隶的主要来源,是从战争中俘获的明兵和掠取的汉族及其他民族百姓。“国初时,俘掠辽沈之民,悉为满臣奴隶。”昭梿:《啸亭杂录》。太宗逐步改变这一政策,不再把“降户”和俘获的人口降为奴隶,而大量编为民户,使他们成为独立进行农业生产的个体农民。例如,后金兵于天聪三年占领永平、滦州、遵化、迁安四城,令归顺汉民仍照本业,不加掠取为奴。征察哈尔多罗特部,俘获一万一千二百人,从中挑出蒙古、汉人一千四百人编为民户,其余皆为奴《清太宗实录》,卷4,7页。。事实表明,在天聪年间,仍有相当部分被俘的人口变为奴隶,但从天聪末年开始,特别是到了崇德时期,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不管是归降,还是俘虏,除了补充八旗缺额的部分,基本上都编为民户。天聪八年(1634年)征瓦尔喀,他指示说:“此俘获之人,不必如前八分均分,当补壮丁不足之旗。”《东华录》,天聪八年九月。天聪九年(1635年)征黑龙江,俘获人民全部迁来盛京,安置为民户《清太宗实录》,卷23,9页。。崇德时,清军三次进关,总共俘获人口达八十多万,基本上都编为民户了。崇德七年(1642年),松山、锦州战役中,收降和阵获大批明朝官兵及其家属,太宗命挑选一部分壮勇男丁补充名额不足的旗,其余男女儿童二千余人,发往盖州(辽宁盖县)为民,从事农业生产。太宗实行“编户为民”的政策产生的积极效果是,它给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农业生产增添了大量劳动力,而且由于取得了自由民的身份,无疑会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给国家足食足兵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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