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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_[美]劳伦斯·山德斯【完结】(220)

  狄雷尼队长抬头。“齐尔顿三号是谁?”他问。“谁要吊钢缆下去?”

  直升机的三名机组员面面相觑。三人都很年轻,土黄制服外穿着羊皮夹克,脚穿羊毛衬里的靴子。

  最后,个子最小的那人耸耸肩。“狗屎,我下去吧。”他说,兔子般的脸皱成一个紧绷的咧嘴笑。“我最轻。我去把那肏他妈的弄上来。”

  “你叫什么名字?”狄雷尼问他。

  “罗伯·H·法柏”

  “你听到少校说的话了,法柏。布兰克八成已经死亡,或者不省人事。但这无法保证。他已经杀了五个人。如果你下去那里,他做出任何威胁性的动作——不管任何动作——就挂掉他。”

  “别担心,队长。他要是敢打个喷嚏,就他妈死定了。”

  “你会带什么?”

  “什么?哦,你是指枪。我的点三八吧,我想。侧边枪套。我另外有把卡宾枪。”

  狄雷尼队长直接看向巴恩斯少校。“如果他带比较有份量的家伙去,我会比较安心。”他转回头面对法柏。“你会不会用点四五?”他问。

  “当然,队长。我待过他妈的海军陆战队。”

  “我的借你,巴比。”另一名飞行员说。

  “另外带猎枪,而非卡宾枪。”狄雷尼说。“装满子弹。”

  “没问题。”巴恩斯少校说。

  “你真的认为我需要那么多他妈的弹药?”法柏问队长。

  “不,我不认为。”狄雷尼说。“但那人动作很快。快得我简直无从说起,快得足以打倒我手下数一数二的优秀弟兄。但现在他已经没吃没喝在那上面待了一星期,就算还活着,也快不起来了。重装枪械只是为了保险,万一有需要就尽管开枪。这是命令吗,巴恩斯少校?”

  “是。”巴恩斯点头。“这是命令,法柏。”

  他们又讨论了一些细节:对媒体作简报,安排照相机和摄影机的位置,救护车停哪里,布兰克被弄下来时哪些人在一旁待命。

  接近午夜,他们终于散会,众人握手,沉默离去,小屋里只剩狄雷尼和无线电操作员。队长想打电话给芭芭拉,但心想时间太晚了,她八成在睡觉。他好想跟她说话。

  他花了几分钟整理东西,把报告、时间表、备忘录塞进牛皮纸信封。如果早上一切顺利,他中午就可以回到曼哈顿,带着一小队人马回家了。

  他先前没发现自已有多累,有多渴望睡在自家床上。一部分是身体的疲倦:站太长时间,肌肉使用过度,神经拉扯疲乏。但他也感到精神上精疲力竭。布兰克这件事持续太久,对他造成太多影响了。

  现在,这最后一夜,他戴上帽子,穿上毛皮滚边的超级大衣,沉重走向恶魔之针,再看最后一眼。天气变冷了,这点毫无疑问,而且空气里有雪的味道。绕着岩石巡逻的守卫在羊皮夹克外罩着橡胶斗蓬,狙击手缩在毛毯下,黑影中只见烟头发亮。还有少数几人仍呆站在那儿抬头望,狄雷尼队长跟他们隔开一段距离。

  恶魔之针的发亮石柱在他面前竖立,探进夜空,在剌眼的探照灯光下宛如鬼魅。上方,他彷佛听见微弱低吟的风,不比远方孩子哭泣的声音大。他在超级大衣下打了个寒噤:那是绝望的寒意,对某种事物的畏惧。那一刻要哭很容易,但为何而哭他则说不上来。

  他木然想道,这份绝望或许是针对他自己的罪,因为他突然知道自己犯了滔天大罪,而那项罪就是骄傲。这绝对是最致命的死罪;跟骄傲相比,其他六项死罪似乎不过是过头的生理行为。但骄傲是一种精神的腐败,更糟的是它没有界线,没有限制,可以完全吞噬一个人。

  他知道,在自己身上,骄傲不只是自尊自重,不只是自我中心。他比任何人——或许只有他妻子例外——更了解自己的短处。他的骄傲远超过满足的自尊,而是一种傲慢,一种自以为道德优越的态度,在他处事、侍人,以及——他自我解嘲地想——面对上帝时皆然。

  但现在他的骄傲被疑虑侵蚀。一如往常,他做了道德判断——-身为警察,这难道不可原谅?——把丹尼尔·G·布兰克送上一座冰冷岩石顶端的孤独死路。但除此之外他还可能怎么做?

  如今他悲哀地承认,当初另有好几条途径可以选择,如果他有一点柔软的人性,能够同情其他比他软弱、受到超乎自己力量或控制范围事物挑战的人的话。比方说,在他非法搜索、发现那些确凿罪证之后,可以设法与丹尼尔·布兰克对质。也许他能说服布兰克自首。如果他这么做,今晚希莉雅·蒙佛就还活着,布兰克八成会进精神病院。如此揭露的故事将使狄雷尼队长无法继续当警察,他想,但那似乎已不再那么重要了。

  或者他可以承认进行非法搜索,至少试着申请一份搜索令。或者他可以干脆辞职,让其他更年轻、没这么内省的警察负责惩罚布兰克。

  “惩罚”,这便是关键词。他值得谴责的骄傲驱使他做出道德判断,并且这还不够,他还要同时当警察、法官和陪审团,他要扮演上帝。这便是他的傲慢带他走上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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