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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_超灵的佑子【完结+番外】(353)

  看着被村里人抬回来父亲的尸体,看着破败的家,凌昊煜却笑的疯狂,真好,他想,再也不会有人打我骂我了,我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甚至,他还狠狠的踹了一脚已经冰冷的尸体。

  他没有鞋子穿,于是扒了尸体的鞋,他没有衣服穿,于是扒了尸体的衣服,只挖了一个坑将那个早就该死的男人赤裸着扔了进去,反正你死了,衣服啦鞋子啦给我,咱们互不相欠了。

  从此以后,凌昊煜开始流浪,那是他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因为长期吃不上什么东西,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咪,浑身上下都没几两肉。

  这么一个小东西却成了乞丐,他像一只流浪猫似得,翻垃圾桶、偷别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干、白菜邦,跟野狗抢食、跟乞丐抢食,总之,没有他没有干过的事情。

  不过虽然饱一顿饿一顿,甚至有时候还会被野狗咬、被乞丐打,可他却觉得无比的幸福,因为他终于自由了。

  然而小小的他,即便做个乞丐也是被欺负的那个。

  那一次,他流浪到一个相对富裕的村子,穿着一双大的有些夸张的鞋挨门挨户的乞讨,但他并没有得到多少东西,还被某一家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着讨到的半个馊满头,揉着被狗咬了屁股快速的找了一个角落准备吃饭。

  就在这时,三个乞丐出现在他面前。

  他们要他的馒头。

  饿了一天的凌昊煜哪里会给,死命的护着馒头,于是他被打了,三个乞丐你一拳我一脚,下手没有轻重,这些打,凌昊煜挨了,他的满头,也没了。

  他身上的伤足足过了一个多月才好了点。

  还有一次,他在垃圾桶里扒拉出一截红薯,正准备吃,就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双垂涎的绿眼睛吓得差点丢了魂。

  那是一条流浪狗,虽然跟他一样瘦的皮包骨头,但却比他足足大了两圈,它流着涎水,眼睛死死盯着他护在怀里的红薯,龇着牙对他狂吠。

  小凌昊煜警惕的将红薯护在怀里,皱眉,“这是我的!”

  回答他的是野狗的狂吠声。

  “这是我的!你不许抢!不给你!”

  他窜起来就跑,野狗风一样追在他的后面。

  他又渴又饿,而且他的两条腿怎么能跑的过野狗的四条腿,很快,他就被追上了,野狗一个猛扑将他扑倒在地,迅速的叼着因为摔倒被他扔出去的红薯,迅速消失在了街头。

  小凌昊煜红着眼睛盯着野狗离开的方向,最终蹲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一鼻子,然后一抹眼泪,又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就是他的童年,一个悲惨的让他从来不去触碰的童年。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多年以前

  凌昊煜是最优秀的演员,他扮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他自己的灵魂,所以有人都羡慕凌昊煜星途坦荡,几乎没有任何波折就登上了有些演员一辈子都登不上的顶峰,可没有人知道,他是经历了怎样的苦楚艰辛才成就了如今的成就。

  凌昊煜的第一部电视剧里,他饰演的是一个风姿卓越的上仙,面冷心冷、白衣飘飘,他可以冷眼看着追求了他几千年的女仙魂断诛仙台,也可以眼睛不眨的诛杀身世凄苦、爱情凄美的情侣,天上地下,无人不知灵月上仙冷酷无情,无人不晓灵月上仙心冷似铁。

  他的一生短暂而寡淡无味,就像他魂飞魄散之时说的:“我这一生,从不知爱为何物,也不知情为何物,可我,不悔。”他不悔,永远不后悔。

  三界只看到灵月上仙的高高在上,却没人看到他成仙前的凄苦悲戚,他是家中长子,却也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为了家族利益,为了他所谓的弟弟,灵月被打包送给鼎鼎有名的幽魔老祖,那个以玩弄男孩为乐、以残害生命为趣的魔修,灵月被囚在幽魔老祖身边十年,最后被扔到乱葬岗的时候,他断了手脚、废了灵根,好在上天垂帘,他无意中唤醒了沉睡在体内的远古血脉,但一切并没有结束。

  好不容易修出了躯体,好不容易杀了幽魔老祖,却被潜伏在体内的所谓圣人夺了舍,他拼劲全力留下一丝魂魄,附身在一个小乞丐身上,因为缺失了一部分魂魄,他变得痴痴傻傻,然而,他却被人发现拥有定好的炉鼎体质,成为了众人争相抢夺的财务,他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怀抱着价值连城的宝贝,怎能不会让人觊觎。

  待他好不容易聚齐了三魂七魄,他却再次重蹈了上辈子的覆辙,他成为了一个所谓正道修者的私有物,那个伪君子的折磨比幽魔老祖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委曲求全、他谄媚献上,他好不容易逃了出去,得到奇遇,认识了所谓的爱人兄弟,却在他即将成为那时间最强大的存在之时被爱人兄弟背叛,魂断强者之路。

  背叛、背叛、背叛,在他的生命里,最多的就是背叛与侮辱,凭着满腔恨意,他终于成就了无上荣光的上仙,可没有人知道,在他飞升之前,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毁了那个世界,那个肮脏的、粗鄙不堪、恶心的世界。

  他将灵月上仙从骨子里渗出来的阴狠与怨毒演绎的淋漓尽致,他将那个遭受背叛最终怨恨全世界的上仙表现的活灵活现,凭着灵月上仙,他一举成为国内最具盛名的小鲜肉。

  所有人都说凌昊煜演技好,可那不是演技,那只是在重复他的人生,凌昊煜这一辈子所受的苦,若是放在某些人身上,肯定会让那人崩溃,可他都坚持下来了。

  凌昊煜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小小的他就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挣扎求生,也在那样的环境里变得“郎心似铁”。

  然而,就跟灵月上仙一样,他的厄运并没有结束。

  他好不容易挣扎着长到了十岁,却在那个阴沉的天气里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遇到了那个让他恨不得扒他皮、吃他肉、喝他血的男人。

  稍微长大的凌昊煜开始注重卫生,虽然他依旧是个乞丐,虽然他仍然吃不饱穿不暖,可他总是把脸洗的干干净净,大人爱干净的孩子,那些施舍者也是,看到干净的他总会多一份怜爱。

  已经十岁的凌昊煜出落的妖孽美腻,他随了妈妈的长相,皮肤白皙、身形纤细,一双水波莹莹的桃花眼勾魂夺魄。

  母性泛滥的女人总会捏他的脸蛋,然后作为补偿给他一顿可口的饭菜。

  然而,就是因为他这副长相,他遭受了人生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那一天,凌昊煜流浪到了城南的城中村。

  那个时候,城南这个村子的人生活的还算可以,算然比不上丰城的人,可也算中等。

  凌昊煜在村子里游荡了好几天,因为他长相可爱,得到了不少食物,甚至还有一些人家小孩不穿的衣服通通都给了他。

  既能吃饱又能穿暖,凌昊煜简直想要永远呆在那里再也不去流浪了,可这样的念头刚产生,立马就被一个人掐灭了。

  一天下午,凌昊煜高高兴兴的抱着乞讨来的食物回到了他暂时安家的小角落,东西还没放下,一个重物就朝他扑了过来,将他死死的压在地上。

  双手被禁锢、双脚被夹住,一条恶心湿滑的东西在他脸上乱/舔,鼻尖是恶心的气味,凌昊煜简直要疯了,他拼命挣扎,却换来身上人恶狠狠的威胁,他说:“再动,我就掐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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