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naal
kaba,也即是父亲和母亲两个家族姓氏的组合,?很像英语民族的加连字符的姓氏:史
密斯-威廉姆斯,结婚以后使用。某人的婚后名包括父亲家族的姓氏以及母亲婚前娘家带来
的外祖母的姓氏,也就是说,女性的姓氏是通过一代一代的女儿传下去的。这很能见出玛雅
社会过去实行族外婚的风俗。这些姓氏通常是动物、昆虫、鸟类、植物的名称,比如美洲虎、
蛇、虱子、樫乌、烟草、可可豆之类。
(4)coco
kaba,也即是绰号。往往根据某个人的个人特点而获得,?像我们常用的“小个子”、“胖
墩”之类。玛雅人AhTupp
kabal,这名字意指“声如雷震的人”;Ah Xochil Ich意指“猫头鹰面孔、猫头鹰眼睛”。
不同的名号能起到不同的社会功能。在人生各阶段获得不同的名姓,本身就意味着人生
活动的重大转折、人生职责的重大加码。如果说生辰八字显得有些玄虚的话,人生中的命名
活动倒是具有更为实在的文化意义。
又是“三纲五常”
要了解一个社会,那么,了解一下其内部两种性别之间关系,大概最有助于获得真切的
感受。在男女关系上,一个社会会把它开化、文明的程度准确反映出来;社会的经济生活、
人际关系、道德伦理各方面也都具体化地呈现在观察者的面前。
总体上说,玛雅男性居于绝对的优势地位,男尊女卑无可争辩。妇女被禁止参加宗教仪
式,不得进入玛雅庙字,这大概是初民社会男女两性分属不同的社团,各自有各自秘传的教
义、规则、权益、神灵,不少文化人类学家对此已有论述。玛雅妇女不许在街上正视男子,
相遇时必须侧肩而过,这也许是“两性战争”(借用一下60年代法国女权主义者的语汇)
的结果,是主宰与臣服的象征。至于男女不同食,虽说不能完全比附于古代中国的“男女七
岁不同席”、“授受不亲”等等,但是,其本质还是相通的。社会要以一种最为日常的活动来
确立并日复一日地强化男尊女卑的观念,无论是玛雅人也好,中国人也好,都自觉不自觉地
这样做了。无论辈份如何,性别从整体上区别了等级地位,这是一种团体的地位。从男人们
先行就餐的顺序可以看出,不仅长辈在先,即父亲先于女儿,平辈间兄先于妹,而且不同辈
份之间也同样如此,儿子先于母亲,弟先于姐。家中男性成员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服侍,
训练培养了整个社会的纲常伦理。小男孩从小就懂得了自己的性别角色,小女孩也潜移默化
受到了性别角色教育,以使她们长大后顺应整个社会男尊女卑的关系结构。吃饭小事,竟然
是关乎社会结构秩序的大工程,文化机制的巧妙,正在此处。关于这一点,读者诸君不妨参
看本书《洗澡洗出法律》节,那洗澡比吃饭更见奥妙。
著名的玛雅文化研究专家莫利(Sylvanus G.Morley)曾说过:“儿童的培养,更多地是
靠他们自己顶应那套复杂的精心策划的社会实践的愿望,而不是靠苛刻死板的规矩。”①他
实际上已经从玛雅人的儿童教育中隐约地看到了一种文化塑造上的智慧。
由于玛雅文献的缺乏以及多数文字尚未破译,我们无法知道玛雅先民对他们的伦常秩序
作了怎样的理论表述,然而我们仅就今天玛雅部落遗民们的行动,也可约略地想见他们的“三
纲五常”。
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为臣纲,这样的说法可能让现代
社会充满新思想的人们大倒胃口。然而我们俎能采取非历史主义的观点看待人类文化的
历史,否定那些曾经存在过的社会价值和行为规范的合理性,否定其推动人类文明的巨大作
用。如果耐心并尊重玛雅人曾经创造的一切,我们会发现,他们是以巧妙的方法实现社会人
群的整合的。
如前所述,他们摆平了两性间可能的不平衡冲突,不露痕迹地巩固社会伦常的成果。如
此说,他们不十分严苛地对待孩子,却有办法把社会精心设置的伦理观念灌输给他们的孩子。
当一个男孩长到四五岁时,也就是现代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特别强调的那个年龄段,父母
就要在他的头顶的头发上系挂一个白色小珠。这似乎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其实不然。不要小
看这小小的挂珠,它在孩子头上晃来荡去,时不常地敲打着孩子的脑袋。尤其是当孩子异乎
寻常地闹腾时,这种轻柔的“敲打”该会变得十分剧烈。我猜想,这是不是一种训诫的隐喻
手段呢!也许时间已淡化了它的功能本意,但是,这种“敲打敲打”的文化训诫功能是可以
想见的。如若不信,让我再举出几句太平洋对岸的经典来参证。中国的《诗经·卫风·渭阳》
曰:“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傩。”注曰:“傩,行有节度。”也就是佩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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