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尹夏霈。
看到她时,他心情有点微妙。毕竟假如不是给她过生日,也许,也许他和白玛不会吵得那么厉害。
尹夏霈拉直了头发,双眼亮晶晶的。她说:“我刚好和朋友过来,”
白玛的朋友很少。
除了他和胡笛,好像就没了。他和胡笛还都不是什么正常人。
她对朋友要求也很苛刻,即便谈得来的很多,因为她是自来熟。但大部分人只是“认识的人”。
尹夏霈轻轻抖了抖她的高定,妆容精致,笑容甜美。
白玛总穿五颜六色的衣服,浓妆,是在大街上多看两眼感觉会有危险的打扮。
尹夏霈和白玛都很聪明。
但白玛比尹夏霈笨拙。她遵照自己的规则过活,一分一毫也不逾矩。所以得罪了许多人。明明为大家做的比谁都多。
尹夏霈走近,问:“……要不要去我家玩?”
乔奇祯看着她粉嫩的指尖,刚要开口,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
是胡笛的消息。
他掏出来,刚看了一眼,脸瞬间就垮了下去。
“我操?”
脏话管理失败。
胡笛的消息是循序渐进的:“乔奇。
“我问你哦。
“要是白玛结婚了怎么办啊?”
“结婚?”乔奇祯控制不住自己骂出声,“结你妈!”
第17章
人都围在窗口。
只听护士喊:“胡笛!”
两个接应声同时响起,胡笛率先上前取了药, 回头看向白玛说:“好快啊。要不要喝奶茶?”
白玛摇摇头, 说:“我不爱喝那个。”
两个人坐上返程的计程车, 她帮忙拧开水壶盖,胡笛服了药,接过来和水一起咽下去。
“这对你焦虑有没有用啊?”白玛斜着身子, 摆出有些轻蔑的样子问。
“有啊, ”胡笛说, “就是多亏吃药我才能毕业的。”
白玛哂笑一声, 回过头去不再说话。
胡笛则掏出手机, 一边查看没来得及回复的消息一边说:“我觉得你休息一下挺好的。不如去上海,跟我一起时代姐妹花……”
“你见过两个人的时代姐妹花吗?除非你辞职跟我一块去迪士尼乐园扮奇奇蒂蒂。”白玛随口回击, “我打算考个事业单位,在此之前, 先随便找份工做做吧。”
“欸?你打算去干嘛?不是讨厌考试吗?”胡笛问得漫不经心, 始终没停下用手机。
白玛说:“嗯。没准还没考上, 就先结婚了吧。”
胡笛的美甲被生生敲掉了一块。
比起心疼自己的手机膜或美甲,她先抬起头来, 用看到丧尸入侵的惊恐表情看向白玛:“什么?”
她几天前才请到假回家。
而这时, 白玛已经在家待了好些时候。
“前几天, 我爸让我去相亲了。”她说,“以前也是咱们学校的,只不过高几级,后来去日本留学了。他妈比较保守, 要他一定找本地人。叫何安烛,你认识吗……”
胡笛已经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
“……人还不错,我们吃了几次饭了。感觉他对我印象也过得去。明天我跟他家一起去小庄山避暑,要住几天。你看,我不戴假睫毛是不是显得没那么吓人……”
为什么白玛总能风轻云淡做一些令人震惊不已的事呢?
他们的同龄人里,这个年纪结婚生子的也有。可是,白玛怎么看都不是那种人。
而且竟然还是相亲结婚!
“……啊,师傅,就到这里。谢谢。我去跟安烛吃饭了。笛,咱们明天约。”
眼看着白玛下了车,胡笛忍不住握紧手机追出去,一只脚踏出车门。她握紧拳头,有些火冒三丈地喊道:“白玛央金!你人设崩了你知道吗?你不是这样的人!”
白玛回过头,她逐渐转过身来。
白玛站在人行道中间,远远地朝胡笛微笑。
她的脸上有黑色的漩涡。
“我的人设是什么?”她问,“那你告诉我,我是怎样的人?”
小庄山是他们当地的旅游景点。夏天可以去避暑,冬天可以去滑雪。
和相亲对象家一起去避暑,一则说明她已经打入内部,得到男方长辈的认可,二则说明他们有极大可能要在同一个房间过夜。
而白玛就这么去了。
其实,她和何安烛的关系没有胡笛想象中那么可怕。
两个人见面那天约去吃湘菜。白玛倒是无所谓,何安烛却吃得很艰难。她对初次见面的人总是心细如发,请服务生送饮料上来,又问:“师兄吃不了辣?”
何安烛颇为惭愧地笑了:“嗯。”
那为什么要选这家店?
问题没问出口,又吃了几筷子,何安烛说:“听说你喜欢吃辣。”
白玛忽然对他凭空生了几分好感。
虽然喜欢吃辣的并不是她。
身为艺校生,白玛没少见过每个月将所有生活费花在外表上的骚包;做编剧,形形色色的人也见多了。
何安烛称得上是眉清目秀。脾气好,工作也稳定,最重要的是身上透着一股大哥哥的气场。硬要说,唯一的缺点就是个子不高。
不过白玛并不介意这一点。
她目前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工作,暂时找到地方做编辑。泽仁普措替她对外宣称是在为新作品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