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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阙_郑良霄【完结+番外】(134)

  “这个,我自有安排。”我笑,“反正这回开科定不让人失望就是了。”

  “那我便推荐武孝楷。”邓香说,“皇上见过的。”

  我见过那个齿牙摇动的酸腐老家伙,他原是南楚的翰林,学问声望倒都不用说。只是……

  “他很感激皇上,如今整日向人宣扬着皇上的功德。说皇上是仁君呢。”邓香好像知道我在担心什么。“叫他来,他肯定尽心戮力。唯一的担心就是两位考官间的相处,武孝楷那人,脾气耿直。这是缺点也是优点,做考官再没比他更合适的人了。”

  我笑,“这个我会考虑。”

  阿南突然睁圆了眼睛,“武楷是教我文辞的先生之一,他若真能来洛京那就太好了,我正有些东西想向他讨教。”

  邓香微启了唇,似想说什么,却终究无言,将一切化为一笑,淡极了。

  回来时,天已经黑了。洛京城内倒还一片灯火阑珊。明天就是元宵,人们提前出来玩灯戏耍。我们的马车穿城而过,简直是在一片灯海中穿行。弦子已经在我们对面的椅上睡着了,阿南却还兴奋着,她喝了酒便话多,此时正对着我喋喋不休。

  “南楚的纸好墨好,印的书也好。装帧与北边不同,骑缝宽大,留白也多。就是看着舒服。”她的膝上此时正放着邓香送她的几本南楚的古本。她爱惜的一直抱着。

  “近年听说也不大好了。”我说,“战后,会雕板的工匠流散,看书的人也少。这行业有些荒废了。”

  其实我心里在盘算,我的御书房里也有些好书,但我自己大多已经读过,现在便觉得不足。此时,我想到了印书一事,也许,我可以召集些文人专干这事,把历代图书好好收集整理一番。

  阿南此时抱着她膝上的书,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着,“其实,我一直想在洛京印书。实不相瞒,我从南北贸易之中得了些薄利,便想做些益的事。一个是在洛京办义学,一个便是印些书。我算算我手上的钱,印书已是够了,办学还差着一些。但我想,再往来两趟,钱存起来也快的。”也许是因为喝了些酒,她今天竟把她的小算盘告诉了我。虽然我早料到她会沉不住气,迟早得说出来的。

  我一伸臂,将她搂到怀里,“阿南能有多少银子,就想办这样的大事。”

  阿南轻轻推我,指了指对面的弦子。

  我不理她,弦子睡着,再说我与她是夫妇,搂她不怕人看见。

  阿南见推不动,便有些害羞。她低着头不看我,只向我伸出了三根指头。

  “三千两吗?”我问,“倒也够印一批诸子了。”

  阿南的头一阵乱摇。扬着脸向我笑的得意,“皇上再猜。”

  我吃了一惊,把她竖在那里的三根玉指,每一根都细捏了一遍,“竟有三万?!”这一回我真的吃惊了,不过几个月间,阿南的小小金库竟是翻出几十倍的利来!

  南北贸易之事看样子得抓紧了。

  阿南抿着嘴向我点头。粉红的小脸上更是自得极了。

  我一低头便连着亲了她好几口。亲得吧吧有声,才不管对面弦子会不会惊醒。

  我想了想,“我再给你七万两,”我说,“以你南乡公主之名,在南北两地都办起义学来。一是洛京一是金陵。让孩子们尽可能的发萌读书。”

  此时再看阿南那表情……该我来得意了。

  阿南把膝上那些书都放在了一边,急急用手抓着我的衣襟,“皇上说是是真的吗?皇上没喝醉吧?”她又竖起一根手指,在我眼前晃一晃,“这是几?”

  “一,一心一意的一!”我说着,捉住她这根手指,放到嘴里含着,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怀里的阿南,用含混不清的语气说,“也是江山一统的一。阿南做的是大功德。”

  阿南依偎在我怀里,小脸放出光来。

  就在此时,我听到有人凑了车门边的声音,“皇上,”有人低叫。

  我听出是我亲卫的声音。

  我忙叫停了马车,“说!”我隔着车门命令。

  “皇上叫我们侦察的人,已经到了轩辕关外了。此时他们已在轩辕关住下,应该是明天进城。随行只有几十个。”门外的人压低了声音。

  第93章 宫

  为了迎接二哥返京,我一直迎到了建春门外。这里也是上一世高悬我头颅的地方,如今我在这里赌一赌我最后的亲情。此时的建春门外,广袤的原野外已经□出黝黑的泥土,新绿的嫩芽正破土而出。一眼望去,阡陌纵横间一条印着深深车辙的官道一直通向远方。

  远处出现了缓缓先进的车队,规模不大,也没有旌旗。

  我半眯起眼来,心里琢磨二哥会以什么方式出现在我的面前。

  当年的二哥,是我们所有兄弟中最意气风发的一个,不用说打仗时总是身先士卒,便是与我们兄弟交往中,他也是最直接了当的那一个。那时,因为他战功最著,父皇封他为常胜王,准他用九重的华盖,龙形的旌旗。让他在洛京城中风光无限。

  他曾与我争过冯嫣儿,为博红颜一笑,不惜一掷千金。争到后来,我与冯嫣儿的婚礼他都负气没来。其实那时,他早有正妃,情场上不见得有什么优势。

  此时,慢慢驶向我面前的,是一辆不起眼的油壁轻车,因为没列旌旗,看到的人绝想不到这是湘王的车驾进京。

  与我列在建春城头遮天蔽日的天子旌节相比,那真是一下子差了好多。

  马车终于靠近了城门,还离着千尺之远便停了下来。不一时,车门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我忙降阶迎了上去。

  认真算来,我与二哥只不过三年未见,可这回我眼前的二哥几乎让我认不出他来。“二哥,你几时畜了这样一部大胡子了!”我笑着去扶起早早跪下三拜九叩的二哥。

  二哥大胡子后的脸,便露出尴尬,“老了!”又看看我,“皇上一点没变,还是我们当初在宜城分手的样子。”

  我有些茫然,我和二哥的分手是在宜城吗?那么就是我登基前很早的时候了,二哥一直为父皇所重用,总是在外征战,我登基时他没能回来。原来我们不止三年没见面了。

  我抬头四下看看,“二哥的雪花呢?”雪花是二哥的坐骑,只因青色马背上有白色斑点,而被称为雪花。据说是唯一能和我的枣骝比肩的好马。

  二哥的目光十分黯淡,“雪花也老了,来洛京和路途太远,它不能再陪我走回来了。”

  我愣了愣,不过三年,人和马都已经老了吗?仔细算算,二哥也不过三十岁出头。

  二哥穿着绛红色番王服色的高大身躯,又要躬下来向我作揖。可被我一下挽住了手臂。“我们有话回去再说,我着人在铜雀大街上为你找了个院子,邻居是掖门将军邓芸。那小子喜欢与人交往,到时二哥不愁没人请你喝酒。”

  二哥的常胜王府早被我另做它用,如今给他的是我新找的宅子,那地方比不得常胜王府的规模,但住在那里大家放心。二哥以前是喜欢喝几杯的,但他一喝就醉,醉了就惹事。没少被父皇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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