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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梨之歌_[美]丹·西蒙斯【完结】(3)

  阿贝摇摇头:“阿姆丽塔和我们的伊丽莎白女王陛下还好吗?”

  “她叫维多利亚。”我纠正道。阿贝明明知道孩子的名字。我告诉他我们为女儿起了这个名字的时候,阿贝评论说,作为印度公主与芝加哥波洛克【5】的后代,这可真是个WASP式【6】的好名字。这个男人极度敏感。阿贝虽然早已年过五十,但至今仍和母亲一起居住在布隆克维。他将全副身心都投入了《他声》,除了与这本杂志直接相关的事物以外,他对世界的其余部分完全漠不关心。有一年冬天,办公室里的暖气坏掉了,几乎整个一月他都穿着羊毛大衣坚持工作,直到暖气修好。近年来他跟别人的互动基本通过电话或信件完成,但他的尖酸刻薄并未因此减少半分。我开始明白,在我不干以后,他为什么雇不到新的助理编辑和诗歌编辑。“她的名字叫维多利亚。”我重复了一遍。

  “随便吧。你打算抛妻弃女,远走高飞,请问阿姆丽塔对此作何感想?顺便问一句,你们的孩子多大了?几个月?”

  “七个月了。”我回答。

  “正是难哄的时候呢,现在丢下她们去印度可不是什么好主意。”阿贝说。

  “阿姆丽塔也去,”我纠正他,“还有维多利亚。我告诉莫罗,阿姆丽塔可以帮我翻译孟加拉语。”其实真相有一点点偏差。提议让阿姆丽塔一起去的人是莫罗。事实上,很可能正是因为阿姆丽塔,这份工作才会落到我的头上。打电话给我之前,《哈泼斯》联系了三位研究孟加拉语文学的权威,其中两位是居住在美国的印度作家。那三个人都拒绝了这个活儿,但他们联系的最后那个人提到了阿姆丽塔——虽然她的研究领域是数学而非文学——于是莫罗顺藤摸瓜找到了我。“她会说孟加拉语,对吧?”莫罗在电话里问我。“当然。”我回答。事实上,阿姆丽塔会说印地语、马拉地语、泰米尔语和一点儿旁遮普语,还有德语、俄语和英语——但就是不会说孟加拉语。其实差不多嘛,我很乐观。

  “阿姆丽塔想去?”阿贝追问。

  “她期待得很,”我回答,“自从七岁时跟着父亲移居英国以后,阿姆丽塔就再也没回过印度。她还希望我们在去印度的路上能在伦敦停留几天,好让她的父母见见维多利亚。”最后几句是真的。阿姆丽塔原本不愿意带着婴儿一起去,但我告诉她,这件事对我的职业发展非常重要。最后,我还提出可以顺路去一趟伦敦,于是她终于点了头。

  “好吧。”阿贝不甘心地咕哝,“去加尔各答吧。”他丝毫没有掩饰语调中的不以为意。

  “说说看,你为什么不想我去?”

  “过会儿再说,”阿贝回答,“现在先跟我说说,莫罗到底请你去调查达斯的什么事儿?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在《他声》的春季号上留出一半的版面来刊登达斯的东西。我讨厌再版,达斯的诗再版的次数已经多得让人作呕了,我敢打赌,他没发表过的作品加起来也不超过十行。”

  “达斯,是的,”我说,“但不是再版,会有新东西的。”

  “快说。”阿贝催促道。

  于是我说了。

  “我去加尔各答是为了寻访诗人M.达斯,”我告诉他,“找到他,跟他聊聊,然后将他的新作带回来公开发表。”

  阿贝紧盯着我。“啊哈,”他说,“这不可能。M.达斯已经死了,这已经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吧。我想想看,应该是1970年。”

  “1969年7月。”我忍不住卖弄起来,“1969年7月,M.达斯前往东巴基斯坦——现在是孟加拉国——的一个小村庄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确切地说,是火葬仪式。回来的路上,他失踪了,所有人都觉得他被谋杀了。”

  “对,我想起来了,”阿贝说,“当时你和阿姆丽塔还住在波士顿的公寓里,我在你们家住了几天,新英格兰诗人协会举办了一场诗歌朗诵会来纪念他。你读了一段泰戈尔,还有几段达斯的作品,描写的是……她叫什么来着,那个修女——特蕾莎修女。”

  “我还专门写了两篇文章来纪念他,”我说,“现在看来,当时我们有些操之过急。达斯似乎在加尔各答重新露面了,或者说,至少有他的新诗和信件流传出来。《哈泼斯》通过当地的代理拿到了一些样稿,达斯的旧识说,这些新作绝对是他写的。但谁也没见到他本人。《哈泼斯》希望我能尽力搞到一些他的新作,但这篇文章的侧重点主要是‘寻访M.达斯’,诸如此类的东西。下面是好消息:无论我带回来了什么东西,《哈泼斯》都有优先发表的权利,但是他们不要的稿子,我们就可以登在《他声》上。”

  “听起来像是二手资料。”阿贝嚼着雪茄咕哝道。根据我对布龙斯坦的了解,这已经算是热情洋溢的感谢了。我沉默着没说话,然后他终于又开了口:“那么这八年他到底去哪儿了,博比?”

  我耸耸肩,扔给他一份影印的资料,那是莫罗给我的。阿贝狐疑地看了看,把它举到一臂以外仔细审视,就像在研究杂志中插一样,然后又把它扔了回来。“我放弃,”他说,“这是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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