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右舷_唐风/唐晓鹏【完结】(22)

  ① 《明史》[41],第5046页。照英译文标点——译者。

  ② 1510年的暴动是因太监刘瑾试图从这些戍军所控制的军田得到更多的税收而发生的。见本书第7章《正德时期》。

  ① 这五个堡于1539年建立并派兵驻守,但此后不久于1540年又被放弃。见富路特、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词条《梁震》。

  ② 见司律思:《16世纪在南蒙古的中国人》[447],《华裔学志》,18(1959年),第1—95页。

  ① 关于这一时期明与中亚诸王国的关系的资料,见伯希和:《明代历史的火者和写亦虎仙》[419],《通报》,2,38(1948年),第81—292页。

  ① 这桩案件于1569年再次复审,这时提出了新的证据,裁决被推翻。这样做主要是要让1527年被贬黜的官员在身后或生前恢复他们的官职、俸禄和特权。16世纪史学家们的著作对于这些新证据的重要性看法不一,有的认为彻底理清了这一事件,有的认为并不可靠,有的认为这桩案件的详情决不可能完全了解。参看《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8页。

  ① 1529年,因为大学士杨一清抱怨内阁制敕机构的人员不足,挑选了一些庶吉士在翰林院培训,1532年后他们再次正式地被委以内阁职务。

  四,明朝舟山海商研究

  更新时间2005-8-10 12:29:00 字数:12279

  明朝舟山海商研究/课题组

  2002-12-23舟山史志办

  中国是一个兼具陆海的大国。海洋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重要环境。海洋国土达300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上国土的三分之一。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地向海洋进军,发展了自己的海洋经济、海洋社会和海洋人文模式,积淀了丰厚的文化,体现了中华文明海洋性的一面。

  中华民族有光荣的海洋发展传统,也经历过从海洋退却的严重挫折。向海洋开发,曾使中国传统的海洋产业、海洋贸易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后行海禁,压抑向海洋发展的做法,使中国丧失海上竞争的优势,处于落后、挨打的地位。

  从昂首阔步走向海洋到惧海而从海洋退却,中国历史在明朝转了一个大弯。处于世界历史上“大航海时代”的明朝,海洋作为世界性商品流通和资本原始积累的主要途径和汇集地,其社会经济属性不断地被人们的海洋实践活动所揭示。在嘉靖年间,以舟山群岛为活动中心的海上贸易集团以海为田、经商异域为主要特征的海洋社会经济迅速兴起,并由此带来海洋观念的深刻变化。但顽固的封建统治者实施更严厉的“海禁”政策,采取政治、军事、经济各种手段,扼杀海商集团,并压抑了整个海洋经济发展的势头,扭曲了海洋观念。在“重陆轻海”、“重农抑商”的传统思维得到强化的同时,却弱化了中国人面向海洋、走向海洋、开发海洋的能力。

  一、明朝前期的私人海外贸易与舟山海商的兴起

  1.海禁政策的实施与失败

  “寸板不许下海”(《明史》卷205,《朱纨传》),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国人对外交往的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明太祖实录》卷49)。洪武七年(1374),明政府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明太祖实录》卷139)。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

  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大明律》)。明政府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在这一错误政策的指引下,明政府于洪武十九年(1386)废昌国县,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和镇外鼓吹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本来,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海禁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势力,他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明太祖“严交通外藩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如“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明太祖实录》卷159)。他们除起来进行斗争之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诚如顾炎武所指出:“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天下郡国利病书》,册26)。此外,滨海地区的居民还采取了另外一种斗争的手段,逃亡、潜往海外。“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张煊:《西园见闻录》卷56.《防倭》)。所以,海禁一开始就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反复发布的海禁令,也说明了这一点。还有一些人干脆参加了民间的对外贸易活动。“缘(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明大祖实录》卷231)。“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谈迁:《国榷》卷12)。昌国县“民常从倭为寇”(《明太祖实录》卷183)。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