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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经_孟中得意【完结+番外】(4)

  她还是信得过路肖维的,他虽然不想把自己的钱同她分享,但也不至于拿个耙子从她那儿耧钱。

  这趟航班实行分段餐制,等到上完主餐,空姐突然拿着个小本子来找欧阳签名。欧阳拿出钢笔很迅速地签好了自己的名字,签完还附送了一个礼貌性的微笑。

  她的笑容把握得很有尺度,不像钟汀,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微笑,要么是呆着一张脸只有嘴角在动,要么笑得极其夸张,见牙不见眼,把虎牙完全暴露出来。钟汀的高中班主任很看不惯她的前一种笑,他总以为钟汀在嘲笑他。

  最后还是钟汀先打的招呼,在她的生活经验里,见到熟人不主动问好是一个没有礼貌的行为。在“小舅妈”和“清姐”之间她最终选择了后者。

  按理说,钟汀应该管欧阳叫舅妈,可一想到她只比自己大两岁,就实在叫不出口,况且她之前一直叫她清姐。她想,欧阳后来不怎么同她家来往,和称呼也有关系。

  欧阳如今是一家访谈节目的主持人,节目叫《清谈》,上节目的都是有名有款儿的,路肖维也不过前年公司上市后才将将有上她节目的资格。她这趟赴美是因公外出,《清谈》最近策划了一个美国行的节目,采访对象从旧金山一直到西雅图。

  钟汀毕竟不是欧阳的采访对象,两人都无交谈的义务,于是寒暄了两句便各做各的。

  将近十二个小时,除了吃饭,钟汀不是睡觉就是翻手里的《居家必用事类全集》。

  飞机落地前,她正在看饮食卷,目光定在腌菜这一章。

  食香瓜儿、食香茄儿、胡萝卜菜、假莴笋、胡萝卜鲊、茭白鲊、蒲笋鲊、芥末茄儿……

  钟教授曾标榜钟汀小学便看《红楼梦》和《儒林外史》,实际上钟汀和相府的老太太一样,不过看个吃。她以前慕名看李宗吾的《厚黑学》,整本书看下来,厚黑是一毛没学着,只记得厚黑教主的老学生黄敬临有一个会做三百多种咸菜的母亲,不由得心生羡慕。

  钟汀少年时代曾有一个阶段的理想是当家庭主妇,她自认很有做主妇的天赋,那些在地摊上淘的民国家政学课本她能津津有味的看半天。她曾用压岁钱买过一台迷你缝纫机,并用这台缝纫机给自家的京巴做了四季衣裳,单夹皮棉,应有尽有,材料不是家里的旧衣服就是淘来的布头,这证明她不仅心灵手巧还能勤俭持家。她也会养花,养得最好的是铃兰,一到四月便开得很好看,她姑妈们见了很喜欢,拿到自己家去养,没多少天便凋了。她最喜欢的是吃,且愿意把菜谱上的白纸黑字通过煎炒烹炸忠实地翻译出来。

  然而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并没有人愿意聘任她当一个家庭主妇,那只能是兼职。

  第2章

  下飞机时是四点半,到家已经七时许,本地日已落而天未黑,钟汀记得她上高中时,地理课随堂练习第一题永远是根据经纬度计算本地的日出日落时间,那么简单的套路题,她总是做得比别人慢半拍,她从来都不是个聪明孩子。

  为了掩饰不聪明,她高中时总是刷题刷到十二点,然后对外声称她每天晚上九点就已经休息。

  钟教授来给她送水果,听到敲门声,她马上把手里的习题册换成唐代的笔记小说。她从小就这个性子,小学一年级数学得了九十九,班里三分之一的同学都是满分,听到老师说你这样已经足够好竟然有些委屈,她宁愿被批评不努力。

  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有些变态,可怎么也改不了,越缺什么越想证明自己有什么,她讨厌别人说她刻苦努力,而喜欢别人说她聪明。

  路肖维与她完全两样,他不喜欢别人把他的成绩归于天赋,仿佛他不努力似的。

  她的智力更像遗传自父亲。钟教授初中毕业去新疆当了八年知青,恢复高考后,自知考理科绝对会落榜,靠每天只睡四小时才考上新疆一所师专的历史系,同年她妈丁女士以应届生的身份考上N大化学系,差距一目了然。钟教授是后来考研才考到N大的,外语考的是日语,因为英语实在扶不上墙,至今上个EBSCO查资料还需要中文翻译。严格意义上来说,钟汀和丁女士才算得上校友,毕竟她们都是N大的本科生。

  钟教授一直宣称是自己的博学多才吸引了丁女士,她妈表面附和,私下里同钟汀说,一见钟情到底是见色起意,她先于钟教授的灵魂而爱上了他的外表,后来虽然这灵魂不太如人意,也只能一并爱上了。

  钟教授是N大历史学院的美男子,越老越美,最难得是有书卷气。

  书卷气这事儿和读书多寡不成正相关,殆天授非人力所能为之。她爸当年初中毕业在新疆农场拿着铁锨同人打架问候人家女眷的时候也是有书卷气的,史院傅院长著作等身,站在讲台上依然有屠夫气,开口像二人转进高校演出。造物并不公平。

  钟汀对路肖维也算见色起意。

  倒不是她多么肤浅,只是他长得太扎眼了。

  她和路肖维结婚后就住在绛石园,小区离两人的学习工作单位都不算远。路总虽然没通稿上吹得那么简朴,但总体上还是保持了勤俭持家的作风。

  房子是二手房。

  她想路肖维也不止是为了省钱,他懒得费一丁点儿心思在装修上面。

  在他们搬进来之前,住在这里的是一家美国人,钟汀根据残留在墙壁和玻璃上的痕迹推测以前的房主有三个孩子:一个是数学爱好者,次卧的一面墙上充斥着数学公式和笔算痕迹;一个是化学爱好者,客厅的落地玻璃上参差不齐地排列着一堆化学分子式;一个是梵高的狂热信徒,电视墙上有一副巨大热烈的向日葵,仿作画风稚拙,向日葵上用英文写着我爱梵高。三种笔迹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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