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兰的人生准则是——将人想坏点总没坏处,也好过哪天醒悟过来,肝肠寸断。
“不会的,”白驰正在看地图,语气淡淡的,铃兰一回来就说说说,她过耳不闻,并不放在心上。
铃兰凑过来,轻声道:“那个魏先生,有些奇怪,他不是天后的人嘛?可是我感觉他实则另有他主,我这一路与他同行,他装模作样的想套我话。也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他背后的主子就是郎官。”
某个站在书案前,正烦躁郁闷的研究星象占卜的男人重重的打了个喷嚏,随即,挥了挥脸前的灰尘。他一个弘道十九年的状元郎不在朝堂上为民生大计献智献谋,现在却干起了神神鬼鬼的行当,实在是憋闷的很!
“若真是郎官,那他的心该有多狠啊,将你骗回来,是想治你个杀头谋反大罪?”
白驰漫不经心:“知道了。”
铃兰有些气恼,刚好宫人进来送茶,她生气的将热茶往她手里一塞,“你总是这样,什么都无所谓,吃了亏也不长记性,我都同你说了好多遍,男人在别的事上或许心胸广阔,可是被女人抛弃这等奇耻大辱,会记一辈子。你等着看好了,我话是带到了,郡王定不会将诛邪还你。”
白驰看向她:“为何?”
铃兰气她不开窍:“因为是蒙大将军所赠!”
白驰摇了摇头,不愿在这种事上过多纠缠,女孩儿大了,注意力总会放在你情我爱上,什么都能扯到男女之事。看来是时候给她挑一位小郎君了呀。
她见过阿寂,他的态度很明确,不愿被打扰。若是他心中有恨,她能理解。若是他心中恩怨纠葛,她也能理解。
可是他的情绪,又关她何事呢?
“这个,给你,”铃兰装作满不在乎,又有些紧张的递给她一双鞋子。
白驰见是一双轻巧的软底布鞋,绣面倒是热闹非凡,喜气洋洋。白驰略感意外,只瞥了眼,也不接过,“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穿软底鞋。”
行军打仗的习武之人,行走如风,软底鞋容易破也咯脚稍不留神就湿透了,太废鞋了。
“你可以在屋里穿啊,现在咱们又不在神谷关了,平京城这气候,等再过几个月开春了,这鞋穿着舒服。要不,你现在试试,你试试就喜欢上了。你试试啊!”
铃兰推销的卖力。
白驰被她缠的没办法,由她脱鞋换上,走了几圈,确真很舒服。
铃兰追着问她感觉如何。
白驰说:“给大囡小囡李振还有他们一人都买一双吧。没事你就出去吧,我还要看会书。”她手里拿了本兵书,凝神静气,不愿再说话的样子。
她没有追问这鞋子哪儿买的,也没问铃兰怎么想起来给她买鞋子,铃兰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又丝毫引不起她的兴趣。
铃兰后来将有儿那里顺来的暖手铜炉也塞白驰手里了,也没引起她的注意。
铃兰感觉十分对不住小主子,有些惭愧,又有些失望。
她默默离开,回头张望,一灯一书一人,静悄悄的,主子的气息像是窗外的落雪,无声而寂寞。
次日天不亮,白驰习惯性早起,练了一会功,出了一身薄汗,重新洗漱,又去了天后那听了她一番叮嘱。
出了皇宫。
皇城门外有人接应,是千牛卫郎将,昨日在演武场这名青年表现突出,给白驰留下了深刻印象,今日出行,便点了他随行。
郎将尚未迎上来,另一人斜刺里忽然冲了过来,口内高呼,“夫人!夫人!”
郎将反应迅速,拔剑横了过去,抵在那人喉管,比李振还要快。动作间,溅起一片雪雾。
白驰微微侧目,忍不住暗赞,“好俊的身手!”
“夫人,是我,是我侍书呀。”侍书扯下蒙脸的皮帽围脖,露出一张不经冻的鼻子嘴。又气愤得拍开郎将的胳膊,“夫人,郡王让我将这柄长剑送给您,他说您的那把诛邪丢了,实在过意不去,回赠您一柄宝剑。”长剑外裹了一层灰布,包裹严实,看不清内里模样。
白驰的身后传来轻蔑的笑声,是铃兰。她打马上前几步,冲白驰眨眨眼,一副“看吧,我说的没错”的表情。
郎将是个耿直人,对弄丢诛邪一事十分惋惜,忍不住插嘴,“我听说诛邪宝剑长八尺,重逾千钧,有横扫千军之势,怎会轻易弄丢?定是被人给偷了,我这就告去衙门,全城张榜搜罗!”
侍书表情尴尬,小声支吾:“你别捣乱。”
随即,高举长剑,往高处递。
白驰坐在马上,居高临下,并不伸手去接,“丢了就丢了吧。”
语气太淡,也不知是不在意阿寂做了这样小心眼的事,还是无所谓诛邪被丢这事。
一抖缰绳,马儿绕过侍书就要离开。
侍书急了,追着她喊,“夫人,夫人,你的剑,剑啊!剑!”
铃兰自他身后脚尖踢了他一下,咯咯笑,“侍书,谁是你家夫人?好好说话。”
白驰已纵马跑远了些,眼看追不上,侍书一把抓住铃兰的脚,求救道:“好铃兰,帮帮忙!”说着话,咯吱窝夹着剑,一手抓着她的脚,一手往怀里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