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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_亦舒【完结】(35)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颇为高兴。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huáng振华说:“棠华,小玫瑰糊涂,你也陪着她糊涂?俗云见舅如见娘,你们俩偷偷订了婚不告诉我们huáng家已是一桩罪,来到香港居然若无其事过门不入,又是一桩罪,”他哈哈笑,“你还不滚出来见见娘舅?”

    他是那么慡朗、愉快、gān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立刻赔笑道:“舅舅,这真是——”

    “将功赎罪,还不将我地址电话写下?今夜八点,我车子到府上来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顿饭,请他们千万拨时间给我,通知得匆忙,要请他们加倍原谅。”

    “是。”

    “你这小子——”他忽然叹一口气。

    “对不起,舅舅。”我有点惶然。

    “我明白你的处境,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协文自然将huáng家的人形容得十恶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当然站在他们那一边。告诉你,没那种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见。”

    “是。”我又说。

    他搁了电话。

    啊,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听声音,如见其人,完全一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把每个人都能应付得密不通风,哄得舒服熨帖。这样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鱼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风采。

    太初与母亲回来,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诉她这件事。

    太初张大了嘴,“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香港?”

    “纸包不住火,”我挤挤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太初说道:“我不去,我不要见到huáng家的人。”

    她又说:“你不是不知道我与母亲他们一家人没有来往,你是怎么答应他邀请的?”她恼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声音具一种魔力,我乖乖地一连串地说是是是。”

    太初既好气又好笑,“你呀,你比我还没有用。”

    “基本上我觉得外甥女与未见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谬的事,你身体内流着huáng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过他们,索xing去见一见他们也好。”

    “我不要见到母亲。”她轻轻声说。我叹口气,“真傻。”

    “你跟huáng振华说,我不要见到母亲。”她倔qiáng地说。

    “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的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huáng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huáng振华沉吟一下,“好,一定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huáng振华?这huáng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huáng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

    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衍客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这一定是huáng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huáng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huáng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huáng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huáng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huáng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jīng力充沛,热qíng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jiāojiāo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huáng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huáng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jīng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jī,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huáng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huáng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huáng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jīng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huáng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huáng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huáng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huáng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huáng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huáng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huáng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huáng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huáng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长出了角。”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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