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你单相思?”
她扭头看他:“谁规定初恋不能是单相思?”
他被她看得立马改口:“单相思好啊。单相思应该永远都不会失恋才对吧?”
她收回目光,再次看着那湛蓝湛蓝的天色,幽幽说:“单相思的对象结婚了,不就失恋了。”
他表示赞同:“说的也是。”随后,又说,“任知意,其实你也很像我的初恋。”
她觉得他这是故意揶揄自己,都懒得正眼看他,就胡乱问:“是脖子像吗?”
正好有一阵风吹过,带着他的笑声到她耳边。
他说:“你真聪明。”
那日香港,天空湛蓝、万里无云。
那日上海,爽风习习、秋月无边。
那日,是方炜大婚的日子。
那日的前日,她接到他的电话,邀请她参加婚礼。
他明明不是日理万机的人物,却忙得直到结婚前才抽出时间将自己的天大喜讯告诉她这位他曾以知己称呼的最佳好友。
她明明不是日不暇给的人物,却忙得根本抽不出时间去见证她暗恋许多许多年的最佳好友迈向人生的新旅程。
同样是最后得到消息的颜洋打电话来问她会不会打飞的回上海抢亲。
她正窝在格子间里敲键盘,办公室常年保持在16°上下的冷气吹得她瑟瑟发抖,连毛料外套披在身上都不顶用。
她说:“要是你保证我抢亲能成功,我就回去。”
他连忙表示:“那你还是别回来了。”
她呵呵一笑,交托他:“急匆匆的,结婚礼物是来不及买了,你明天去的时候帮我带个红包。”
他问:“包多大?”
她说:“红包能有多大,就包多大。”
颜洋最后找任知意要了一万块钱,他告诉她:“我本来是想买一张红纸,从咱们高三那年开始算,帮你包上七大捆,可那么包吧,不但很重很扎眼,还有可能让人误会我是去砸场子的,所以我思来想去还是到礼品店找了个最大的红包,塞了一万块钱。”
她差点要吐血了:“我真是谢谢你‘思来想去’了,不然我上哪儿凑那么多钱还你!”
他笑嘻嘻说着:“上个星期你亲姐姐爱慕的王洛令过生日,她送给他的那块手表花的钱可比我买的红纸能包得住的人民币多多了。你不至于连她的个位数都比不上吧?”
她轻轻闷哼一声,说:“她是有钱,也肯花钱,可人家王洛令理她了吗?”
他哈哈大笑:“你嘴巴真毒。”又问她,“想不想听听婚礼上的故事?”
她反问:“那就要看你是不是想挨揍了。”
‘是不是想挨揍’是任知意专用于颜洋身上的口头禅。但实际上,学校里那些欺负颜洋的人都是被她驱散的,她从不打击弱小。通常她对颜洋说这句话的时候,都是因为他戳中了她的心事。比如他猜测‘你总是表现得这么闹腾,其实是想得到爸妈的关注吧?’,又比如他断定‘你喜欢上方炜了吧?’。
她死不承认自己想得到爸妈的关注,也死不承认喜欢上了方炜。直到秋天的某个周末,她受他的邀请去他崇明岛家中作客,发现同行的竟然还有方炜。三人并排坐在船舱内,颜洋与方炜侃侃而谈,而她第一次安静得像个女孩子,才不得不自我坦白。
无论任知意后来怎么努力的去回想,她都记不得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方炜的。或许她和那些年给他送情书的学姐学妹是一样的,被他丰神俊朗的长相、潇洒飘逸的球技、彬彬有礼的态度、名列前茅的成绩所吸引。又或许仅仅因为在她斥责了校花第三次漏收颜洋的作业本而遭到校花的拥护者们围攻的时候,他的出言相救。
她觉得,十七八岁的男女,心里大多都藏着一个人,这是寻常事。
可颜洋偏要说:“你哪里是藏在心里?分明都写在脸上了,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连瞎子都能看得出来的事,方炜从来看不到。
他们从关系淡薄的同学到共同奋战在题海中的好友,再到无话不谈的知己,就是到不了异性关系所能达到的顶配。可她还是忍不住暗自努力。努力的收敛自己豪迈的习性,努力的击退觊觎他的各方美色,努力的学习只为了能跟他考上同一所大学。只是人若没有天赋,光靠努力总是很难达到期望的。
在她因为底子不够好,学习十分吃力,而不得不砸下大把时间泡在图书馆里复习功课以免期末挂科的时候,他恋爱了。
那是大三的下学期,北京的夏日干燥异常。白天,毒辣的太阳赤烤着整座城市,晚间,扑面而来的热风吹得人呼吸都发烫。
她在他们常去的烤串店点了他们常吃的食物等他,结果等到了他和李嘉茗。
那晚,她吃了两碟烤干鱿鱼。干鱿鱼沾满了芥末,送到嘴里,光明正大的掉了眼泪。
或许,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可以没有任何理由,也可以有很多理由,好比,他喜欢的是别人。
她仍喜欢他,只不过这份喜欢不再写在脸上,而是藏在心里。
他仍将她当作最好的知己,只不过这份友谊在李嘉茗的笼罩下,必须藏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