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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轻若尘埃_陈之遥【完结】(27)

  就这样一直到六月份,高考结束,许捷的妈妈打电话向她道谢,说许捷考完了,自我感觉不错。林薇自然为他高兴,觉得自己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可心里又有些矛盾,暑假就要开始,少了这份收入,她又得另外找活儿了。

  “小林老师,”许阿姨又开口道,“你放假有没有时间?”

  “有啊,什么事?”林薇预感有好事。

  “我先生的老板也要找家教,是个女孩子,九岁还是十岁这个样子,美国人,会讲中文,蛮皮的,也不拘教些什么,就是看一下,盯着她看看课外书,你看行不行?”

  ……

  韦伯家的活儿就是这么来的。

  林薇站在那儿想心事,直到察觉身后有人,她以为自己挡了人家的道,往边上让了让,那人的手却扶在她胳膊上。她回头,才发现是陈效。他的手倒还还是暖的,不像他这身打扮那样冷。自从上次泳池那一面之后,莎莉又拖她去过几次,但都没碰到他,大约是忙,几日不见,他好像变了一个样子,不光是打扮,她也说不清是哪里不一样。就好像此时,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却是没来由的一阵紧张。

  结果,他只是低头凑在她耳朵边上说了这么一句:“那孩子喜欢你。”

  “谁?哪个孩子?”林薇一时没反应过来。

  “刚才在这儿跟你说话的那个。”陈效解释。

  “他是我学生,”林薇不屑,“我在他家做过一学年家教。”

  “也是,他跟你不合适。”

  听他这么说,林薇倒不服气了,反问: “为什么啊?”

  “他是好环境里长大的,你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懂。”

  林薇一楞,随即就笑:“你怎么知道我成长的环境很坏,说不定我给人带孩子只是赚零花钱,说不定我跟莎莉是亲姐妹。”

  他大笑出声,待静下来才道:“我出社会早,混了这么多年,总看得懂一些事情。”

  “比如什么?”林薇追问,一多半是挑衅。

  “有段时间,我总喜欢穿暖和的衣服,大概是因为从前冷怕了,总是吃得太快太饱,生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突然饿起来,”他缓缓道,“我认得出和我一样的人。”

  林薇一楞,低头就看见陈效脚上鞋,精致的黑色薄底皮鞋,踩一脚就全毁了的那种精致,她不懂穿这样一双鞋子的人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最后却还是说笑话混过去,问他:“喂,你是不是嫌我吃得太多啊?”

  ☆、16.第四章 (2)

  陈效却答: “有胃口总是好的,旁人看了都羡慕,比如我。”

  “可你刚刚说自己从前很能吃,” 林薇挑他的刺,“现在怎么没胃口了?”

  “坏人做多了总有代价的,”他又笑,“不如明天晚饭你到我那里去吃,看见你吃,譬如我自己吃了。”

  林薇以为他只是说笑,没有当真。她想起第一次去那座大宅,莎莉就说他是坏人,现在他又亲口对她说了一次。

  “为什么总说自己是坏人?”她问他,“像光辉事迹一样挂在嘴上。”

  “所有人都觉得做好人难,做坏人容易。其实,做坏人才难。”他答。

  “哪里难了?”她不以为然。

  他从餐台上拿了一杯柠檬水来喝,泰然自若的解释给她听:“要做坏人,就要当着人面骗人,有时候还是那种特别信任你的人,你得看着他的眼睛说谎,一直到没有人信你,全都看着你,等你摔下来,就算摔死了,也不会有人哭,你说难不难?”

  这番话他说的并不认真,不知为什么,林薇却一时怔忪,静了半晌才说:“你对莎莉倒是很好。”

  陈效不置可否,只说:“我有个女儿,差不多也是这么大。”

  “怎么没看见过?” 林薇有些意外,不管是年纪或是别的什么,他都不像是做了父亲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将近十岁孩子的父亲。

  “她跟她妈妈住。”陈效回答,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只是这句话,林薇便猜出个大概,也不方便再多问了。反正这事也跟她没什么关系,她这样想,这里的工作没有几天就要结束,韦伯家不日也要搬走了,此地高尚优雅门禁森严,她不会再有机会过来,更不会再遇到他。他们不过是有过两次的偶遇的陌生人,仅此而已,不会再有其他了。

  “明天什么时候来?”陈效又开口,打断她的思绪。

  “什么?”林薇不懂他的意思。

  “晚饭。”他提醒。

  林薇愣了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请她去大宅,上一次是大雨,他送她和莎莉回来。

  “……我另外有事。”她下意识的拒绝,简单的几个字,说的却很急。

  他抿了抿嘴,做出一个遗憾的表情,但在她看起来却又是另一层意思——她若去,他未必欣喜,不去,他也无所谓。

  她心里莫名的不悦,回头张望门厅墙上的大钟,五点差三分,便对他说:“我要下班了,到时间回到我成长的底层环境里去了。”

  他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签字笔,又低头看了看。林薇以为他要找张纸或者餐巾来写什么,结果他却捉起她的左手,在上面写了一串数字,十一位的手机号码,从手背一直写到手腕。

  “走吧,你知道怎么找我。”他对她说。

  林薇诧异,她不知道这人哪里来的自信,自以为看穿了她,又这样对她。她撇下他走掉,跟韦伯太太打了声招呼,又对莎莉说了再见,一路都没回头看他,右手始终握着左腕,不想让别人看见上面写了字。就这样一直走出韦伯家所在的住宅区,远远看到何齐的车子泊在马路对面,她突然想起那个午夜,在她家楼下,她也曾把何齐的电话号码写在手上,这么巧,也是同样的位置。她用力在手腕上搓了搓,天热,手上有汗,硬是把那串数字擦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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