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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经济变革得失_吴晓波【完结】(36)

  蒋介石军事冒险的成功,在政治上,实得益于人民对大一统的渴望。在经济上,则是自由商人阶层在工商冲突中的误判以及对暴力政治的妥协。

  在洋务运动之前,中国并不存在工人阶层,随着近现代工业的成长,劳工人数迅猛增加,在1913年,中国产业工人约60多万,到1924年前后人数已经超过500万。诚如马克思所控诉的,“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跟所有进入工业社会早期的国家一样,中国工人的生存现状是悲惨的,因此,反抗性的罢工事件屡见不鲜,可查的数据显示,从1914年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全国工人罢工108次,尤其是1916年后,罢工次数逐年增加。

  然而,工人阶层从来没有被看成是一股完整而独立的力量。只有极少数人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而这些人大多读过马克思和列宁的著作,并信服他们所提出的阶级斗争理论。真正把工人当成一股独立力量来倚重的正是新成立的中国共产党。1921年8月,就在建党一个月后,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就迅速成立了领导工人运动的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1922年5月,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到会173人,代表110多个工会、34万有组织的工人。1925年5月,在广州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正式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独立的工人阶级出现了,而共产党则成了他们的领导者和利益代言人。

  面对工人阶级的崛起,商人集团表现得无所适从,双方矛盾很快以血腥的方式呈现。1925年5月30日,上海爆发“五卅惨案”,共产党人领导的总工会与虞洽卿领导的总商会成为尖锐对立的两大阵营,前者以“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取缔租界等激进目标为号召,鼓动风潮,站在道义的高地之上,后者则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缩小事态,平息风波”,被基层民众视为“走狗”和“商贼”。在意识形态的强烈引导下,非常脆弱和不成熟的中国市民社会内部出现了分裂,商人阶层与劳工阶层突然形成了对立的局面。

  放眼世界工人运动史,任何进入工业化的国家在转型期都出现过劳资对立的激烈景象,马克思认为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并因此预言资本主义即将灭亡。正是在这一理论的指引下,20世纪出现了汹涌壮观的社会主义运动,构成了这一世纪最重要的“人类遗产”。如今看来,马克思的这一预言并没有自我实现,绝大多数国家通过独立工会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以及议会制度等制度建设,解决了这一社会问题。然而,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中国的商人阶层没有足够的智慧与耐心,他们选择了与暴力政治结盟的解决方式。

  1927年春天,以虞洽卿为首的上海总商会与新的军事强人蒋介石达成政治合约:商人向蒋提供足够的资金,后者则以武力镇压“暴乱”的工人组织和共产党组织。3月26日,蒋介石军队进入上海,4月12日就发生了武力镇压上海总工会的“四・一二”事件,逾5000人被枪杀或失踪,这是自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以来,60多年中最大规模的政治屠杀。从此,共产党的主要活动向农村转移,由“工人党”逐渐演变为极具中国特色的“农民党”。

  在中国现代史上,这是一个具有转折意义的事件。自晚清以来,从洋务派、维新派到立宪派和自由主义学者,几乎整整两代人试图以渐进变革的方式把中国带入富强的轨道,甚至到北洋军阀执政时期,尽管贿选、武力倾轧丑闻不断,但始终没有越出议会制度的体系底线。但是,这一原则在1927年的春夏之交,被中国最优秀的商人精英所抛弃。白吉尔评论道:“这些人是资产阶级中最拥护民族主义,也最现代化和较具有民主理念的分子……在1927年,中国的资产阶级不仅是对无产阶级的背叛,同时也是对其自身的背叛,由于他们放弃了一切政治权利,便很容易受到国家权力的打击,而这种权力又正是由其帮助才得以恢复的。”153

  国民党的经济主张

  与北洋政府相比,国民党政府最大的区别是有主义、有信仰,对国家治理有系统性的思考和道统上的自信。就经济主张而言,国民党从诞生之日起便是国家主义的信奉者,发展国营经济,节制民间资本,乃其一贯的基本经济主张。在经济增长模式上,国民政府推行的是坚定的、优先发展国营企业的战略。

  国民党政府的计划经济思想来源于“国父”孙中山。他历来主张大力发展国营经济,使国家资本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在《孙中山全集》中处处可见类似的表述,“如欲救其弊,只有将一切大公司组织归诸通国人民公有之一法,故在吾之国际发展实业计划,拟将一概工业组成一极大公司,归诸中国人民公有”、“何谓制造国家资本呢?就是发达国家实业是也”、“中国国民党的民生主义,就是外国的社会主义”。

  孙中山的经济理论中,最显眼的是主张土地国有化和实行土地单一税。1902年《民报》宣布革命的六大主义中,第三条就是土地国有,孙中山还将之与“井田制”联系论述,“中国自三代以来,已有井田之义,我国革命之后成立民主政府,当可借镜古义而实行土地国有”。到1912年,孙中山仍然秉持此论,他说:“余乃极端之社会党,甚欲采择显理佐治氏154之主张施行于中国,中国无资本界、劳动界之争,又无托拉斯之遗毒。国家无资财,国家所有之资财,乃百姓之资财。民国政府拟将国内所有铁路、航业、运河及其他重要事业,一律改为国有。”155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外宣示经济主权,对内强调中央政府的干预职能,表现出一个集权型政权的基本特征。

  1928年7月,美国与国民政府达成协议,同意中国关税自立。随后英、法、日等国相继宣布承认中国的海关自主权。1931年,国民政府废除了流弊深重的厘金制度。这两大举措,为建立一个统一的国民经济体系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

  在宏观经济政策上,蒋介石主张“中国经济建设之政策,应为计划经济”。在政府发布的《训政时期施政宣言》中,就明确写道:“若夫产业之有独占性质,而为国家之基本工业,则不得委诸个人,而当由国家经营之。此类事业,乃政府今后努力建设之主要目标,并将确定步骤,以求实行。以国民急切之需要而言之,必须首谋开发社会经济所赖以为发动之基本工业。”那么,所谓的“基本工业”又包括哪些产业领域?在与《训政时期施政宣言》配套的《建设大纲草案》中有详尽的列举:“凡关系全国之交通事业,如铁路、国道、电报、电话、无线电等;有独占性质之公用事业,如水力电、商港、市街、市公用事业;关系国家前途之基本工业及矿业,如钢铁业、基本化学工业、大煤矿、铁矿、煤油矿、铜矿等,悉由国家建设经营之。”所列领域,均为能源、资源型的上游产业,很显然,这种思路与晚清李鸿章、盛宣怀的国营理念,乃至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政策皆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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