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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的智慧_林大雄【完结】(11)

  外,人数众多。但却为城里少数的贵族和祭司承担了几乎所有的劳作。

  奴隶,ppentacob,处在社会最低层。兰达(Landa)主教认为,奴隶制

  是玛雅后古典时期才产生的一种现象。但其他许多学者根据石碑、壁画等资料,认为不能排

  除从古典时期就有奴隶的解释。至少,战俘充作人祭以外经常沦为奴隶。从有直接资料的新

  王国时期来看,奴隶来源有五:天生奴隶;窃贼沦为奴隶;战俘;孤儿;人贩子贩来的人口。

  虽然天生为奴者为数不多,但也确实存在。不过,法律规定可以为奴隶赎身。偷盗者要为被

  偷者终身做奴隶,或者一直等到有能力偿还所偷财物为止。战争中被俘的敌方贵族,立即被

  推去做人祭牺牲,其他战俘则沦为俘获他们的武士的奴隶。孤儿是经常用于做人祭的,所以

  有时专门向人贩子购买,甚至强行绑架。

  在战争、人祭、苦役、买卖人口被视为正常的文化中,在人们有很多理由草菅人命或滥

  用人力的情况下,奴隶的命运可想而知。

  我们知道,猴群中也有等级划分、座次排定。地位较低的猴于着想觊觎高位,很快

  会受到教训。不过,人们对猴群深入观察后发现,地位高的猴子有时会象征性地让地位较低

  的猴于爬背。这可能是猴子们维持和平的一种猴文化。玛雅贵族是否也会象征性地给平民百

  姓一点作威作福的虚假满足,我们已无从知晓。不过,在奴役同类、残杀同类的情况下仍然

  保持社会整体的延续,却也实在只能是人的文化。

  长工女婿不浪漫

  玛雅人的婚姻可并不像它在其他方面那样神奇浪漫。说不浪漫多么扫兴,那中美洲丛林

  热带的气息原本就青春热烈,可以好好地想象。

  说不浪漫是因为玛雅人看重父母之命、媒妁之约,也因为玛雅人婚后平平淡淡,没有拥

  抱接吻之类外露的情感表达,玛雅男女的爱情是以尽力履行各自在家庭中的职责来体现的。

  一夫一妻制似乎比较良好地运转,但休妻离婚也较频繁,妇女在这事上也有一定的主动权。

  男女的婚姻通常在他们童年就谈妥了,只等到了适当的年龄便举行正式的仪典。男孩的

  父亲为儿子寻找媳妇,他的标准无非是门当户对,同村同等级;也有些禁忌,同姓不可通婚,

  另外妻之姊妹、兄弟寡妻、孀居后母等也在禁止之列。议婚嫁若无媒人中介,那就是件可耻

  的事了,这显然不利于两情相知、男欢女悦。

  最不浪漫的是婚前女婿要在未来的丈人家当6到7年的“长工”,白白地为女家劳动,

  以“赚”回老婆的“赎身费”。这还不算,假如岳父不满意,可将女婿赶走,到头来落得一

  场空。假如女婿不能圆满地服完7年“苦役”,被赶了出来,不仅眼看到手的“工钱”(老婆)

  另许他人,而且本人也成了“丑闻”的主角。

  这当中究竟是什么样的机制在运作呢?可惜有关玛雅文化这方面的资料实在语焉不详。

  然而好在“圣经·创世纪》(和合本)中有几乎一模一样的故事可作比照。

  第29章记述雅各来到拉班家,以拉班小女儿拉结为“工价”,服事拉班7年;这个7

  年与玛雅人的服役期恰好相同,或许巧合,或许有着相当古远的文化人类学原因。

  雅各因为深爱着美貌俊秀的拉结,以致“就看这7年如同几天”。等到7年届满,“雅各

  对拉班说:‘日期已经满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给我,我好与她同房。’拉班就摆设筵席,请齐

  了那地方的众人。到晚上,拉班将女儿利亚(大女儿利亚的眼睛没有神气)送来给雅各,雅

  各就与她同房。……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亚,就对拉班说:‘你向我作的是什么事呢?

  我服事你,不是为拉结吗?你为什么欺哄我呢?’拉班说:‘大女儿还没有给人,先把小女

  儿给人,在我们这地方没有这规矩。你再服事我七年,我就把那个也给你。”雅各就如此行,……

  于是又服事了拉班7年。

  在后来的日子里,雅各的两位妻子给他生了好几个儿子,雅各继续为丈人牧羊。最

  后,当雅各携妇将雏,带着应得的羊群离去时,拉班及拉班的儿子们兴师动众、气势汹汹地

  追上来。追了7天才追上雅各,由于神夜里托梦给拉班,告诫他不要对雅各“说好说歹”,

  这才避免了冲突。雅各斥责拉班:“……我这20年在你家里,为你的两个女儿服事你14

  年,为你的羊群服事你6年,你又10次改了我的工价。若不是我父亲以撒所敬畏的神……

  与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发我空手而去。神看见我的苦情和我的劳碌,就在昨夜责备你。”

  于是拉班只得和解,说:“来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约,作你我中间的证据。”雅各就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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