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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一位以个人悲剧书写历史的巨人_张旦【完结】(108)

  也, 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 臣无法则乱于下, 此不可

  一无, 皆帝王之具也。⋯⋯

  公孙鞅之治秦也, 设告相坐而责其实[ 3 ] , 连什伍而同其

  罪, 赏厚而信, 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 逐敌危而不

  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 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

  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 惠王即位, 秦法未败也, 而张仪以秦殉

  韩、魏。惠王死, 武王即位, 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 昭襄王即

  位, 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 五年, 而秦不盆一尺之地, 乃成其陶

  邑之封。应侯攻韩, 八年, 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 诸用秦者,

  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 盆地则私封立, 主无术以知

  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 人臣反取其资, 故乘强秦之资, 数十年

  336 附录

  而不至于帝王者, 法不勤饰于官, 主无术于上之患也。⋯⋯

  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 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

  斩二首者爵二级, 欲为官者, 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

  相称也。’今有法曰‘: 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

  匠者手巧也, 而医者齐药也, 而以斩首之功为之, 则不当其能。

  今治官者智能也, 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

  智能之官, 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

  7 .【韩非子五蠹篇】

  今境内之民皆言治, 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 而国愈贫, 言耕

  者众, 执耒者寡也。

  8 .【李斯谏逐客书】

  孝公用商鞅之法, 移风易俗, 民以殷盛, 国以富强, 百姓乐

  用, 诸侯亲服, 获楚、魏之师, 举地千里, 至今治强。( 录自史记李

  斯列传)

  9 .【吕氏春秋长见篇】

  魏公叔座疾。惠王往问之, 曰:‘ 公叔之病甚矣。将奈社稷

  何?’公叔对曰:‘臣之御庶子鞅, 愿王以国听之也; 为不能听, 勿

  使出境。’王不应, 出而谓左右曰:‘岂不悲哉! 以公叔之贤, 而今

  谓寡人必以国听鞅, 悖也夫!’公叔座死。公孙鞅西游秦, 秦孝公

  听之。秦果用强, 魏果用弱。非公叔座之悖也, 魏王则悖也。夫

  悖者之患, 固以不悖为悖。

  10 .【吕氏春秋无义篇】

  公孙鞅之于秦, 非父兄也, 非有故也, 以能用也。欲堙之责,

  非攻无以。于是为秦将而攻魏。魏使公子将而当之。公孙鞅

  之居魏也, 固善公子, 使人谓公子曰:‘ 凡所为游而欲贵者, 以

  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将, 魏令公子当之, 岂且忍相与战哉。公

  子言之公子之主, 鞅请亦言之主, 而皆罢军。’于是将归矣, 使人

  附三:中国古代史籍关于商鞅的记述(摘要) 337

  谓公子曰‘: 归未有时相见,愿与公子坐而相去别也。’公子曰:

  ‘诺。’魏吏争之曰:‘ 不可。’公子不听。遂相与坐。公子鞅因伏

  卒与车骑, 以取公子。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孙鞅之

  行,欲加罪焉。公孙鞅以其私属与母归魏,襄疵,不受,曰‘: 以君

  之反公子也, 吾无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

  11 .【战国策秦策一】

  卫鞅亡魏入秦。孝公以为相, 封之于商, 号曰商君。商君治

  秦, 法令至行, 公平无私, 罚不讳强大, 赏不私亲近, 法及太子, 黥

  劓其傅。斯年之后, 道不拾遗, 民不妄取, 兵革大强, 诸侯畏惧。

  然刻深寡恩, 特以强服之耳。孝公行之十八年, 疾且不起, 欲传

  商君, 辞不受。孝公已死, 惠王代后, , 莅政有顷, 商君告归。人

  说惠王曰‘: 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今秦妇人婴儿

  皆言商君之法, 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 大王更为臣也。

  且夫商君固大王仇也, 愿大王图之。’商君归还, 惠王车裂之, 而

  秦人不怜。

  12 .【战国策秦策三】

  应侯曰‘: ⋯⋯夫公孙鞅事孝公,极身毋二,尽公不还私,信

  赏罚以致治, 竭智能, 示情素, 蒙怨咎, 欺旧交, 虏魏公子, 卒为

  秦禽将破敌军,攘地千里。⋯⋯’蔡泽曰‘: ⋯⋯夫商君为孝公平

  权衡, 正度量, 调轻重, 决裂阡陌, 教民耕战。是以兵动而地广,

  兵休而国富, 故秦无敌于天下, 立威诸侯, 功已成, 遂以车裂’。

  ⋯⋯

  13 .【战国策魏策一】

  魏公叔座病。惠王往问之, 曰:‘公叔病即不可讳, 将奈社稷

  何?’公叔痤对曰‘: 痤有御庶子公孙鞅,愿王以国事听之也;为弗

  能听,勿使出竟。’王弗应,出而谓左右曰‘: 岂不悲哉? 以公叔之

  贤, 而谓寡人必以国听鞅, 不亦悖乎!’公叔痤死。公孙鞅闻之,

  338 附录

  已葬, 西之秦。孝公受而用之。秦果日以强。魏日以削。此非

  公叔之悖也, 惠王之悖也。悖者之患, 固以不悖者为悖。

  14 .【贾谊过秦论】

  秦孝公据、函之固, 拥雍州之地, 君臣固守, 而窥周室, 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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