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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为后:王爷,请自重!_不知春将老【完结】(102)

  偶尔有人路过,见我可怜,也会打发一个白馍馍。可是这样的鬼天气,白馍馍落了地,便是硬邦邦的,硬生生得能给我磕下一颗牙来,只能疼得我死去活来,却也只得打落了牙往肚里吞。

  这一路行乞,手早已磨破,月牙伤口在雪天化了脓。浑身打着冷颤,却不停地告诉自己,我不能死,我还没有见到爹爹,又怎能就这样去见了母亲,我答应了她的,我不能死。

  迷糊间,一双黑色金线蟒靴来到身边,这靴子的主人说,“阿平,把我的披肩拿来,给这个孩子披上,再拿一屉热点和热水来。”

  身下早已冻得没了知觉,忽而又被一股暖意包围着,这披肩里的余温,似是能撑着我熬完这最后一段路。狼吞虎咽地吃起了热点,都来不及喝一口热水。不一刻的功夫,点心便全下了肚。正要抬头看时,却见着恩人的马车已是远远的走了,不见了踪影。

  雪停了,一个小叫花子,到处扯着人打听忠棣府在哪,被人嫌恶地揍过,被人吐过口水,跌跌撞撞,好不容来到了府前,却一时错愣在地,不知所措。

  这忠棣府深宅大院,墙高八尺,我只呆呆地在门外看着,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大的屋子。

  门“吱呀”一声开了,探出一个长者的脸来,这人正是忠叔。我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撅起嘴,满眼的警惕。

  忠叔笑着说,“娃娃,你是饿了么?要不要忠叔给你找些吃食来?“

  “我来找忠棣府的主人,他是我爹爹。”话才出了口,我便心下有些后悔了,他会信我么?

  忠叔摸了摸我的脑袋,“你母亲叫什么名字?”

  “丹冉,卫丹冉。”我操持着稚嫩的童音,一五一十地说着。

  那时,我并不知道,忠叔的心里是有多么的喜悦,他一把将我抱起,激动道,“你母亲可给你取名字了?”

  “茱萸,我叫李茱萸。母亲说了,‘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的名字便由此而来。”此时,我便知道,这府里,忠叔,便该是我能信的人罢。

  忠叔小心翼翼地领了我进门,找了个叫彩莲的小丫头,说由她帮我洗漱更衣。

  盆里的热水浸湿了整张脸面。手中与背后的伤痕,痛的人直呲牙咧嘴。彩莲胆小,直捂住眼,吓得不敢看。登时就被这个丫头逗乐了,那时我并不知晓,她将伴随着我在往后的漫长岁月里并肩同行。

  爹爹是这朝里的大官,听人说,是正二品的尚书。虽然我并不知晓,这官儿有多大,但是我晓得,这足以让我衣食无忧了。

  初见之时,爹爹眼中是哀默,是欣喜,是心痛,母亲的死,对他而言,似乎是一个不能接受的事实。他看着我,叫着母亲的名字,好似没了魂魄一般。直到很多年后,我有了爱的人,才明白,这种锥心之痛,到底是什么。

  一个小叫花子,一朝成了忠棣府的千金小姐,一时间,城中纷纷传言,说是礼部的尚书大人,在外头惹了风流债,这叫花子讨债来了。

  爹爹也不理会这些,只是对我说道,“从此以后,你便是这府里的大小姐,可知道了?”

  我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直到有一日,那杜氏将我按于水缸之内,我死死挣扎,却不得其救,那时我便知道,这府中,并非每一个人都喜欢我。大娘,大哥、三弟,我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死了干净的外人罢了。

  忠叔将我救下的时候,挨了两顿板子,当时的我便发誓,但凡我有出息的一日,必然要叫杜氏血债血偿。

  当然,这府中,也并非没有别的亲近的人,四妹便是一个。李婵是个小跟屁虫儿,自打我进府以后,便喜欢在我身后晃悠。大约都是不得大娘欢心的缘故,我们两个小人,反而越走越近。我喜欢叫李婵“馋嘴猫儿”,李婵则喊我长姐,我们便在相互打闹,以及大娘的棍棒之下长大了。

  2 番外 茱萸篇(二)

  自幼便喜欢在府中的书房厮混,爹爹也从不拦我,他从来不像外头的人那般,只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爹爹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女子读书明事理,也并非坏事。在爹爹的纵容下,我便看了许多书,也算涉猎甚广。

  建隆三年冬,穆帝崩,新帝继位。爹爹为官清正,只是也如那戏文里书生一般,有时迂腐起来也是不要命的。他竟然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抨击穆帝旧政,谏言新帝改革。

  历朝历代,但凡是要求革新的人,终归都是担了天大的风险的。不出意外,爹爹因言获罪,被贬官职,在家待罪。

  这段时日,是忠棣府最清净的日子,往日里门庭若客,如今也是凄凄凉凉。不过好在,爹爹心下也不计较这些,只多是在房中,精研茶艺,亦或者描绘画本罢了。

  未曾想过,这样的日子里,却邂逅了我这一生也无法忘怀的男子——河阳王周筠生。他的侧影极为好看,像足了戏文里的神仙样的人物,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温文尔雅,却又放荡不羁,如此矛盾的天性,集合在一人身上,却反倒显出他的独特来。

  是的,我必须承认,自打第一眼开始,我便爱上了这个王爷,许是真如彩莲所说,我竟也成了个重色之人,因着这好看的皮囊,有些迷失了自个。

  他是天家贵不可言的王爷,皇帝倚重之人。而我,不过是这府里不起眼的来路不明的大小姐。我们是云泥之别,倘若说我们会发生什么,彼时的我是断断不敢奢求的。

  可是心中的草儿埋下,便如当年丽郡乡下的田野,肆意疯长,又怎么掩饰的住。不自禁地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平日里不多话的我,在他面前却是侃侃而谈,好似换了个人一般,女儿家的心思,倒是暴露无遗。

  佛国寺再相遇,筠生便救了我一命。这恩情伴着道不清的情愫交缠,两人心下,早已是互许了心思的。见他留下的诗,我心中满是狂喜,这感觉妙极了,就好像如云端般轻柔,只一朵并蒂莲,在心中开了花儿。

  自那日起,我便好像害了相思病,总想着何时能再见到筠生。可不曾想,再相见,却是在太师府上。那一刻,我多想告诉他,我对他的思念有多深。可是我不能,也不敢,我们这样的人,似乎终究不是一路人。

  可是他与我万万不同的是,他总会跟着自己心性走,他将我框到了桃花坞,那样的景致叫我想起丽郡乡下的日子,无忧无虑,美如入画。

  当筠生抱着我,告诉我,他有多爱我之时,我心中的血液,一下便沸腾起来了。我爱的人,他也爱我,这世间最美好的事儿莫过于此。桃花坞下,山盟海誓,虎符定情。这一幕,我记了很久很久,即便是在梦中,我仍能感知那时的温热。

  筠生是个有筹谋的人,为了我们能相守,为了能将我明媒正娶进河阳王府。他头一次求了太后,将我带入大明宫中,为的是避开这该死的选秀。进宫的头一夜里,他大胆地翻进了我的闺房之中,我们两人看了一夜的明月,这京师的景致,再也无如这一夜般的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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