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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_[美]劳伦斯·山德斯【完结】(146)

  挂下电话,他调好酒,大喝一口,然后咧嘴而笑,笑了又笑。他环顾四壁、天地板、家具,对每一样东西咧嘴而笑。感觉很好。这超越了他关于常识的第一篇文章:亲自观察的证据和经验的价值。甚至超越了高捧直觉和本能的第二篇。现在他身处在没发表过的第三篇的领域,芭芭拉已经说服他那篇永远不该发表,而且她说的有道理。因为在那篇探索警探与罪犯关系——他的敌手概念理论——的专论里,他鲁莽地大肆写到成功警探的“欢乐”。

  他现在就是这种感觉——欢乐!他埋首于“丹尼尔·G·布兰克”的新档案,加进布兰根席警探报告的每一点,而没有一点,没有任何一点明显不符他原先那份“嫌犯”的轮廓。他边扩充笔记,边感觉愈来愈笃定。这真美,真美,一切都太美了。而且,一如他那篇没发表的文章所写的,这种追逐有着感官快感——是否有性意味?他全神贯注,迅速写着他的报告、他美丽的新档案,电话响了五声他才接起,事实上接起的同时还在继续写。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

  “我是朵夫曼。又一个。”

  “我是——什么?”

  “我是朵夫曼巡官,队长。对不起吵醒你。又一件命案。相同类型,有些额外细节。”

  “哪里?”

  “八十五街。第一大道和约克大道之间。”

  “男人?”

  “是的。”

  “个子高?”

  “高?我猜五呎十或十一吋。”

  “体重?”

  一阵沉默,然后是朵夫曼无精打采的声音:“我不知道他体重多少,队长。这重要吗?”

  “额外细节?你刚才说‘额外细节’。什么细节?”

  “他至少被砍了三下,也许更多。有挣扎迹象。地上掉了三包圣诞包裹。人行道上有刮痕,他的大衣撕裂了。看来他努力抵抗过。”

  “身份查出来没?”。

  “费恩博。艾伯特·费恩博。”

  “有没有少了什么?任何身份证件?”

  “我们不知道。”朵夫曼疲惫地说。“正在跟他太太查证。他的皮夹不像隆巴德那次放在外面。我们实在不知道。”

  “好吧。”狄雷尼轻声说。“谢谢你打电话来。听来你需要睡一下,巡官。”

  “是的,我是需要。如果睡得着的话。”

  “你说在哪里来着?”

  “八十五街,第一大道和约克大道之间。”

  “谢谢你。晚安。”

  他看着桌历,仔细数算。距离寇普警探遇害十一天。他的研究得到证实:杀人的间隔愈来愈短。

  他拿出那张盖着塑料膜的辖区地图,用红色油性船笔小心标上艾伯特·费恩博的命案,写下被害人姓名、遇害日期、地点。四起命案的地点在地图上约略呈正方形,他一时冲动,拿油性铅笔和尺把正方形的对角线连起来,画出一个X,两条线恰在八十四街与第二大道口正中央交叉。他查查丹尼尔·布兰克的地址,在八十三街,约距离一条半街。地图没说是,也没说否。

  他瞪着地图,点着头,十五分钟后惊醒,震惊于自己竟然睡着了。他站起身,喝干最后一杯酒剩下的淡薄液体,巡视家中,检查门窗是否锁好。

  然后上床,发出疲惫呻吟。他真正想做的……真正想做的……好愚蠢……是去找丹尼尔·布兰克……现在就去找他……自我介绍,然后说:“全说给我听吧。”

  是的,这样很愚蠢……很白痴……但他确定……唔,也许不确定,但这是个机会,最好的机会……即将入睡之际他带着悲哀的微笑承认,这一切关于模式和百分比和心理侧写的狗屎想法实在——就是一大堆狗屎。他追查丹尼尔·布兰克,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线索。就这么简单,这么明显。奥卡姆的剃刀。于是他睡着了。

  四

  床头闹钟早上八点响起,他一掌拍停,从毛毯下抽出双腿下床,戴上眼镜,看看自己先前放在电话下的一张纸片。他打到托马斯·韩德利家,铃响八声,他正要放弃,韩德利接起电话。

  “喂?”他睡意朦胧地问。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是不是吵醒你了?”

  “才没。”韩德利打呵欠。我早在几小时前就起床,绕着蓄水池慢跑,写出两首不朽的十四行诗,还勾引了房东太太。好啦,你要什么,队长?”

  “手边有铅笔吗?”

  “等一下……好了,什么事?”

  “我要你去你们档案室查一个人。”

  “谁?”

  “丹尼尔·G·布兰克。姓布兰克,兰花的兰,克服的克。”

  “我们档案室为什么会有他的数据?”

  “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碰运气。”

  “唔,他做了什么?我是说,他有什么理由上报吗?”

  “就我所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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