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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海盗_[澳]雪珥【完结】(14)

  其实,两位使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见到王直,并向他传递胡宗宪的善意:王直的老母和妻儿已经从金华的监狱中释放,安置在杭州,生活上过得十分不错;王直如果能够回到伟大祖国,则可以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经过两年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直同意接受招安。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月初,王直率千余名“骁勇之倭”,乘战船来到了岑港(舟山群岛)。

  经再三的犹豫,尤其是官方答应派出指挥夏正作为人质之后,他决定接受胡宗宪的邀请,上岸谈判,此时已经是十一月。这位“徽王”对手下说:“昔汉高谢羽鸿门,当王者不死;纵胡公诱我,其奈我何!”于是,他率两名助手叶宗满、王汝贤离船上岸,受到胡宗宪的热烈欢迎,劲敌兼老乡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俨然是“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胡宗宪偕王直回省城杭州,“设供帐,备使令,命两司更相宴之。直每出入,乘金碧舆,居诸司首,无少逊避,自以为荣。日纵饮青楼,军门间移之观兵,因盛陈军容,以阴慑其心”(《倭变事略》)。

  但此时,胡宗宪的政敌、浙江巡按使王本固横插一杠。次年正月二十五日,在王本固的坚持下,王直被捕入狱,关押在按察司狱。当逮捕他的时候,王直“强项不屈曰:‘吾何罪!吾何罪!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倭变事略》)。

  胡宗宪在政治上的起家,靠的是浙江督抚们与中央特派员之间的矛盾,如今,作为方面大员,他自己也陷身于这种权力斗争游戏,只能徒唤无奈。胡宗宪倒是真心想招安王直,以利用他的力量平定海疆。胡宗宪上疏请求皇帝赦免,但“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明代谈迁《国榷》)。王本固甚至上书弹劾胡宗宪,而京城已经开始传言,说胡宗宪收了王直集团高达数十万两白银的巨额贿赂。众口铄金之下,胡宗宪“大惧”,只好附和大多数人的意见。

  王直虽然入狱,但其所部力量很大,在为王直报仇的名义下,他们开始四处出击。明帝国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继续监禁王直,并不释放,另一方面则给予其特殊礼遇,形同软禁。王直“虽系狱,其衣食卧具拟于职官。凡玩好之物,歌咏之什,罔不置之左右,以娱其心,少有不怿,医进汤药以调护焉”(《倭变事略》)。

  如此拖延了两年之久,中央才最后下决心处决王直,罪名却不是海盗,而是“叛国”,在以圣旨名义下达的判决书中,指责王直“背华勾夷,罪逆深重”——尽管王直并非听命于日本人,而是日本人听命于他。

  令后人唏嘘的是,王直既不认为自己就是“倭寇”,更不认为自己是“叛逆”。他在狱中写了一份《自明疏》,认为自己只不过是“觅利商海,卖货浙福,与人同利,为国捍边”,不仅“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情”,而且,“陈悃报国,以靖边疆,以弭群凶”。除了详细开列自己“为国捍边”的种种事迹之外,他提出应开放海禁,才是令“倭奴不得复为跋扈”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者”。

  第一桶金

  “中国法度森严,动辄触禁。科第只收酸腐儿无壮夫,吾侪孰与海外徜徉乎,何沾沾一撮土也!”

  没有确切的史料记载王直出生年月,但据胡宗宪的幕僚谢顾日后在回忆录中说,王直在下海经商前,曾经问其母亲:“生儿时有异兆否?”

  其母答道:“生汝之夕,梦大星入怀,傍有峨冠者,诧曰:此弧矢星也。已而大雪,草木皆冰。”

  王直听了,欣喜地认为:“天星入怀非凡胎,草木冰者,兵象也。天将命我以武胜乎?”(谢顾《擒获汪直》)

  按照谢顾的记录,王直“于是遂起邪谋”。谢顾并没有说明这段记载是否来自王直本人的口述,在王直被软禁的2年中,以及更早前其母被连坐囚禁的时候,谢顾应当是有机会与王直及其家人当面交流或参与审讯的。这种“天星入怀”的灵异把戏,与当年陈胜在鱼肚子里藏字条“大楚兴、陈胜王”一样,是中国的传统游戏。这种记载,由谢顾伪造的概率很低,倒是王直以此在自己的部众面前证明来历不凡的可能性更大。

  谢顾的回忆录中,“王直”并不姓“王”,而是姓“汪”,汪直。但同时期人郑若曾(《筹海图编》)、田汝成(《王直传》)在其著作中,都记载为“王直”,而且郑若曾也是胡宗宪的幕僚,其《筹海图编》更是不朽的海防名著。王直在其《自明疏》中也说:“带罪犯人王直,即汪五峰,直隶徽州府歙县民”,似乎“王”、“汪”并用。清代张廷玉等编纂《明史》,采用的却是“汪直”,这导致了后世在王直史料解读上的困难。当代有专家推断,“汪直”应该才是本名,一是汪姓乃徽州第一大姓,“十姓九汪”,二则当时王直当了“倭寇”,为免连累家族,极可能改姓为王。当然,也有人推测,王直改“汪”为“王”,是因为不屑与前朝臭名昭著的大太监汪直同名。

  根据谢顾的记载,王直“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恶少若叶宗满、徐惟学、谢和、方廷助等,皆乐与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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