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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通史_希提【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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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参阅《何西阿书》9:10,《耶利米书》2:2,《申命记》32:10等。

  ④参阅B.MOrtizinZeitschriftfiirdieAlttestamentlicheWissenschaft,n.ser.,vol.iii(1926),pp.81以下;D.S.Margoliouth,TheRelationsbetweenArabsandIsraelites(London,1924),pp.8,15.参阅JamesA.Montgomery,ArabiaandtheBible(Philadelphia,1934),pp.149以下。

  ①参阅《旧约:出埃及记》3:1,18:10—12。

  ②参阅《出埃及记》3:18,5:1,《民数记》10:35—36。

  ①Luckenbill,vol.ii,§240。

  ②《旧约:尼希米记》2: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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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没有民族的涵义。在《以赛亚书》(21:13,13:20)和《耶利米书》(3:2)里,希伯来名词Ereb也是作同样的解释。在《古兰经》(9:97)里,a‘rāb是指贝杜因人而言的。《麦克比记》下(12:10),简直把阿拉伯人和游牧人当做两个同义词。《圣经》上把这个词当做一个专有名词用的第一个实例,见《耶利米书》(25:24):“阿拉比亚的诸王。”耶利米的先知生涯,约在公元前626和586年之间。所谓“阿拉比亚的诸王”,大概是指北部阿拉比亚和叙利亚沙漠里的舍赫而言的。公元前三世纪时,这个名词开始用作阿拉伯半岛上任何居民的称呼,因为《历代志》下(21:16)提及“靠近埃塞俄比亚人的阿拉比亚”人,在著者心目中,阿拉比亚人就是西南方的赛伯伊人,这是毫无疑义的。古代阿拉比亚有四个最著名的王国:赛伯伊、麦因、哈达拉毛和盖特班,前面的三个——也就是重要的三个——在《旧约》里都有记载。《以西结书》(公元前572年后)第27章是讲商务的,在这章里面,阿拉比亚和基达相提并论,商品目录里所提及的那些商品,恰好是阿拉比亚所能出产的东西。我们从这章的第21节可以知道,阿拉比亚人在公元前六世纪时和他们在现在一样,是从事于畜牧业的,他们把自己的牲畜卖给附近的居民。从《耶利米书》(3:2)也可以看出来他们是以拦路抢夺著名于世的。《耶利米书》(25:23)(美国订正本)指出他们把自己周围的头发剃光了,只在头顶上留一撮发,这种习惯是与现代贝杜因人的习惯很相似的。

  《旧约》中屡次提及的底但(阿拉伯语的德丹,见《以赛亚书》21:13,《耶利米书》25:23,《以西结书》25:13),就是现今的乌拉,是希贾兹北部的一块绿洲。在某个时期,底但是赛伯伊人在半岛北部的大本营。当赛伯伊人的商业势力正在强盛的时代,他们显然控制着经由希贾兹向北方直达地中海各港口的运输路线,而且沿途都有他们所开辟的殖民地。《以西结书》里①的基达(希伯来语的Qēdār),亚述编年史②里的吉得里,古典文献里的基德雷(Cedrei)③,曾统治北部阿拉比亚。巴尔米里纳以及大马士革东南一带,就是他们的居留地。书念的少女的美丽,因所罗门的《雅歌》(6:13,1:5,参阅《列王记》上1:3)而芳名永存。她或许是基达族的一个阿拉比亚女子。示巴的女王(阿拉巴语的毕勒基斯[Bilqīs])把南部阿拉比亚极稀罕的礼物送给以色列的贤明的国王(《列王记》上10:10,《历代志》下9:9),倘若这是一件史实,那末,她的大本营一定不在也门,也不在埃塞俄比亚,却在赛伯伊人设于北方的队商公路上的一个屯兵所或要塞里。直到所罗门时代(约在公元前1000年)后的两百年,也门诸王的事迹,始见于铭文。在《约伯书》中(6:19),示巴(阿拉伯语是赛伯伊)是与提玛(阿拉伯语是太马)一起提到的。《约伯书》是古代闪族世界所产生的最典雅的诗篇,《约伯书》的著者,是一个阿拉伯人,却不是一个犹太人,这是可以从他的名字的形式(以约伯[Iyyōb],阿拉伯语是艾优卜[Ayyūb])和他所描写的北部阿拉比亚的景象看出来的①。《箴言》的补遗里,有些格言是雅基的儿子亚古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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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参阅《以赛亚书》21:16;《创世记》25:13。

  ②Luckenbill,volii.§§820,869。

  ③Pliny,Bk.V,Ch.12。

  ①我们由《约伯书》可以知道《圣经》上的希伯来诗,有某些技术手法,连对句(parallelism)在内,是与阿拉伯诗相似的;在两种诗中,每一行诗都是由上下联构成的,上下联的意义,不论是一致的,或是相反的,总是互相补充的。在中世纪时代,希伯来语法,是以阿拉伯语法为蓝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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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箴言》30:1),有些格言是利慕伊勒的(《箴言》31:1)②,他们俩是玛撒的国王,玛撒是以实玛利的一个支族(《创世记》25:14)。这两个人的名字,曾见于某些米奈语的铭文和别的古代的南方阿拉伯语的铭文中。在《巴录书》(3:23)里曾提及“阿甲人((Agarenes,即阿甲[Agar]的后裔,Agar与Hagar乃一音之转,故阿甲人就是夏甲人,也就是以实玛利人,或者说北方的阿拉比亚人)在地面上寻求智慧”。《旧约》里的Qedem和BeneQedem,在英语译本中(《创世记》29:1;《民数记》23:7;《以赛亚书》11:14;《士师记》6:33;《以西结书》25:4;《约伯记》1:3)译作东方、东方人,这两个字相当于阿拉伯语的sharq和sharqīyūn(东方和东方人)。这两个名词,有时特指巴勒斯坦东边的地方和贝杜因人而言,有时泛指阿拉比亚和阿拉比亚人而言。萨拉森是从这个同一字根变出来的,是古英语中来源于阿拉伯语的六个词中的一个,远在九世纪时,这个词已被应用了。在伊斯兰教兴起以前,这个词已经有了自己的历史,而且可以用作称呼阿拉比亚人和阿拉伯人以外的人民①。《约伯书》不但是一篇杰出的诗歌,而且是一篇杰出的格言,约伯是东方人的首领(《约伯书》1:3)。在智慧方面,只有所罗门超过了这个部族(《列王记》上4:30)。因此,从“东方来的贤人”,(《马太福音》2:1)跟着耶稣的星到耶路撒冷,可能是从北部阿拉比亚来的贝杜因人,而不是从波斯来的僧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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