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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_[英]阿加莎·克里斯蒂【完结】(30)

  就这样,我决定塑造一个比利时侦探的形象。我让他逐步进入自己的角色,先是作过检查官,懂得——些犯罪知识。

  当我在清理我卧室里的杂物时,我自言自语道,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是一个精明、利落的矮子。在我的脑海中已清晰地。形成一个干练的矮子,总是在整理东西,喜欢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方方正正。他足智多谋,思路明晰。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埃尼尔斯?这名字倒不错。他的姓氏让我费了一番脑筋。最后采用了波洛这个姓。我不知道怎么会让他姓波洛,也许是他忽然跳进我的脑子,要么就是在某张报纸上读到过这个姓。后来我终于把他的名字定为赫尔克里·波洛。感谢上帝。

  现在我得给故事中其他几个人物取名字,不过他们的名字就不那么重要了。阿尔弗雷德·英格索普斯,这名字与黑山羊胡子挺相称。我又加进了几个人物。其中有一对漂亮的男女,夫妻间有些隔阂。接下来考虑的是故事主线以外的分枝——虚设的线索。和许多初学写作的人一样,我在故事中加进了过多的情节,设置的虚假线索太多,这不仅给作者剥离那些虚假的线索带来困难,而且读者读来费解。

  一有空闲,小说零零碎碎的片断就在我的脑际徘徊。我设计好了开头,安排妥了结尾,中间那一大块却不是那么容易填满的空白。我让赫尔克里·波洛露面的时候显得自然,顺乎情理。可是别的人物呢?怎么样安排他们出场?这仍然是一堆理不顺的乱麻。

  我在家里时总是心不在焉。母亲不住地追问我为什么对她的问话置若罔闻,或答非所问。我不止一次地织错了姨婆的毛活;该做的事情都忘了去做,好几封信都写错了地址。我终于自信可以动笔了。我将自己的写作计划告诉了母亲。她像以往一样深信她的女儿无所不能。

  “呃?侦探小说?那对你的生活一定是一个美好的转折。

  那你还不赶快动笔?”母亲说。

  我难得有大块的闲暇,只能挤时间。我仍然保存着麦琪曾经用过的那部打字机,每写完一章就用打字机打出来。我完全陷入了创作的亢奋之中,从中得到了乐趣。但是我渐渐地感到疲乏和烦躁。我发现这也是写作引起的。书写了一半就陷入了困境,错综复杂的情节搞得我不知所措,难以驾驭。就在这时,母亲向我提出一个很好的建议。

  “写了多少了?”她问我。

  “大概有一半吧。”

  “你最好离开家去休假。这样就可安安静静地写完后半部分。”

  我想了想,要是有两个星期专心写作,没有人打搅,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了。

  “你打算去哪儿度假?”母亲问道,“达特穆尔吗?”“对,达持穆尔,就去那儿。”我兴奋极了。

  就这样,我去了达特穆尔,在莫兰德旅馆订了一个房间。这家旅馆很大,许多房间都空着,客人寥寥无几。我几乎没有跟任何房客来往,以免分散我写作的注意力。我每日上午都埋头疾书,直到手臂酸痛为止。接着是午餐,边吃饭边看书,然后去沼泽地散步,在那里消磨上两个钟头。从那时开始,我爱上了沼泽地。散步的时候,我口中不住地自言自语,排演着将要写的那一章,时而以约翰的口吻对玛丽说话;时而又扮演玛丽跟约翰交谈;时而又以艾弗琳毕恭毕敬的口气向她的老板汇报,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故事情节。我回到旅馆,吃罢晚饭倒在床上,一睡就是十二个小时。第二天一早醒来,就又满怀激情地投入写作,直至午餐。

  在这十四天的假期里,我写完了后面几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就此定稿了,我又将第一稿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纷繁盘错的中间部分重新改写。最后终于完成了全书。自己感到比较满意。基本上达到动笔前的设想。我觉得还可以改得再好些,但又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我将写得比较呆板的几章改写了一下。书中的玛丽和约翰因夫妻不和而离异,到了故事结尾时,我又让他们破镜重圆。这样做是为了给故事染上浪漫色彩。就我本意来说,我讨厌侦探小说中插入爱情故事,认为它是属于浪漫小说的,推理性小说中掺进爱情成分未免不协调。不过在当时,侦探小说中总要有些爱情插曲——我也只好随波逐流。我请人用打字机打出一份清样来,当我觉得全书无可改动时,就寄往一家出版商。不久我就收到了退稿。没有附加任何说明。退回的稿子整整齐齐,一点皱格都没有,显然是没有谁阅读过。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这是意料之中的。我把稿子重新包奸,寄往另一家出版社。

  2

  阿尔奇第二次回来休假是在两年之后。这一次我们过得很愉快。假期为时一周,我们去了大森林。时值秋季,万木霜染,阿尔奇的心绪比以前好多了,我们对未来也不那么担忧了。俩人漫步在林中,共享着天伦之乐。我尽量避免谈及医院和我的工作,阿尔奇也很少提到法国的战事。他暗示我说,大概要不了多久我们俩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我告诉他我写了一部小说。他津津有味地通读了一遍。认为写得还好。他说他在空军里有位朋友,曾经在梅休因出版社当过主任。阿尔奇建议,如果书稿退回来的话,他就让他的那位朋友写一封信,我可以将他朋友的信随同手稿一起寄给梅休因出版社。

  这样,这部名为《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小说手稿又辗转寄到梅休因出版社。稿子在那里存放的时间比在前两个出版商那儿长了些——大约有六个月左右。出于对前任主任的尊重,他们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说明尽管小说情节有趣,有发表的价值,但是这种书并不属于该出版社所出版的读物之内。我倒觉得这不过是他们的托词罢了。

  我又试投了一个出版商,结果同前几次——样被退了回来。我已经心灰意懒了。这时,出版商博得利·黑德和约翰·莱思新近出版了两部侦探小说,我觉得不妨试试,便将书稿包好寄了出去,不再去想它了。

  后来,阿尔奇忽然回来了,他被调到设在伦敦的空军司令部。战争已经持续四年了,我对每日医院的工作和家庭里的生活已经习以为常,突然要改变习惯了的生活。我真有些不知所措。

  我来到伦敦,和阿尔奇在旅馆里暂时安顿下来。我开始四处寻找带家具的单元房。我们找到了两处合适的房子。经过多方面的比较。最后选中了位于北韦克高台街上的旧式房子。租的是两间一套的单元房。房间宽敞,家具陈旧。每周租金两个半金币。房子的事谈妥之后,我回到家里收拾行李。姨婆哭了。母亲想哭但忍住了。她说:“你要跟你丈夫在一起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亲爱的。祝你万事如意。”

  “如果你们的床铺是木制的话,别忘了察看一下有没有臭虫。”姨婆说。

  我回到伦敦,跟阿尔奇搬进了北韦克高台街五号。我们那套房子还附设了一个小厨房和一间小卧室。我计划着要雇一个厨子。但开始的时候是由阿尔奇的勤务兵巴特利特充当。他曾给公爵们当过仆人,战争爆发后才从军。他做事非常麻利,无可挑剔。这套房子有许多不足,最糟糕的是床铺,上面订满了弯弯曲曲的大铁钉。但我们的生活是愉快的。我计划去听课,学习速记和会计,以填补白日闲暇。至此,我告别了阿什菲尔德,开始了新的生活——真正的婚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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