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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改革家雍正:反对利益集团实录_梅朝荣【完结】(58)

  二、在布隆吉尔筑置新城,驻兵五千,沙州等地也各设兵防守。驻军由甘、凉、肃三路所属军队派往。在驻防兵内,每营拨余丁两百人,给予耕牛、种子、口粮,到赤金卫、柳沟所垦地,三年后计亩收粮充饷。

  三、请移靖逆卫同知驻布隆吉尔处理民事,并增设卫守管理屯粮,在沙州设千总,专管屯务,归肃州道管辖。

  四、边外既设驻防肃州镇,只于口内分守,应汰兵八百,并令驻兵耕种,不应仍令游牧生事。派遣大臣率员到布隆吉尔迤南山中分地居之,以使地界明析。

  这些措施大多被雍正帝采纳。不久,年羹尧派兵肃清叛匪余部。平叛战争结束之后,年羹尧向雍正帝提出了《善后事宜十三条》和条奏《禁约青海十二事》,其中对青海的善后抚治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年羹尧向雍正帝提出了对青海进行有效的管理如编户齐民、定朝贡和互市制度、整饬喇嘛庙等等一系列措施。

  雍正帝认为年羹尧条划周详,根据他的建议,又同众臣讨论,最后在青海地区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的有:

  一、大力整饬蒙古各部。对于青海和硕特蒙古诸部首领,根据他们在战争中的态度分别给以赏罚,恩威并施,以警戒其余诸部。

  二、对于青海地区的蒙古各部,仿照内蒙古实行札萨克制度,将青海蒙古各部编为二十九旗,每百户编为一佐领,不满百户者编为半佐领,数个佐领编为一旗,即一札萨克。每旗旗长由部落首领即台吉担任,每札萨克俱设协领、副协领、参领各一员,游牧于青海的其他蒙古各部,也依此例编旗分为佐领,共有绰罗斯两旗,土尔扈特四旗,辉特一旗,喀尔喀一旗,但这八旗不再如从前那样隶属和硕特,而是区划出来直接听命于中央政府,政治地位与和硕特相等。每年会盟一次是游牧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定制,同时对促进本民族的进步和稳定也有积极作用。正缘于此,雍正帝尊重这一民族习惯,同意予以保留,但为使会盟不致成为反叛分子进行叛乱的工具,清政府将会盟划归政府管理,由西宁办事大臣主持。从各旗选择老成恭顺者委充盟长,“如朝廷遣官敕往,不论秩崇卑,王公以下俱跑迎,有背贰者必惩。”各旗划分地界,不得私占牧地和私自往来。这一禁约,表明了清政府在青海地区明确申明土地国有,并疏离了各部之间的关系,竭力避免分裂分子利用民族亲缘的凝聚力培植反动势力。

  三、抚治藏民。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省境内的藏民,自明朝以来就不能抚治,“或归喇嘛耕种,或属青海纳租”,他们也参加了罗卜藏丹津的叛乱。这时应乘平定叛乱之机,将他们收为编户齐民,设立卫所,征其赋税。另在一部分藏民中仍命土千户、百户、巡检,归原先设立的道、厅及新建的卫所管辖。他们所纳钱粮,要少于原交给喇嘛寺和和硕特的额数,以示宽大。

  四、改西宁卫为西宁府,下设西宁县、碾伯县(碾伯所改)、大通卫。筑大通、白塔、永安三城,分设总兵、参将、游击,屯兵驻守。设“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总理青海政务。

  五、大力整顿青海各喇嘛寺院。西宁各寺,大者僧徒两三千人,少者五六百人。叛乱中,这些人纷纷参与叛乱。现应限定寺庙规模,庙舍不超过二百楹,僧众不超过三百人。由政府按人供给衣粮,禁止他们征收赋税。

  六、因和硕特的统治区与达赖、班禅治区有交叉,故论及抚绥达赖、班禅办法,每年赐达赖茶叶五千斤,班禅二千五百斤。过去藏人与内地贸易,达赖在叉木多、乍丫等处收“鞍租”,清朝在打箭炉收税,自是定议两处免收,以利贸易的发展。

  七、通过派驻军队、修建城堡、设置卫所等措施,加强对青海、西藏的控制。如:自黄河入边处至河州、西宁、兰州、中卫、宁夏、榆林、庄浪、甘州的广大地区,水草丰美,林麓茂密,宜在西宁的北川口外,至大通河、野马河,到甘州扁都口外,修筑边墙、修建城堡,禁止蒙古人入内地游牧。宁夏阿拉善地区险要万分,应令额附郡王阿宝等整饬部属,悉归山后游牧。并在大通河北设大通镇总兵官,盐池设副将,将镇海营参将移驻西川口外丹噶尔寺,分别派置驻军。西宁原有通判,改设同知。原属河州的保安、归德二堡,因靠近西宁,也改归西宁管辖。由于新设镇营,内地镇营相应可以汰兵。如:陕西的富宁、宁夏,四川的重庆、川北诸镇,宜归并,裁汰。

  八、在藏人居住区增设安西镇,驻木鸦的革达地方;在理塘设副将,领兵一千二百名,鄂洛、巴塘、宗俄等地各设驻军。

  九、确立朝贡和互市制度。清朝前期,作为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的和硕特人对清廷朝贡并无定制。青海平叛后,雍正帝规定了和硕特人的朝贡制度。将和硕特二十一旗分为三部,每部三年一贡,九年一轮回。朝贡的目的并不在于向他们进行物质攫取,而是以丰厚的回赐吸引和硕特人对清朝的仰赖。在互市制度方面,雍正帝规定和硕特与内地人的贸易在那拉萨拉(今日月山)地方实行,不得擅移,每年于二月、八月各举行一次。对生活必需品,诸如茶、布、面等,则规定一年四季贸易,以满足蒙古人民的生活所需。

  十、发展农业生产,安定人民生活。在西宁与甘州、凉州之间,兴办屯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以安定当地蒙藏人民的生活。经济的上升可以说是化解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重要手段,生活水平上升了,人们的物质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满足,社会秩序就会有保障,至少可以在表面上使矛盾得以缓解。正缘于这一认识,雍正帝对西部的开发与屯田投入了较大精力,将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五省军罪流人,尽行发往大通河、布隆吉尔等地垦种,给予种子、耕牛和土地,从事农垦,三年后起科,土地归垦种者为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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