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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_亦舒【完结】(34)



    “你母亲很爱你。”我说。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买件漂亮的裙子寄来就算爱我?过去十年,她在什么地方?”

    “我喜欢这件衣服,我们搭飞机到纽约去吃饭,别làng费这裙子。”

    太初笑,“别乌搅,”她说,“我把它脱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兹。“你母亲很有钱?”

    “并不见得,”太初说,“我外公并不是什么船王,爸说她很虚荣,一辈子的jīng力都花在吃喝玩乐上。”

    我摊摊手,“那他为什么娶她呢?是被她骗吗?”

    太初将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边说:“你少讽刺我们。”

    我说:“她嫁你父亲多久?”

    “十年。从二十一到三十岁。”

    “一个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说,“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亲是一个美妇人,因为你长得不像你父亲。”

    太初很懊恼,“你像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爸。”

    “太初,那毕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为礼貌起见,也该写一封回信。”

    她不响。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从你父亲处得来的资料,我觉得离婚是双方的事,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说:“清官也判不了这样的事。”

    “她还是你母亲。”我说。

    太初发嗔,“你这个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为然,“这不是人家,她将来是我的岳母。”

    “岳母?谁答应嫁你?”她笑,“走罢,邮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升官了,观音兵现在升做观音将军。”

    “你好-嗦。”她推我。

    毕业后我俩就订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问我,“你考虑清楚了?外头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乐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虑清楚了?”我问,“以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呵,废话,”她笑说,“外头有些什么货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个?”我激一激她。

    她叹一口气,“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纪已经老大了,不嫁还待几时?”

    “太初,”我摇头,“我真服了你,连说话都不够你说。”

    她凝视我,“你会照顾我、爱护我,是不是?”

    “我若没有那样打算,何必开口向你求婚呢?”

    “说得也是,”她微笑,“老寿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会不会喜欢我?”她忽然又问。

    “不会不会,他们会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处得到一点安慰,简直是痴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妈自然是喜欢太初的。

    他们的信中表露了无限欢欣之qíng,对太初的美貌非常诧异,他们写:“什么——我们未来的媳妇简直比最美丽的女明星还长得好,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还这么突出,真人想必更为美丽……”

    太初看了信笑,“见了真人,他们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详太初,“中国人很奇怪,他们审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标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肤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这些标准,但外国女郎谁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你被埋没了这些年,回香港罢,保证满街有人向你搭讪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说那地方最罪恶不过。”

    岳丈大人灌输给女儿的常识真是惊人,惊人的偏见。

    我yù纠正他,又怕太初不高兴——“你跟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父亲。”所以三缄其口。

    香港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将来我是要回去的,这些事慢慢再与太初争论不迟。她是一个非常纯真的女子,容易说话。

    父母完全同意我们的婚事,父亲因生意忙,不能来参加我们订婚,寄了两张来回飞机票来,叫我们返家一次。

    太初很犹豫,因她尚未毕业,假期很短,又怕她父亲不让她走这一趟。

    我说得很明白,我决不做她不悦的事qíng,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动了,真是个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着劣质白兰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恳切地看着她父亲那张失意潦倒的脸。老实说,我绝对被太初感动,因此也对方老刮目相看,一个男人若得到他女儿大量的爱,他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父亲,他必然有他可取之处的。

    他缓缓地说:“你跟棠华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听他们的话,他们疼你才会邀你回去。”

    我很高兴。

    “棠华,”他苦涩地说,“你要好好地照顾我这个女儿。”

    “爸,”太初说,“你这什么话呢?我们去两个星期就回来的,我才不要离开你。”她过去搂着父亲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润湿了,他说:“是,我真有个好女儿。”

    太初说:“爸,棠哥哥说过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说,“我还有个好女婿。”

    太初说:“爸,你好好保重身体。”

    “我晓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抚着太初的长发,“你自己当心,说话之前看看棠华面色,香港不比圣荷西,太率直人家见怪的。”

    “是,爸爸。”

    我好xing子地赔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彻底地失败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过一次,娶了个非凡的妻子,而她在与他共度十年的光yīn后离开他,使他以后的日子过得像僵尸般。

    可怜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还不至于自私到不给予女儿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们获得他同意后,心头放下一块大石,我与他之间有了新谅解。

    “爸,”我说,“你也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他露出一丝笑容,说道:“棠华,很好,你很好。”

    太初后来跟我说:她一见她父亲那个落魄样,就忍不住恨她的母亲了。

    身为他们的女儿,她那样说是对的。可是一个女人不能因那个男人可怜而陪他一生,她可怜他,谁可怜她?

    太初不会明白这一点,对于她,方协文再沦落再不争气,也还是她钟爱的父亲。我爱太初,也爱她这点痴qíng。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疤痕,这是她整张脸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说话的时候,我习惯指一指那颗白斑。

    她说:“这从前是一颗痣。”

    “从前是一颗痣?现在怎么没有了?”我诧异地问。

    “爸说是泪痣,泪痣不是好现象,故此找医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说:“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头,“幸亏褪掉了它。”

    太初说:“你的真面目在订婚后益发露出来了,真不知道是否该嫁你。”

    “你不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我对你是忠贞不二的。”我马上反驳。

    我们回到香港,母亲见了太初,眉开眼笑,“真人比照片还好看。”她频频说。据说老年人喜欢漂亮的媳妇。果然,太初被赞得难为qíng,只是喜气洋洋地笑。

    我们就住在父母家中,太初真是合作,天天一早起身,帮母亲打点家事,又陪她去买菜。多年来母亲都习惯进菜市场,太初对于泥泞的街市深表兴趣,母亲无端得了个好伴,乐得飞飞的。

    父亲跟亲戚说:“这个女孩子,简直完美得找不到缺点,相貌好还是其次,xing格才善良温驯呢,真是咱们福气。”他不知道太初很有点牛脾气,她是那种一生只发三次脾气的女人,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最怕她。

    果然不出所料,她不喜欢香港。很小的时候,她来过一次,然而没有记忆。现在旧地重临,只觉地方狭小,人头涌涌,完全是一种兵荒马乱的感觉。星期日中午的广东茶楼,尤其使她不解——“这么多人挤在那里付钞票等吃东西。”她笑。

    我对她呵护备至,她如孩子般纯真率直,母亲待她如珠如宝,所以她这几天假期过得非常愉快,又吃得多,我恐吓她,叫她当心变成一个小胖子。

    一直都很好,直到一个上午。

    当时太初照例陪母亲到小菜场去,父亲在公司,家中只有我与老佣人。

    我刚起chuáng,在那里喂金鱼,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

    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略为焦急,却不失彬彬有礼。他问:“请问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为态度实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请问找她有什么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华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华,我是小玫瑰的舅舅huáng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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