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们,是丧了良心不成?”
王爱花沉沉一笑,矮瘦干瘪的身体看起来犹如深山老妖一般恐怖,仿佛能吃人,“儿媳妇,我看你是喜糊涂了,什么叫丧良心,分明是关心你,对你好。
你就等着后天田家的人过来接人吧,你听话了,对余禾也是件好事。”
何春花往日里多么利索泼辣的一个人呐,村子里但凡敢对她当面嚼舌根的,没有一个不被她修理,可是面对这群夫家人,自己丈夫的至亲,也算是自己的半个亲人,他们如此紧逼,实在叫何春花气急,往日的那股子劲怎么也使不出来。
她的心口像是压了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说不出的难受。
在余家人气势汹汹逼婚,正得意的时候,突然迎面泼了凉水,站在最前面的王爱花最咄咄逼人,被泼到的也最多。
甚至还吃了点进去。
仔细吧唧一下嘴,才发现味道不对劲。
顺着何春花往旁边望去,拎着痰盂的余禾另一只手搭着腰,柔弱精致的面容愣生生被她显出几分泼辣的干劲,小脑袋一仰,阴阳怪气的说,“对不住啊,我失手了,刚刚还以为听到有狗在吠,想着狗不就爱吃农家肥吗,正想日行一善呢,勉强把我家的农家肥让出来给狗,没想到是奶奶你们在叫啊。
真是对不住了。”
余禾嘴上说着对不住,脸上的神情可一点没有表现,就差把‘我故意的’四个字写在脸上。
余禾就怕气不死人,脸上扬着和善又无辜的笑,语气挑衅,“真可惜啊,本来还能浇一浇作物的,没想到被一群连狗都不如的东西给吃了。”
“你!你!!”王爱花也算是打遍赤嵩大队没有敌手的蛮横老太太了,可比起余禾这份气人的功夫,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差点没把王爱花给气死。
她胸腔起伏,好半晌都说不出话来,面色阴沉沉的,配上一身的骚味,就和发疯掉进粪坑的疯子没什么两样。
而像张招娣也是哇哇的叫。
至于余秀兰,尽管她的脸色差的不行,可好赖忍住了。因为比起这些屈辱,她想到的是怎么阻止何家人来替何春花撑腰,只要她成功了,何春花也好,余禾也罢,都会迎来凄惨的一生。
这样一比较,今时今日受点屈辱又能怎么样。
就当是她可怜余禾了。
张招娣却没有余秀兰未卜先知的能力,当即就要发疯,“余禾你个死丫头,信不信我打死你!”
余禾直接扔下痰盂,就爬到树上,在树上大喊,“杀人啦杀人啦,余家的张招娣掉粪坑里失心疯啦!”
余禾抢先颠倒黑白,可把张招娣气了个仰倒。
反倒是最该发火的王爱花没有跟余禾计较,她眼睛死死盯着余禾,犹如正吐着杏子的毒蛇,意有所指的说,“春花,你把余禾养的很好,我看她也到了嫁人的年纪了。”
仅仅几个字,配上她灰蓝的斜襟上衣,拢在脑后的盘发,老迈狭小的O型腿,无端有一种纪录片中愚昧恶毒的恐怖。
王爱花让余秀兰把嫁衣,也就是那件灰色的列宁装留下来,她临走前劝说道:“不管怎么样,后天你都是要嫁人的。”
何春花也知道女儿一直在护着自己,她不是那种无能迎风落泪的人,直接咬着牙瞪大眼,死顶着王爱花说,“不可能,你们做梦!
我就是死也不会嫁!”
王爱花压根不管她,就这么走带着余家人走了。
留下何春花失力般跌坐在地上,余禾灵巧的从树上跳下来,抱住何春花,语气坚定,没有半点遭逢大难的彷徨,“娘,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他们如愿的,我就不信,他们区区一个余家人,还能只手遮天不成?
我先去找大队长,大队长不行,我就去报警!”
何春花抱着余禾,她心气再强,这时候也忍不住流泪,“我的儿啊,你怎么这么天真,让儿媳妇改嫁这种事,大队长是不会管的,当年他就没管。
再说了,公安能管一时,还能管一辈子不成?
你听我的,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找你大舅他们,得找人给他们捎信,等明天他们就能赶过来,到时候什么都不用怕了。”
余禾这时候也反应过来是何春花说的对,她在现代城市里呆久了,并不了解乡村里的社会规则,找来的外力,远远比不上得力的娘家人,农村人习惯有事情内部商议,这种事情找公安,不到一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她扶着何春花站起来,当即就道:“好!我去村口找赶车的驼背叔,请他明儿一早就去送信,娘,你放心,这群人肯定不会得逞的。”
余禾难得没有顾及娇嫩的皮肤,直接小跑在路上。
余禾为了避人耳目,特意抄小道走的,但还是有闲下来乘凉的村民看见她。
一个正在树荫底下纳鞋底的婶子看着余禾急匆匆地样子,招手就想问,被旁边的人拦了下来,“你干什么呢?”
“欸,不是,我看何春花家的闺女跑的那么急,想着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想问一问呢,都是一个大队的,要有什么事,能帮一把是一把,她家到底连个男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