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央是大多数文人墨客的偶像,写得一手好文章,其文以文采斐然、行文工整、道理深刻而著称,是早些年便名满全国的才子。
只是据说九央君是京城人氏,为人颇为神秘,江德学子都没见过他的真容罢了。
不过这并不耽误书院收藏他的文章当范本,这魁星阁中便有誊录版,正好借来抄写。
赵冬和乔承并排而坐,面前各自铺着一张纸,中间则摆放九央的大作,切磋正式开始了。
乔承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却字字工整,有模有样。
反观赵冬,笔尖游走在纸张上,笔画连接笔画,字连接着字,颇有些笔走游龙地潇洒。
两人各有千秋,其他人则议论纷纷,压低了声音讨论谁能胜出,连陶崇都觉得有些紧张,一反平日里话多的模样,安静看着两人。
“那铅笔有什么好用的,桐木的木材,灰黑的铅芯儿,哪有我这楠香木加湖羊毫的好。”
一声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引得不少人回头去瞧。
只见说这话的是个身材魁梧的秀才,名叫薛智的,手中握着一支价格不菲的毛笔,正一脸不屑的看向乔承和赵冬。
一看是薛智,回头瞧的人立刻把头转了回去,那可是个煞星,惹了他没有好果子吃,不该瞧的热闹还是别瞧的好。
薛智见没人理他,气不打一处来,“腾”地起身,随便抓着人就问:“你说,是我这笔好还是那什么破铅笔好?”
被抓的倒霉蛋并不想惹是生非,唯唯诺诺道:“你的好,你的笔都价值一两银子了,这铅笔才多少钱,怎么能跟你的比。”
潜台词是,你的笔好是好,可铅笔性价比更好啊。
他再抓一人,又问同样的问题。
谁知那是个胆大的,竟直接告知他:“必须是铅笔好啊,便宜、好写,连砚台和墨锭钱都省了。”
薛智脸色当场黑下来,嚷嚷道:“你们懂什么?铅笔那都是俗人用的,高雅之人都是用毛笔!”
乔承听到动静,抬头望过去,陶崇则叮嘱他不要受外界打扰,专心抄书便是。
而后他转头,用警告的语气说着和事佬的话:“薛兄,铅笔毛笔各有好处,你为何非要论个高低上下,不能要求我们每个人都用楠木笔啊,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有个笔具阁老板娘的姑母。”
第17章
听得陶崇此话,薛智一噎,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仿佛方才寻衅挑事的行径被人看透了背后藏匿的心思,整张脸变得通红起来。
学生们年纪都不大,平日里便酷爱攀比文房四宝,比毛笔、砚台、墨锭,谁的四宝若是比旁人好,那可是要被高看一头的。
聚商街醉香楼隔壁有家卖文房四宝笔具阁,老板娘便是薛智的姑母,因此薛智是不缺文具的,且他的文具通常比旁人的要好。
可谁知书院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铅笔,也不知那破旧的木头杆子哪里好了,引得同窗们趋之若鹜,都没人在意他新得的金丝楠木笔。
晨起时他把那金丝楠木笔故意摆在书案最显眼的位置,好让同窗们艳羡,可谁知竟没一人在意,注意力全被“谁写的铅笔字最好”吸引去了,当真可恶至极。
他一开始便看不上那铅笔,如今书院大多数人都买了他都没买,可随着同窗们对铅笔越来越疯狂,甚至展开一场童生与秀才的铅笔字较量,直接把他给惹毛了。
他有些恼羞成怒:“我姑母开笔具阁又怎么样?”
有人恍然:“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薛智见到有人去买铅笔,总要阻止一番。”
薛智一张脸憋得通红,怒吼道:“放屁!我管你们买不买铅笔,那笔再怎么用,难道科考时也让你们用铅笔作答么!”
他说完,甩了甩衣袖,头也不回地走出魁星阁。
陶崇挥挥手:“别去管他了,咱们继续看雪松和乔承的比试。”
被薛智闹这一出,赵冬的文章已经抄写完了,一列列端秀潇洒的字迹呈现在纸张上面,令人观之便觉赏心悦目。
同窗们“啧啧”称赞,不愧是书院学问最好的学生,连字都写的让人叹服。
又过了一会儿,乔承也写好了,虽然潇洒不足,却是很端正,像一个个立得端行得正的君子。
“两人写的都好啊,我看老半天也分辨不出来。”
“不是一种风格,一行一楷,这可怎么比?”
“虽不是一种风格,但我觉得雪松兄的字更胜一筹,铅笔写端正的字总比写行书要容易些,我投雪松兄一票。”
“那我便投年纪更小的乔承老弟。”
“……”
一番争执下来,这场童生与秀才的比字也有了结果——赵冬以比乔承多八票的优势胜出。
秀才们为赵冬鼓起掌,童生们倒也不难过,毕竟输给秀才不丢人,况且乔承也没落后太多票,输得体面着呢!
赵冬在掌声中显得有些局促,苦笑不已,他也没想到这场比试竟赢得颇为艰难,乔承水平不差,倘若长到跟自己一样的年纪,定能比自己写的更好。
他注意到乔承并没有因为输了比试而难过,而是认真对照两张字,似乎在找自己的不足。
赵冬心里咯噔一声:这孩子心性惊人。
心中更是升腾起一股愧疚,走到乔承身边,和他一起分析起两种字的所长所短,各自取其精华,补己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