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要的根本都不是戒指,他只想知道为什么周茉要留着它不肯给他,是因为它值那么一点钱,还是因为别的。
在她的小小房间里,她好像心如死灰一样:“给你!”豁开她的枕头,在一堆荞麦壳里翻找戒指。
满床的荞麦壳里,那颗钻戒亮晶晶的。唐光稷握在手心里,硌的掌心都疼了。
戒指拿到了,他却不肯走,生生在床上给自己划拉出一个地方坐下。
两个都很倔的人终于能坐下来好好说一次话。唐光稷其实是有一点委屈的,周茉也是有一点委屈。唐光稷不希望周茉觉得他是一个烂人,周茉希望唐光稷能消除不确定。
当唐光稷把周茉压在床上的时候,那些荞麦令周茉不舒服,她不满,他的手放到她背上,而身体更跃进。
他们好了。
唐光稷把荞麦壳弄得到处都是,最后索性连被子一起掀到地上。周茉的新床褥厚实柔软,唐光稷一用力,她就陷入一点。
到最后简直无法收场。
周茉终于开心了。
两个人在欢爱后趴在窗前,看小院里凋敝的冬天。周茉念了一句:“过年的时候能不能下雪啊?”
“希望。”
“那你能不能帮我打扫一下地面啊…”周茉说:“我不想回头,满地的荞麦壳,太乱了。”
后来张晨星问周茉:“你们俩谁先低头?”
“反正不是我。”
“那你们俩谁先动的手?”张晨星指的是他们又睡到一起。
“那当然是唐光稷这个无赖。”周茉咧嘴一笑。
周茉想要有剐蹭感的恋爱,原以为唐光稷不过就是过眼云烟,她不当回事,却不成想,缓缓剐蹭这么久。唐光稷走后的某一些时候,周茉会想他。那种想念是隐约的、细流一样的。
这一下剐蹭够了,这辈子都不想要这样的感觉了。
她戴着唐光稷送的戒指去上班,同事们问她哪里来的钻戒?怎么之前没见戴过?
“这个吗?”周茉故意举起手炫耀:“这个啊,我前夫送的。”阳光下,晃眼。
唐光稷正跟学长在一边聊业务,听到这句瞪了她一眼。别人笑了,对周茉说:“你前夫瞪你。”
“我前夫做样子的。”
“你前夫过来打你了。”
“我前夫舍不得。”
周茉回头看唐光稷一眼,他正说话,带着浅浅笑意,突然觉得唐光稷早上的提议不错。
再结一次婚。
再结一次婚,这不是难事。
“但可不能再离了!”唐光稷父亲说:“婚姻不是儿戏。你们两个又都是倔人。回头哪一天哪件事过不去,再去离婚,又耽误好几年。”
“不能,我们想好了。”唐光稷说。
“想好什么了?”
“下次离婚不告诉你们了。”
他说完看到父母脸色变了,在他们动手前拉着周茉跑出家门,两个人跑了很久,停在古城的暮色之中。
大笑出声。
第64章 番外五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天。
古城下了当年第一场雨。
张清林从印刷社出来,怀里抱着很多书。
“清林,那我就走了,咱们等秋天约喝酒。”
“好的。”
张清林扶了下自己的镜框,挥手跟别人告别。再回头间,看到印刷社的黑底银字匾已经被换下。
朱兰从工厂下班路过,看到张清林就下了车,推车走在他身边:“今天就摘匾啦?真是多一天都不愿意等呢!”
张清林点点头。
“晚上来我家里吃饭吗?”
“不了,谢谢。”
朱兰听到后突然将车横在他面前,抬头看着他:“那我去你家行不行?”
“都是邻里街坊,你来我家里做客,我们家自然是欢迎的。”
朱兰闻言一笑,把车移过来给张清林放行。张清林走路比平常快一些,速速拐进巷子,消失在朱兰视线中。
张清林到了结婚年纪,父母想为他操持婚事。性子向来恭顺的他对婚姻大事就一个态度:自己做主。
长辈是看中朱兰的,她家在古城也算大家族,颇有一点家底。加之朱兰的工作也体面,对张清林也非常上心,长辈们就觉得这似乎是一门好亲事。
细雨如丝,张清林没有撑伞,头发微微湿着,外套罩在书上,怕它们被这场雨打湿。他的家在清衣巷靠里的地方,百十年的书店,去年才重张。
一个姑娘在书店门口把伞撑起,单手抱着两本书,回头看到张清林,对他点点头,走了。是裁缝铺子家的女儿春早,早年养在乡下,去年才回来。春早穿着一件雾霭色的短褂,袖口绣着一个小桔灯,经过张清林身边的时候微微移了伞,怕雨滴落在他身上。
“春早。”张清林终于鼓起勇气叫了她一声,可叫完了又不知该说什么。
春早停下来,站在两步远的地方,微微一笑:“其实我不叫春早。春早是长辈们起的小名,我叫蒋之恩,意思是生下来不容易,要知恩图报。”
“那我还是叫你春早吧。”张清林笑了:“知恩图报,感觉有点怪。”
“好。”
“你又来租书?回去还要誊抄?”
“是。”
春早在乡下有几房亲戚,亲戚家里都有小孩,被春早教识字,也都爱上了书。可书是稀缺物,又贵重,就租回去誊抄下来,有序传阅,能省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