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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情人_北不静【完结+番外】(68)

  刘元邹对那个深心自卑的年轻人颇多赏识,其实一多半是在享受那份仰望,时间久了,弄假成真,真的把他当做托付。他们不像关倦弓惊才绝艳,更不像关霄衔着金汤匙出生,一生都在泥淖里向上爬,在上位者怜悯施舍的眼光里卑躬屈膝,攀附每一根带刺的藤蔓,不停向上、向上。

  他知道迟早会自食其果,没想到这么快。

  病房门轻轻一响,关霄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两杯咖啡,也递给他一杯,“刘厅长昨夜休息得如何?”

  刘元邹笑道:“三少明知故问,那病房里,”他拿脚尖指指对面,“是我最得力的后辈,如今生死未卜,你说我休息得如何?”

  关霄沉吟道:“高处长的命是留下了,只是恐怕今后不能再开口说话。”

  刘元邹出神一会,点点头,“也是好事。”

  关霄笑道:“叫人算计了就该大大方方打回去,说什么也是好事。”

  刘元邹心里稍微一动,关霄已经把手里的东西“叮”地掷到桌上,翘腿靠回椅中,“这是高处长吞了的刀片。刘厅长,晚辈生性多疑,关押你们的审讯室是我亲自整理过的,看守更是严密,委员会的人都要我亲自陪同才能进,你说,哪里来的刀片?”

  他那样子十分洒落,刘元邹便也抿了一口咖啡,“三少精诚所至,这案子一定能水落石出。”

  “这么说来,刘厅长是也要把纵火罪认了?”

  刘元邹笑道:“审讯室的规章是我同高处长一手定下,本就固若金汤,三少又添一重规矩,更是如虎添翼。这样都能算计,三少,水落石出固然是好事,可倘若那露出的是座五指山呢?三少敢查,可是敢扛么?”

  关霄盯了他半晌,终于说:“就是三十三重天,该扛的我也一样会扛。刘厅长,天地不仁,可人既然是人,就不该自视刍狗,难道你就甘心替人背这么一口锅?”

  刘元邹指了指自己左手的无名指,婚戒已经被收走了,但是依旧留下一道浅痕,“我倒不在乎多一枪少一枪,可活人还要过下去,不是么?”

  关霄不再说什么,喝完一杯咖啡,推开病房暗门。这暗门厚重,推开来悄无声息,隔着一道蓝白屏风,只能听到隔壁病房的声响,听得到那边的医生给高仑打了止痛剂后出去了,又关上病房门,他这才说道:“刘厅长,你们同僚情深,我行个方便。”

  刘元邹拍拍衣襟,谢过关霄,绕过屏风走了过去。

  高仑已经醒了,脖颈上缠着厚厚绷带,面如金纸,正在纸上写写画画,见他们来了,便把纸页翻过去,冲他笑了一下。

  刘元邹拉开窗帘,树枝哗啦啦划过关着的窗户,他便拉开窗户,让清晨的春风吹了进来。外面有早点摊子,所以风里虽然夹杂着医院特有的病痛气味,更多的却是柴火呛鼻,粉面香口,还有春天的青草气息。

  刘元邹伸了个懒腰,跟关霄要来纸笔,题头写下二字“伏罪”,口中说道:“三少,高处长跟你是同辈,你要知道,在你们这个年纪,要谋个秘书都是难于登天,遑论做到处长。高仑全是我一手提拔,他年轻不懂事,被我当了枪。”

  高仑猛地拍了一把床栏,口中发出一声撕裂般的叫喊。刘元邹恍若未闻,“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如今高仑也不能再翻什么浪,我便替他求个公道,请三少代为转达,上头会容情的——高仑!”

  高仑大力扑过来,一把抢走了他手中的笔,面色隐约发青,颈中透出血色,几乎目眦尽裂,又猛地拍了一把床栏,把手里的纸搡到他眼前,嗓音嘶哑,几近支离破碎,比划着脖颈,不知道想要说什么。关霄一把将他摁住,厉声问:“他说什么?!”

  那纸上的字歪歪扭扭,却也是一份认罪的文件。刘元邹猛然面色煞白,提步上前握住了高仑的手腕,看得清楚,那上头有一个新鲜的针孔。他仿似被钉在当场,半晌竟然挑起嘴唇一笑,讥然道:“高仑,好小子。我没看错你,你有血气,可惜当年选错了人。”

  窗外的麻雀吱地叫了一声,扑棱棱向着炊烟飞远了。关霄劈手推开王还旌,一把攥住高仑的手腕,只觉这人的脉搏渐渐轻弱,面色灰败如死,显见得是急毒入体,他心思来不及一转,高声叫道:“白致亚!”

  白致亚夺门而入,关霄吼道:“把那医生扣住!”

  刘元邹道:“不必了。”

  关霄劈头盖脸骂道:“放屁!”

  刘元邹摇摇头,“三少就当不知道,对你我都好。”

  关霄猛地转回头来,明亮的眼睛却完全不是看着刘元邹,几乎是透入他身后窗棂外的大片虚明晴空。

  有人要一把刀,刘元邹和高仑退无可退,便扯过垂吊下的藤蔓,为虎作伥,亲日、暗杀,无所不为。借着冬风凛冽,顺势打压异己,让别人也退无可退,但有些人早年手腕凌厉,晚年被逼上刀尖,并不会坐以待毙,便顺手牵过另一条藤蔓,从此犬吠之声易主,总务厅这把被用烂了的刀便可以以血色作结。

  退无可退的除了他们,还有一个王还旌。

  旁人进不了审讯室,但关霄的顶头上司可以。旁人也不能逃脱审查,但曹公的至交好友可以。

  他思虑周全至极,多年来从未行差踏错,到了这个关头,更是不会留下一点隐患,面前的高仑和刘元邹全都知道利害,未必要除之而后快,蒙在鼓里的曹祯戎却不好糊弄,他一定要斩草除根。

  高仑的脉搏渐渐弱了下去,关霄的膝盖抵着他的肋骨,低头看了一眼。

  他的眼睛还睁着,血也分明还热。活人的气息能够提醒人很多东西,譬如柔软温暖的胴体,挥散不去的执念。少年时关霄有一次跟庞希尔打球回来,远远只见林积正在后门外的长街上骑自行车。她穿着衬衫长裤,仍然是笨手笨脚,刘妈抱着毛巾急得上火,“当心摔了!”

  一群军校生从后门外出来,高仑顺手一扶车把,林积微微喘着气,短发有几丝被薄汗沾湿,漆黑地贴在雪白的脖颈中,衣领也是雪白,衬得面孔莹透,关霄隔着半条巷子都似乎嗅得到她身上好闻的疏朗气味,塞北雪,江南月,泡在鸡尾茶里,加一片月亮一样的白柠檬,皎洁明亮,不可方物。

  那时正是深秋,朗空有云,如春水映雪波,风吹飒飒落叶,有一片金黄的银杏叶落在林积的头顶,高仑又帮她摘掉。她稍一颔首,关霄猜她在说“多谢”。

  那群军校生说笑着走近了,蒋仲璘顺手一拍关霄的肩膀,“三少回来了?你姐姐等你一起吃饭呢。”高仑落在后头,关霄看得清楚明白,那假正经的年轻人唇角噙着一抹微笑,他也会喜欢人,所以他知道那是因为什么。

  高仑那时喜欢的人,现在在哪呢?

  作者有话要说:  (烦死了这个话痨作者怎么每天都有话要说)

  呱唧呱唧庆祝两件事!1/看起来是快要完结了!2/收藏终于(居然)突破30大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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