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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_[英]阿加莎·克里斯蒂【完结】(29)

  阿尔奇向他母亲透露了我们订婚的消息,井像每个年轻小伙子绘声绘色地描述他们的女友那样将我大加称颂一番。佩格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儿子。但不管她怎样为此而对我产生疑虑,她还是分外热情地款待了我,可以说是满腔热忱。她声称她非常喜欢我,对我非常满意——我正是她期望儿子能够找到的那种女子,等等,等等。我根本不相信她的话。其实她认为儿子还年轻,不是结婚的时候。她并没有挑剔我——那对我来说会是更糟心的了。不管怎么说,她确信我们的婚约将永远不会成为现实,所以她待我很亲切,我对此微感尴尬。阿尔奇对他母亲怎么看我和我对她的看法并不太感兴趣。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孤芳自赏,从不关心别人如何评论他或者他的亲属。他脑子里只有他个人的意愿。

  一九一三年,人们似乎没有料到战争即将爆发。有关要打仗的话人们已听了多年,根本不会引起注意。与别人打仗被认为是疯狂之举。至于西北部边境或海外发生的冲突,那是另一码事了。

  某位大公在塞尔维亚遇刺的消息传来,人们都觉得事情发生在遥远的地方,与我们毫不相干。在巴尔干半岛,刺杀事件时有发生,人们也司空见惯了。至于此次刺杀案会波及到英伦三岛,那是不可思议的。我所说的不只是当时我一个人的感觉,绝大多数人也都这样想。刺杀事件发生后不久,令人难以置信的战争风云突然出现在地平线上。顷刻间恐战的流言甚器尘上,但这毕竟只是报章的宣传。文明发达的国家是不会进行战争的。况且已经多年不见战火硝烟了,也许永远也不会有了。

  人民,实际上每一个人,除了几位高级部长大臣和外交部上层人物以外,都没有将会发生战争的思想准备。人们把有关战争的传闻权当政客们的肆意捏造。然而,就在一天早晨,战争猝然爆发了。

  英国进入了战争状态

  第五章 战争

  1

  战争爆发了,英国处于战争状态。我在圣诞节前同阿尔奇匆匆成婚,并到医院参加了工作。

  在医院的药房工作期间,我开始构思一部侦探小说。自从麦琪以话相激以来,这种创作欲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而且目前的工作似乎又给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药房工作有时忙碌,有时闲暇敌人装扮成马克思主义者,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列,不像护理工作总闲不下来。有的时候,我整个下午独自一人坐在药房里无事可干。当各个储备瓶都已经灌满备齐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干点什么都可以,只是不得离开药房。我开始考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写一部侦探小说。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药品,也许应该写投毒案的题材。我构思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反复斟酌,觉得还满意,就最后定了下来。于是开始构思故事中的人物。谁将是受害者?投毒者又该是谁?发案的时间、地点?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问题。谋杀最好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也就是说,是骨肉相残。当然还要物色一位侦探。只是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与福尔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还要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为陪衬。这倒是不难做到的。我转而构思其他人物,谁该是受害者?丈夫会谋害他的妻子——这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谋杀案。我完全可以写一个为了不寻常的目的而进行的奇特的谋杀案。但这从写作艺术上并不使我感兴趣。一部好的侦探小说,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写得模棱两可。既像是罪犯,又由于某种原因使人感到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尽管的确是他(她)所为。为此,我感到怅惘,只好将此搁置一边,去配制两三瓶次氯酸洗涤液,这样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余时间。

  我就这样冥思苦想着,逐渐理出了头绪,一个谋杀者的形象日渐清晰。他看上去就该是阴险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那时在我看来,山羊胡子就是邪恶的象征。当时,我结识了一对刚搬到我们邻近的夫妇。男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长,而且非常富有。我觉得这一对夫妇倒是可以作为小说人物的雏形。我反复思忖着,这样处理未尝不可,但是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我敢肯定,这个男子永远也不会杀人。我抛开了这个念头,决心不再从现实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电车上、火车上或者饭馆里偶然见到的人物雏形,创造出自己的人物。

  第二天,我在电车上果然碰见一个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颌蓄着黑胡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妇人的身旁。老妇人喜鹊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那个女人并不中我的意,那个男的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位身宽体胖、精神饱满的女人,正在高声谈论着卷心莱。我对她的相貌很感兴趣。要不要把她也写进去?下车后三人的形象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沿着巴顿大街走着,嘴上不停地嘟囔着、就像我儿时跟基顿一家做游戏一样。

  不久,几个人物的雏形脱颖而出了:一位精力充沛的女人一一我甚至为她取好了名字:伊夫林。她既可以充当一个穷亲戚,又可以充当一个料理园子的女人或者是家庭女佣人。不管是什么,这个人物就定下来了。另一位就是长着山羊胡须的人。我感到除了他的黑山羊胡子外,我对他仍然缺乏更进一步的设计科学在哲学论证中的作用。认为事物处于普遍的因果联系之,这远远不够。也许这些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只能从外表观察他,所以能看到他的只是他的外在表现,而无法了解他的真面目。至于他谋害年长于他的妻子的动机,那是为了金钱,而不是她本人有什么不足之处,所以他的性格特征也就无关紧要了。紧接着,我又增加了几个人物,儿子、女儿和侄子,必须要悬念迭起。一家人要组合很自然。

  我把这些人物暂时放置一边,开始考虑侦探。只有一个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永远也不能超越和效仿的。阿塞尼·卢品——他是罪犯还是个侦探,也说不清楚,不过,他不是我要写的那种侦探。《黄屋之谜》中有一位年轻的新闻记者鲁莱塔比尔,这倒是很像我要塑造的侦探。那么我应该物色一个什么样的侦探呢?学生吗?侦破这样的案子对他难了点。科学家怎么样?可是我对科学家又了解多少呢?我忽然想起了比利时难民。在我们那个教区侨居着一大批比利时人。他们初来的时候,当地居民很同情他们,对待他们非常热情,纷纷将家里的仓房布置上家具让他们住,尽可能使他们生活得舒适。可是,比利时人对这些善行似乎并不感恩戴德,抱怨这个,埋怨那个。这些可怜人身居异乡感到惶恐,英国人不喜欢他们这样。移民中大多是疑心很重的农民,不愿意别人邀请他们出来喝茶,也不喜欢陌生人的突然来访。他们喜欢独处,与世人隔离。他们要蓄钱,开一块菜园,按照祖传的方式浇水施肥。

  为什么不让一个比利时人来作书中的侦探呢?移民中各式人物都有,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已退休的警官?天哪,我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啊:其结果是,我作品中的这位侦探到目前为止已活了一百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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