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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_超灵的佑子【完结+番外】(354)

  那人确实有掐死他的冲动,因为那双铁钳一样的手正紧紧箍在他的脖子上,掐的他连气都出不上来,凌昊煜快要被窒息了,他翻着白眼,脚下拼命的乱蹬。

  然后,他就感觉自己的脖子一松,他立马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要死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有一瞬间的放松,一双手就扒进了他的衣服,在他身上肆意游走,仿佛有蛇游走在他的肌肤上,惹的凌昊煜一阵哆嗦。

  凌昊煜哭喊着向那人求饶,让他放过自己,却刺激的那人眼神发红,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上淫/荡无比。

  凌昊煜仿佛再也不想回忆下去,苦笑着看向乐小汐,“你知道那人是谁吗?”

  乐小汐心中一紧,眼神游离的错到别处去,她想象不到,还是个孩子的凌昊煜到底怎样长大的,又是怎样在那个恶心的人渣的侮辱中活过来的。

  “呵。”凌昊煜轻笑一声,“是乐安烈!”他将“乐安烈”三个字咬的重重的,仿佛要将那三个字咬烂嚼碎。

  “那个人渣因为乐安苏向雷绾姝求情,因为她卑鄙的按照雷绾姝的要求置换了两个孩子之后,被放出来了。那样的人渣,怎么不死在监狱!”

  乐小汐脸色霎时变得苍白,她的身形晃了几晃,嘴唇嗫嚅,“对……对不起……”她知道,对不起三个字根本不足以抵消凌昊煜的恨,不足以抹去他所遭受的屈辱。

  被那个人渣压在身下,被他恶心肮脏的手在身体上游走,被他臭气熏天的嘴啃咬在脸上,凌昊煜屈辱的恨不得自己立马死掉,可那个时候,他连死的权利都没有。

  事实上,乐安苏已经盯了凌昊煜好几天了,就在他一脚踏进城南的时候,他就被注意上了。

  凌昊煜长的漂亮,却又比女孩子多了一份阳光,让乐安苏恨不得将他囚禁在自己身边。

  事实上,乐安苏也是那样打算的,凌昊煜不过是一个流浪儿童,即便第二天有人发现凌昊煜不见了,或许也只是单纯的以为凌昊煜离开了,没有人会关心一个流浪儿童的死活。

  那天,如果没有乐小汐出现,凌昊煜很可能成为乐安苏的禁脔。

  纵然他如何咒诅自己立马死去,咒诅乐安烈不得好死,他该受的屈辱一点都不少。

  乐安烈根本不满足只是单纯的身体接触,他开始撕扯他的衣物,一双手捏着他的下体,狠命的撕扯着,仿佛要将它揪下来,凌昊煜疼的眼泪扑簌簌直掉,求乞他放过自己,他还只是个孩子。

  可那个人渣根本不听他的言语,恶臭熏天的嘴直接堵住了他的嘴,肆意啃噬着。

  凌昊煜绝望了,他想,如果乐安烈真的做到了最后一步,他就拉着乐安烈一起死,他不会一个人去死,因为那是懦夫的行为,他要乐安烈为他陪葬!

  就在这时,一个软软糯糯的声音出现,“啊!你放开他!”紧接着一个小小的声音就冲了上来,狠狠的撞击着乐安烈。

  凌昊煜明显的感觉到身上的男人身体一僵,然后他颇为不舍的从他身上爬起来,并且顺手将他拉起来,对着那个声音的主人笑:“叔叔在跟这个哥哥玩。”

  就像凌昊煜讨厌乐安烈一样,乐安苏也讨厌那个血脉至亲,她从来不允许乐小汐见乐安烈,而乐安烈之所以知道乐小汐,也都是偷偷摸摸的去瞧一眼。

  乐安苏自然是知道乐安烈的小动作,可她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乐小汐不是雷绾姝的孩子,那自然跟乐安烈没有任何关系,可她却一口咬定这孩子就是被乐安烈强奸的雷绾姝生的孩子,因此乐安烈一直以为乐小汐就是他的女儿,乐安烈虽然人渣,但是对乐小汐却是顶好的,他大概也知道,就凭他那样子,这辈子只会有乐小汐一个女儿了。

  那个时候,乐小汐才5岁,小小的一团,略微有些婴儿肥,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清澈剔透。

  她瞪着一双琥珀色的眸子,警惕的望着乐安烈,小小的身影将凌昊煜挡在身后,软声软气地道:“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乐安烈搓着手想要靠近乐小汐,却被乐小汐躲过了,“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多年后,凌昊煜依旧清晰记得那个时候突然出现的乐小汐,她就像一个小天使,带他脱离了苦海,让他看到了希望,也让他,永远记住了那个小小的身影,她说,“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对不起,谢谢你

  虎毒不食子,乐安烈虽然是一个人渣混蛋,但却难得的对乐小汐这个“女儿”有着最后一丝温情。

  他大概还有最后一点人性,不愿意在自己女儿面前做那么恶心的事,虽然万分不舍,他还是放过了凌昊煜。

  这是凌昊煜跟乐小汐的初识。

  没有人能体会凌昊煜当时的心情,他简直要恨死自己了,他的父母不喜欢他,他的生存那么艰难,刚刚还被一个男人当作女人用,如果不是顾忌旁边还有一个小姑娘,他撞死在墙角的可能性都有。

  乐安烈离开了。

  凌昊煜感觉自己浑身像是被车碾过一样,每一寸肌肤都沾染上了乐安烈的味道,让他恶心的味道。

  他将自己裹在破烂的衣物里,埋头默默哭泣。

  他想,他干脆死了算了,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像垃圾一样,谁都能踢一脚,谁都能嫌弃。

  可是那个小小软软的女孩却蹲在他面前安慰她。

  她的双眸亮晶晶的说,他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哥哥。

  那个时候,凌昊煜在地上不知道滚了多少圈,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被乐安烈撕碎了,甚至他的身上还有屈辱的痕迹,可她都没看见,她说,“小哥哥,你的眼睛好漂亮,看着你的眼睛,就会不由自主的爱你。”

  凌昊煜浑身一震,他也……会有人爱吗?

  那个阴沉的午后、那个破败的角落,有一个小女孩对他说,他还是有人爱的。

  那一瞬间,仿佛所有的不甘与困苦雾一般都消散了,留下的只有那双亮晶晶的眼神。

  那个女孩说,“小哥哥,你的眼睛这么漂亮,你也这么漂亮,你不如走到电视里去,这样就能让全世界都看到这么值得被爱的眼睛了。”

  那个女孩,为凌昊煜点亮了人生中最亮、最漂亮的一盏灯。

  最后女孩给了他几件衣服,还帮他拿了一些食物,甚至还把自己兜兜的唯一的一毛钱也给了他,她说,“小哥哥,加油!”

  凌昊煜离开了城南,不过这一次,他再也不是漫无目的的飘泊,他有了努力的方向跟目标。

  辗转飘泊,他终于来到了著名的影视基地,成为了那个地方无数群演里的一名。

  虽然他演的都是一些小角色,要么就是一句台词都没有的小乞丐,要么就是被虐杀的小孩,要么就是一个背影,然而,他终究是离梦想近了一步。

  做群演条件很艰苦,可凌昊煜从来不喊苦喊累,他比任何都努力,比任何人都能吃苦,连当时著名的影视演员都曾说,凌昊煜是他见过的最有灵气、最吃苦耐劳的小演员,他总有一天会发光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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