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要有仪式感。
他看了一眼时间,就先——浅浅得点了个赞。
明瑰通过化妆镜看到林秀乐不可支的样子,眉梢悄悄上扬。
傻乐。
正午十二点,工作室整理的辟谣贴正式发布,板上钉钉的报警回执放在了正中央,全是最近几年报的警,到今年才放出来,让人大跌眼镜。
下午十三点,陆光数十位前女友自爆,指认其无缝衔接,甚至出轨多人。
下午十三点十四分,林秀转发明瑰的告白微博,配图:一朵玫瑰。
紧接着,明瑰转发了工作室的辟谣帖,配文:家里有人,辟个谣。
这波恩爱秀死了一波吃瓜群众。
长宁剧组及时抓住这波热度,趁着剧组即将杀青,宣发了演员们的定妆照,顺便转发了二人的微博,走在了吃瓜的第一线。
导演赢麻了。
网络上风起云涌,拍了一天戏的明瑰此时正在车内,躺在林秀的膝盖上,被他按摩着太阳穴。
“我们现在是确定关系了吗?”他今天的心情一直很好,仿佛全是都冒着粉红泡泡。
如果不是条件限制,他怕是要把这头蓝毛,全染成粉的。
明瑰睁开眼,望向他的蓝眸,笑了:“你说呢?”
这天以后,林秀暂时放弃了演艺事业,他知道,明瑰不喜欢他碰别人,所以一直等着她把这部戏拍完。
他很乖,时常去她的剧组探班,有时候又在她的别墅打理家务,他的手中常常有着明瑰的必备用品,甚至差点取代了小助理的职位。
有时候他会回自己的小破屋给她煲一锅汤,但是也会在离开她的一小时内只觉给她打一通电话。
他很懂她,懂她的占有欲。
她的包里早就已经没有了烟,林秀不喜欢,她就戒了,她一直在试着为他改变。
她的包里全是他放进去的奶糖,甚至她的身边也渐渐多了一些鲨鱼配饰——那个家伙很喜欢织鲨鱼。
她会在睡前听到他的安眠曲。
明瑰觉得,如果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也挺好,他就像是一味带着甜的良药,把她之前的种种都悄无声息治好了。
她觉得自己都变得正常了,她甚至后悔,她就应该早点遇上他的,就应该早点表明心迹的,她错过了多少时间啊……
直到——
那一天,林秀忘了给她打电话。
她的电话铃是林秀录给她的一段音频,她等了一个小时三十秒,迟迟未响。
她的心跳得很慌,甚至慌得忘了自己就在戏中,她跑出了片场。
导演看着突然浑浑噩噩的她,拦也拦不住。
然后,音乐响起。
是那串熟悉又陌生的数字——不妙。
她接起了电话——
“明瑰,你该回来了。”
“别动他。”
作者有话说:
其实,林秀就是普普通通的小鲛人啊~
下章完结!
第94章
◎入海(完)◎
林秀拎着保温杯开门, 门前站着一个矮小的老人,他驮着背,拄着一根实木拐杖, 发皱的面部分辨不清是什么表情。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老人声音嘶哑,音调破损得像是凹凸不平的瓦砾:“我来找一个孩子。”
“您……来错了吧。”
林秀确信, 他在这个世界除了明瑰,并没有其他相熟的人。
老人的喉腔发出了一声怪笑, 如同破旧的老水车。他从兜里拿出了一部手机, 颤颤巍巍地递给了林秀,林秀以为是要让他帮忙, 便伸过头去看。
他瞥见了一道白光——
“噗嗤”,刀刃刺进了他的肚腹, 血液喷溅在老人面部的褶皱,一滴一滴地落在匕首上。手机的屏幕亮了,里面是林秀的照片。
是他!
老人直起身板, 手中的短匕又在他的肚腹里绞动了一周——匕首很冷。
他的眼睛茫然地瞪大, 他反握住老人的手,刀尖却被推得更深, 他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肠子正在被割裂。
刀柄没入了他的身体,老人用拐杖将他一推, 他倒在了地上。
保温杯从他的手中掉落,温热的鸡汤从里面洒了出来, 冒着热腾腾的气, 散着鲜美的香。
老人用拐杖在地上“笃笃”敲了两声,旁边走来两个彪形大汉, 一个手里拎着空空的行李箱。
他们看见地上的鸡汤, 嗅了嗅味道:“哟, 挺香,还真是可惜了。”
林秀颤抖地去够怀里的手机,他心心念念着明瑰,却被另一人踩住了手,踢飞了手机。
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会遭到这种无妄之灾呢……
血液在流失,他的意识也逐渐淡薄。
一个人用肮脏的手拍了拍他的脸,留下了红色的五指印。
他语气猥琐:“哟,这小白脸,难怪大小姐这么喜欢,嘿嘿。”
“滚……”
一个滚字直接冒犯到了那个大汉,他登时怒目叫嚷:“怎么还有力气说话?看来还是要让本大爷补几刀!”
大汉暴力地抽起插在林秀腰际的匕首,狠狠地划向了那张白皙俊秀的脸。
刀痕从额头,越过他空洞的瞳孔,划到鼻梁,再到苍白的脸颊,丝丝血液从白色的伤口缓缓渗出,就像是破碎的精美陶瓷。
“该收拾了。”老人在身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