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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亿万美元保姆_米迦乐【完结】(647)

  她小小的松了一口气,“是吗?我掌握了技巧吗?”

  “差不多。”

  “我还没有真正的上过庭。”

  “耶鲁不是有模拟法庭吗?”法学院从一年级开始就有模拟法庭,会邀请法官和执业律师来担任法官,几名同学充当诉辩双方,其他同学当陪审团和旁听,一切都按照真实案件审理过程走。

  “模拟法庭没有那种紧张刺激的真实感。考过律师执照要多久才能上庭?”

  “最快可以在拿到律师执照的第二周。”

  她惊呼:“这么快吗?”

  “有那种轻罪法庭,会审理的非常快,交通违规之类会在预审法庭或轻罪法庭,一名法官一天要审理几十个案件,预审法庭审理的案件更多。”

  她忙说:“我还没有去过预审法庭。”好家伙!八小时要处理几十个案件,算五十个好了,也就是说通常一个案件的审理不会超过十分钟。

  “没什么好看的,预审法庭上很多人,法官通常脾气不会很好。”

  “因为案件太多了吗?”

  “对,案件不能积压,每天都有很多案件,一般的影响社会治安比如斗殴、裸奔会判处罚金、社区服务;稍微严重一点的比如醉驾会判处罚金、强制要求参加戒酒互助会,有时候会是缓刑。法官的压力很大,要在几分钟之内迅速作出判决。”

  “法官的工作好像很有意思。”

  肯尼思一笑,“你这是错觉。”

  “主持正义难道不是很有意义的工作吗?”

  “很有意义,没错,但也很劳心,还动不动就会被当事人威胁。”他皱了皱眉,想到那封死亡威胁信。

  没错,美国是全世界最喜欢打官司的国家,每年的诉讼案件多达数千万起,美国各级法院——除了联邦最高法院之外——全都是满负荷运转。预审法庭通常是最轻微的案件,其中半数是交通违规,通常交完罚金就可以走人,有时候法官会让你去重学交规,上完规定的课程后才算结案。

  轻罪和重罪一样都会有当事人不满法官判决,为此威胁法官、乃至杀害法官的事情屡见不鲜,所以法官也是个高危职业。

  *

  备忘录是周一下午下班前交给了金斯伯格,周二上午十点,金斯伯格大法官叫了张文雅去她的办公室。

  “坐。”金斯伯格指着办公桌前的座椅。

  张文雅便坐下。

  “你的备忘录我看了,写的很好。这么说,在死刑的意见上,你反对废除死刑。”

  “对。”

  “肯尼思议员是民主党,他也反对废除死刑吗?”

  “我的看法跟他无关,他的政治面貌不会动摇我的看法。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反对废除死刑。”

  金斯伯格严肃的看着她,“你坚持吗?”

  “我坚持。”

  金斯伯格思忖片刻,“你对帕特里克案的意见不会改变吗?”

  “不会改变。”

  “我原则上认为帕特里克罪不至死——”

  张文雅很诧异,“为什么?”

  “没有死者,便没有死刑,这是衡量是否判决死刑的重要标准。”

  “我不同意。”张文雅震惊,“那个女孩才八岁!这足够‘加重情节’的衡量标准了。”

  “‘罪罚相等’原则呢?你不考虑这个?”

  “我考虑了,但帕特里克案的恶劣之处是对一个极为年幼的儿童实施了性|侵犯行为,绝对属于‘从严、从重’的衡量标准。”

  “我以为你的意思,”金斯伯格拿起她的《福尔曼案备忘录》,“是只看犯罪事实。”

  张文雅一时语塞,但很快便说:“犯罪事实是判刑基础,加重情节是判刑上限的附加条件,并不冲突。”

  金斯伯格看着她,“我明白了。帕特里克案我决定提交法官团投票表决是否接受,最高法即将到休庭期,等到下一个开庭期,你就不在最高法了。”

  “我知道。我会跟进审理进程。”张文雅站起来,“我先出去了。”

  *

  嗐!

  上楼回会议室的路上,张文雅想着这个案件会通过吗?大概率是会通过的。到时候她是不在最高法了,但不妨碍她持续跟进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没想到金斯伯格居然反对这个案件的死刑判决,怎么回事啊?难道真的要以意识形态来分边?保守pai支持死刑,而自由pai居然反对死刑?最高法你还行不行啊?

  所以还是刀不割在自己身上不痛,她不满的摇摇头。

  *

  达丽雅问:“怎么样?跟大法官谈的怎么样?”

  “还行。她说会把我提交的案件递交到法官团投票表决。”保密协议不能说案件的具体内容,但这个简单陈述是可以说的。

  实习生们也都知道她分到三个卷宗,只递交了一份上去,随便搜一下就知道是什么案件了,他们只是不能跟她讨论具体案情,但其他人之间是可以就这个案件展开讨论的。

  张文雅知道他们讨论过了,但不知道讨论结果是什么。

  周二是女生聚餐日,挑了一个消费水平没那么高的餐厅。

  女生们没有提及上诉人的名字,只讨论案情。

  八岁的女孩惨遭继父强|奸,一开始报警的时候还不敢说是继父干的,说明她很畏惧继父;这之前继父强|奸过她吗?或者没有插|入,只是猥|亵?八岁的女孩不一定能分清楚性|行为的不同之处;而且很难相信一个能对八岁女孩下手的男人之前会没有其他举动,但公诉人似乎只想用这次的强|奸摁死继父,没有追究之前是否有性|侵犯行为;如果加上之前的性|侵犯行为,是不是死刑判决就更能锤死“加重情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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